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我抱着我疼爱的小猫“喵呜”学姐的贵宾狗“王子”跟在脚边,等待着电梯下来。
我和一个我们学校夜间部毕业的学姐,合租号称中市规画得最好的国宅“光莒新城”中的一间公寓。
扁莒新城当初是配给退伍军人居住,建材、坪数还依军人的阶级有所分别。听学姐说我们这栋公寓属于“将军级”是最好的。
这栋公寓高十五楼,每楼有两户。顶楼是空中花园,我住在十四楼。公寓里有四房两厅两卫,不过房东将套房锁住,偶尔南下,他们则住进套房。房东是退伍将领,目前住在台北,每个月我们必须将房租汇寄上去。
两年前搬出校舍,爸妈来台中陪我找房子。当时公寓里还有四个学姐,合住两间房,余一间面东、可俯望孔庙的房间要出租,房租三千五,厨房用具齐全,客厅有冷气、有电视,非常舒适的一层公寓。我嫌房租太贵,但爸妈非常中意这里的环境;他们不希望我去住一般学生租的顶楼加盖、木材隔间的小地方。他们和学姐谈妥,便要我住进来。
连着两年契约到期时,房东都酝酿涨价。前年让他得逞,我个人的房租高达四千。但去年相继有两名学姐出嫁,公寓里只剩三人,我们以房东涨价我们就搬为要胁,使房东今年维持一层公寓月租一万二。而四千元还只是房租而已,并不包括水电费;再加上公寓的管理费,每个月实付的金额大约四千五。在学生里我租的房子算是高级住宅,房租也特高!
每年寒暑假都有想过要搬家,但好日子过惯了,外面出租的房间我都看不上眼,只好依然窝在这层有家的味道的公寓。
和年长我数岁的几名学姐都不熟。只要她们在宿舍里,我就一个人待在房里,除非她们都不在,我才会在外头活动。
上学期还有两名室友,暑假过后,却只剩下一位学姐。她说另外一名室友自动离开,房租会付到契约到期为止,要我不用担心。我心底明白大概是怎么一回事。这两名学姐原是挚友,两人好得不得了,像王子就是她们两人合买的小狈。但上学期期末就常常听到她们在争吵,有一次甚至还打起架来,原来是其中一个抢了另一个的男朋友。
女人的友情真的很脆弱,一碰到爱情这回事就会“破功”!
王子舔着我的脚指头,我踢开它,要它离我远一点。
我讨厌名种狗!
王子长得比一般贵宾犬还大一点,我觉得它可能是贵宾犬和马尔济斯的混种。
我讨厌这种宠物狗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它们的骨头实在很贱!它们生来似乎就该受宠爱,它们不知道狗有保护主人、看家的职责,它们只负责取悦人。所以说它们的日子过得比一般土狗、流浪狗好,有的甚至还比人尊贵。所以我讨厌王子!
本来王子过得怎么样不干我的事,学姐们轮流照顾它。但学姐拆伙后,它跟着也被打入冷宫,几乎整个暑假被关在阳台,没有洗过澡。我看不过去,带喵呜下楼玩的时候也会让它跟。
奇怪的是,在这之前它就很黏我。今年初学姐买它回来后,它见到我就猛摇尾巴,老爱跟着我。可是我打心底讨厌它,它让我想起花蝴蝶姜美祯。
我承认我嫉妒受人欢迎的姜美祯,但实际原因还不仅于此。她常常会来我身边咬耳根数落某人的不是;当我听信她的话,跟着讨厌那个人时,却又惊见她正与该人有说有笑。我最受不了这种两面人了!
没和她撕破脸过,是龚信文的勤。他也看不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姜美祯,但他说社会上人人都这样,我们反倒该跟她多学点。我想想他说的有理,但逢迎各人喜好的事我做不来;最多我只和姜美祯维持死党的关系。
被我抱在怀里的喵呜却和王子有天地之别的遭遇。喵呜还小得只一个掌心就捧得住的时候被我捡到。在别人眼里它只是一只野猫,黑绿交错的毛色、尖锐发亮的绿色猫眼,在在透露着叛逆不羁的野性,这也是我喜欢它的缘故,我觉得它跟我很相像。
原本只打算照顾它几天,所以喵呜喵呜地叫它,久而久之喵呜就成了它的名。起先放假回家时,我会把喵呜托给龚信文照顾,现在则放它出外自己觅食。第一次将它留在门外时,我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想到它承认我是它的主人,竟蹲坐在公寓楼下等着我,我当然又更宠它了!
显然对于王子和喵呜我也有阶级之分,与那些崇拜名种猫狗的人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我高兴,我喜欢与人背道而行!
电梯在十四楼停了好久,现在终于开始往下降。
我觉得奇怪,这时候学姐应该不在家,住在对门的殷奶奶也好久没遇见她了,会是谁从十四楼下来?
电梯门一开,我被电梯里的景象给吓住了!
虽说电视、电影里,男女拥吻的画面早看过无数次了,但这么近距离观看一男一女热烈亲吻的画面,实在撼动人心!
女子穿着连身窄裙,闭着眼猛吸吮男子的唇,面容有些扭曲,十分专注地挑逗着男方。
男方则以同等的热情回应着她,双手在她背后游移。两道躯体紧紧纠缠在一起,好似有多少难以言喻的欲火在体内炽烧着,看得我也跟着脸红心跳!
怀里的喵呜,不喜欢被我抱得过紧而喵了两声。我才回过神,放松自己。
而还在对吻的两人,依然不受打搅。男子则伸出手,按下电梯的close键,电梯门在我面前缓缓合上。
脚前的王子却突然尖声哀号!原来它被电梯夹住了。幸好电梯夹到它后,又自动开启,只是电梯里缠绵的气氛尽失,两道人影这才分开。
女子不悦地瞪了我一眼,我自然也没好气地回瞪她。本来嘛!打搅到他们我是有点过意不去,但电梯是大家共用,她没有资格埋怨我!
女子故作妩媚的嘟嘴,算是不跟我计较。只是她不知道她嘴巴上的唇色已经掉了大半,双色嘴唇看起来有点滑稽。
她一手搭在男子的肩上,眉眼都在巧笑“你真的不送我?”
和姜美祯甜得腻人的嗓音如出一辙,我这才知道原来美女都是这种声音。
“我还有事要做。”男子握在她腰间的手使了一下力,要她离开。
女子不开心地跺了一下脚。走出电梯经过我身边时,手肘刻意顶了我一下。我的反应慢了一拍,只来得及在她身后空踢一脚出气!
回过头,看到男子一边以面纸拭去唇上沾染到的口红,一边还挂着浅笑看着我。我撇开头不看他。
当我准备按楼数时,他刚好也伸出手。当我看到两人的手指同时聚集于十四楼的按键上时,愣了一下。
他的指尖轻倚着我的指尖,十四楼的按键发亮。我如烫着一般缩回手,移到电梯的左后角。
我发现他很高!身材比例很好。他两手插进裤袋,平视前方,没什么表情。
我低着头,吊起眼珠,偷偷打量他的五宫。
老天!他真的很帅!本来以为章翰郎已属上上之貌;现在一看这人,反而觉得章翰郎过于孩子气。他的眉宇之间镶了点傲气,但不逼人;眼神温和、唇线轻抿,感觉上白领阶级大概就是这样。
我想我现在一定是一副贼模样。我记得有一次和姜美祯、龚信文一起去逛夜市,有一名骑着摩托车、身后还载着女友的男生一见着姜美祯时,两眼直发亮;眼珠子跟着姜美祯的身影斜到一方,甚至还回头频频望着她的背影。那样子实在有够难看!
后来走在路上,我发觉人与人之间一直在互相打量。优秀的人聚集了大家的目光,劣等的人则令人不愿再看第二眼。世人因美丑胖瘦而有不相同的待遇,实在很不公平。
我也爱看陌生的迷人男子,但绝不迷恋;主因是我有自知之明,那么优异的人种眼光不会低到看上我这种人!
我长得不丑,当然也不漂亮,勉强还可以挤入中等美女之林。留着耳下三公分的学生头;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扁不挺;走在路上不会让人嫌碍眼,但也不会有人在擦肩而过后,还频回头看我!
喜欢上俊帅的章翰郎则是意外。可是我仍有自知之明,不曾奢望他会来追求我。
我必须强调,我是有自知之明,不是自卑!
移开停在他身上的目光,惊见王子竟然一直围在他脚边讨好他!
所以我说宠物狗是贱骨头!一点个性也没有。
男子没有询问我的意见,迳自抱起王子。
我翻翻白眼,看到电梯已升到八楼。心里觉得有点奇怪,他也上十四楼,难道他搬进对门?原来住在我们对面的殷奶奶呢?
我轻抚喵呜的脸颊。抱着王子的他却突然“啊!”的一声,急急地放下王子。
喔哦麻烦来了!王子竟然在他身上撒尿!真不知道这是一条什么狗,竟会尿在人身上。只是,刚才在外头散步时,它就如厕过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举动?
也许男子身上有别只狗的味道。宠物狗讨好人拿手,吃起醋来也拿手。
狈尿的騒味传来我这方,我掩鼻。
男子平举两手,看着绵衬衫、西装、长裤直流而下的湿溃,那莫可奈何的表情惹得我笑。
他闻声回头看我“狗是你的?”
看来他想找人为他被糟蹋的衣服负责。
“不是。”我否认。而且王子本来就不是我的狗。
王子却在此时窝到我脚边。我气它拆我的台,用力踢了它后腿边一下,它不敢喊痛,垂着头缩在角落。
“可是它跟着你!”他皱着眉,好像责怪我虐待动物似的。
电梯终于抵达十四楼。我双眉一扬,跨步走出,说道:“是你自己要抱它的!怪谁?”
而且我下午丢掉的几百块,已使我的经济陷入拮据了,哪还拿得出钱把他的衣服送洗?
他跟着也走出来,奸像还想说些什么。不过我没理他,我以最快速度打开家门。入门后迅速锁上门,将一脸无奈的他隔离在门外!
我于将近七点的时候,抵达话剧社聚会的麦当劳。社长告诉我龚信文在六点半左右就离开了,因为他还得去补习。
当下我有一鼓气没处发作!我气他竟然抛下我一个人单独面对这一群和我不和的人!
我可以转身离开的,但我却留下来了。因为章翰郎会来
我发觉为了章翰郎,我愈来愈没个性了。
章翰郎在八点多来到聚会场所,马上使得现场气氛更加沸腾。我可以轻易的看出有几位学妹也在爱慕着他,因为她们看他的方式和我看他的方式一模一样眼神里泛着痴迷!
一直觉得,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悲伤、快乐、痛苦、仰慕、厌恶都看他的眼睛。
原以为我也可以自章翰郎的眼中看出他对我的感觉但是没有办法,我没有法子从他的眼中读出任何东西。
因为,当我看着他的眼,我便无法思考!
自他来后,我才捡回我的魂魄似的,和大家一起嬉闹。这才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姜美祯一样,已经扮着两面人的角色了!
也就是说,我明明已打心底讨厌话剧社这群人的嘴脸,却为了一个他,我放弃我的坚持,而和这群人搅和在一起!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可是我却喜欢他
恨死了言不由衷的自己,却又爱死了他欣赏我犀利言词的目光!
自从喜欢上他后,我常常会怀疑我究竟在干什么!
像现在,我根本不需要在这里口沫横飞,只为博君一笑。按照我以前的生活方式,我应该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左手边是一大叠漫画、小说,右手边则摆着一堆零食,任自己由着故事情节哭哭笑笑!
我真的很怀念以前的日子!当时候的我,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过得十分自在;日子里只为书中情节而悲而喜。
如今我却看不下任何书。
我只是一直的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浅笑的模样、想他在阳光下奔跑时散发的光芒,想他的一言一语
喜欢一个人真的很苦!
聚会在十点半时终于宣告结束。有不少人相约一同走到公车总站搭车回家,有一些骑摩托车的学长、学姐则载着顺路的学弟妹同行。
最后,如我所料,只余我和章翰郎必须走路回家。
我们的方向相同,可以一起沿着学校前的道路,经过百货公司直到交叉路口,再各自往左、往右回去各自的宿舍。
有一个学姐在发动摩托车前还一直叮咛他要送我回家。我看着他,他一脸为难。
向学姐道再见后,我们启步走回学校。
“今天晚上真的挺愉快的,不知道以后大家还能不能像这样聚在一起。”章翰郎在我专心望着两人并行而映在地上的影子时,突然说道。
我迟了几秒,才完全吸收他的话。“听起来好像话剧社要倒了似的。”
“没有啦!”他急忙解释:“我的意思是,以后我不太有时间再到话剧社了。”
“为什么?”如果他不去话剧社,我也省得再见那群聒噪的学妹;可是如此一来,我和他之间的交集将愈来愈少。
“学长介绍我入桌球校队,不过真正的原因是我对戏剧并不是很有兴趣;而且你知道,我完全不会演戏。”
这倒是真的。当初他会进来话剧社是由于社里缺男角色,而这届的副社长和他同班,硬是将他拉来饰剧中一角。而演戏这回事,我觉得天分很重要,章翰郎则没有演戏的天分。当他念起台词时,面孔僵得像雕像;一上台则像根会走动的木头似的在台上晃来晃去。看他演戏会让我觉得实在糟蹋了剧本!
“不会演戏有什么关系?”我笑着转头看着他的侧脸“你有舞台face,光站在台上,就迷死不少女生了。”
这话也是真的。像演艺界里,还不是长相第一,实力第二?章翰郎虽然演技不佳,但每回参与公演,他都能得到非常讨好的角色,很多女学生都喜欢看他!
&nbs...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