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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有人在观察着。
四号走到白色小车前说了几句话,就上他自己的车子离开了。看着他一走,我赶紧拍着窗子喊:“喂喂,外面的人,救命啊!求求你救我出去。我还年轻漂亮,我不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求求你放我出去,我会让我妈给你很多钱的。”
没反应?!不是大英雄救美女的情结,也不是为了钱皆有可能的情结。我犹豫了一下,喊道:“亲,救命啊,我以身相许!”
白色车子转了头,开走了。整个过程,我还是没有看清楚车子里的人。但是看到了车子后面挡风玻璃里放着的一个惨白的鬼面具。那是面具的人,四号果然跟面具的人是一伙的。
所有人都走了,我现在真成了喊破嗓子也不会有人来救。我靠在那窗子边上,想着刚才一路上来的路线,还有四周的情况,推测这里的地点。
可是我还是想到了那些血,抠着自己的喉咙,想要吐出来,我坚决不当吸血鬼。但是已经晚了,果子已经吸收了那些血里的营养,我吐出来的只有自己的酸水而已。
难道真没救了?我靠着墙缓缓坐下,越想越害怕,低低哭了起来,然后就是放声大哭。等我哭够了,哭得身体缺水了,才恢复了理智,想着我要怎么逃走。
我肯定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虽然四号现在不会杀了我,但是不保证他们弄不懂秦花的情况,就把我开膛破肚来研究研究。
那时候就是比死还惨的下场了。
“江黎辰!我c你妈!”我低声骂了一句。如果不是他擅自用勾引的方式去对待师姐套情报的话,我也不会跟他闹矛盾。不闹矛盾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会更多,四号也不会有机会这么把我带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鸭子效应,我心里还是更偏向于江黎辰三号。四号说他是叛徒,身上有叛国罪,他的一切都是演戏给我看的。但是四号也没有否认过三号的死,既然他是死了,再以花妖形式活过来的人,他肯定是去过城隍那报到的。如果真的是叛国罪的话,城隍那边还会给他面子吗?他那张身份证可是很牛逼的东西。
江黎辰一二三四号,就算所有一切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在城隍那,功过的统计,是不会错的。
“江黎辰,等我去把你从师姐的床上拽下来,我要带着相机,来个九连拍,把你的床照都发网上去。让你成网红!”
我站了起来,退后几步,看着那窗子,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之后,猛的抬脚就朝着窗子上那钉起来的木条踢去。
小学时候,我还真的能踢断一块小木板呢。这么多年没好好练了,现在完全就是靠着求生的本能,用了全身力气去踢这一脚。
没想到,上天保佑我,那木条真的折了。那就是有希望!活动活动脚,不上了一脚,同时大声喊:“哈!”“咔擦”那木条真是断开了。我的脚,好痛!太久不练了,不过估计也没什么事。
两只手抓着那断开的木条,拽拽,使劲拽,再扭扭,用身体带着它扭,三四分钟之后,木条被我撬开了,窗子被我补了一脚,踹开的。外面一片漆黑,虽然能看到不远处那些房子里的灯光,但是这房子距离那边还是有点距离的。
我爬出了房子,深一脚浅一脚的靠着记忆,朝着路边走去。
我没敢在那附近停留,不停地走,还警惕的看着四周。他们要是在那院子里,安排下了黑影鬼差的话,说不定几分钟之后,他们就的车子就会来堵我的路了。
终于,我走回到了乡里。就是我上班的那个乡镇的街道上。我认出了那条街,认出了中心校门口的那整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语。
在路灯下,我看着自己现在的样子,脚还有些痛,应该是踢窗子的时候,被折断的木条刮到了。手上那些细细小小的伤口就更加多。甚至有根木刺,扎进了我的拇指肉里。口渴,嗓子冒烟,嘴唇也因为缺水而开裂了。
整条街上,唯一一家开门的地方就是一个在门口摆着麻将桌的小店。四个人还在打着麻将呢。
我走了过去,摸出裤子口袋里的六块钱,那还是今天晚上在村里商店买泡面,老板给补的呢。买了一瓶水,喝半瓶,洗手洗脸半瓶,然后走向乡里的卫生院。
我不自虐!我要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