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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是伯父拿的钱,奶奶去世之后当然就被收了回去。被父亲牵连的那家只剩孤儿寡母,那孩子小叶书歌五岁,现在在读初中。叶书歌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倒有一半以上供给她。
伸手捏他肩头,康承颀用上力气,书歌觉得痛,叫了一声。“叫什么叫,你脖子肩膀都是僵的,不用点力怎么能松?”康承颀说着手下多用几分力,狠狠捏他颈后。“疼!”书歌大声叫出来,回头瞪康承颀,大概是真的很疼,眼都有点湿润。黑亮而清澈的眼瞪着康承颀,让他心漏跳了一拍,手也停住。
“原来朋友就是拿来折磨的。”书歌嘟囔,很不满的样子。“知道疼还算有救。”康承颀在他后背上拍一下“知道疼就多休息,别再累得死去活来的。”
“可是”书歌反驳“肩膀和脖子疼,是因为在电脑前面坐的时间太长了吧?都是你非要我玩游戏上论坛什么的,每周末除了给潭萌上课之外,其余时间都是在你房里过的。”
“我也要你陪我玩球,是你没兴趣好不好?”“耗费体力又不赚钱,有什么可玩的?”虽然说打电脑也不赚钱,不过先忽略这点“而且抢来抢去的很无聊。”抢来抢去才可以增加接触啊。康承颀无声地说。
“那做点别的也好啊,那些模型你真的不感兴趣?那看电视呢?”好像书歌的兴趣就是赚钱,虽然总算是被电脑吸引住,但其它方面还是没什么大兴趣。
“你家好像有很多书。”书歌说。“是啊,虽然比不上大型图书馆,不过还是可以当成小型的。怎么,要看书?”嘀咕一句“看书不利于吃豆腐。”
“我看到网上有人出钱买论文,看题目好像不怎么难,对方说学校要求也不太高”书歌说“正好你这里有资料有电脑,可以利用。”
给他个白眼:“就知道不该让你自己上网。”游戏还好说,上网就难免跟别人接触。书歌有时候会去一些专业论坛遛达,免不了跟人争吵,或是被人讨厌或是被人欣赏。即使隔着屏幕,康承颀都能看出某些人的热切来。
他能让他去当枪手才怪,谁知道对方是不是假借要枪手之名借机搭讪,这年头的人一个个想网恋都想疯了,一定要多加小心。
书歌点头:“上网确实不好,居然把那么多时间浪费在跟人吵架上,现在想想都觉得没意义。”“可是很可爱。”康承颀笑眯眯“你和人吵起架来气得脸通红,真是可爱。”这家伙在笑自己吧?书歌瞪他,他依旧一脸笑。
“以后不跟人争辩了,根本吵不出结果来。明明都输了还要强辩,真是没意思。”以书歌的逻辑,问题解决就该停止争论,继续纠缠一些无意义的事情只是浪费时间。而一切的浪费都是可耻的。
“要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不带情绪地看问题,就不会有那么多争执了。”康承颀看着他,笑着说“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欠了的就要还书歌你的逻辑看起来很直线,其实是最聪明的。”
直线这种话,是夸奖么?
“对了,衣服已经做得差不多了,过两天就可以拿来试。”康承颀想起来,说“计划是十二月到一月,十二月的时候在市里宣传,一月放假可能还要在附近转转,没问题吧?”
游戏发行一般都是寒暑假前,因此期末考试前后是宣传的重要时期。不过书歌成绩极好,自然不用担心他时间上无法配合。“包食宿吗?”书歌问。就知道他只关心这个“当然,一切费用都是公司出,你不用担心。薪水按天,绝对优厚。”康承颀说“不过由于是集体行动,外宿的时候可能要两人一间,你介意么?”
“两人一间有什么可介意的?”书歌奇怪地看他,问。
别说两人一间,高中时候的八人间,大学的四人间,他都习惯了不是么。而且在康家,他有时还会和康承颀睡一张床。康承颀再问这话不是很多余吗?
“嗯,那就好。”康承颀笑着,眉梢上挑,眼眯起来,波光流转。制作“幻梦江湖”的rf公司总部就在b市,所以定做的衣服做好之后,康承颀带着一众社员跑去公司试穿。
“书歌,这是凌尚远的衣服。”凌尚远是半书生的形象,所以服装是比较普通的古装,外加一些防御功能的装饰。游戏公司做得很仔细,是暗色的缎面,同色明线绣的麒麟纹,乍一看无奇,符合凌尚远的形象和性格。
书歌接过衣服,他和康承颀在同间试衣间(临时改的),虽然是十一月的天,这里倒是很热,于是书歌也就直接脱下衣服,去穿那件“戏服”
这种衣服只要从外面看起来可以就好,里面自然不用像真正古装那样穿衾衣。
但为了襟口处不露出什么t恤领背心领之类的,还特地做了里衣。
所以书歌是把上身衣服脱下来,下身就剩条短裤,然后在康承颀面前大模大样地换衣服。
毕竟是做过重体力活的,虽然不是特别壮实——吃不好也不可能壮实——但是肌肉看得出结实,线条也很漂亮。
“承颀你过来帮我穿一下,我系不上带子。”书歌叫他“喂,承颀你怎么了?”
伸手在他面前晃了几下,书歌见承颀直直看着自己,人好像傻了一样,心下奇怪:“承颀,承颀?你看什么呢怎么没反应?”
康承颀还是傻傻地看着他,书歌一阵担心,伸手拍他脸颊:“承颀?你别吓我!”“啊?”康承颀猛然回过神来,睁大眼睛,正对着书歌半敞开的衣襟。
其实两人同床过几次,书歌全身上下康承颀明着暗着的也看过不少次,但一来是做贼心虚不敢多看,二来夜晚光线幽暗也没办法看清楚。像现在这样天光明亮又半遮半掩,从襟口往里看,可以看到大半胸膛,甚至视线向下,还能看到收进去的腰线,以及依稀能看出形状的关键部位康承颀立即转过身去,从一边的口袋里拿出纸巾,捂住鼻子。然后才回身,到书歌身边,一手掩着鼻子一手帮他拉上衣襟。
“你感冒了?”书歌问,伸出手来系衣带。他笨手笨脚的,康承颀用空着的手搭上他衣带,和他两只手一起把衣带系好。三只手和锦纹带纠缠一起,有种奇特的暧昧。
里衣是深蓝色的,和外衫的藏青很相配,书歌穿上之后平添了几分稳重和潇洒俊逸,看起来真有仗剑江湖的儒侠味。行止间有暗暗的闪光,待到专心看去,却又分不出光亮来自何方。华彩蕴于内而偶形于外,一如书歌。
双臂呈环抱姿势,抱上书歌的腰。从后向前缠上腰带,动作极轻,两人也离得极近,几乎是靠在一起一般。书歌低头,就见康承颀直直垂下的黑发,和光洁前额。很认真地在系腰带,睫毛微垂,视线紧紧落在腰带上。
好像呼吸一口气,就能吹起他的发一般。“好了,站直我再帮你理一理。”
康承颀抬头,险些撞到书歌下巴。脸颊边有什么软软掠过,让书歌愣了下。
呃,站直,任由眼前人动手动脚,直到他满意:“剩下头发和化妆我就来不了了,不过今天应该只要个大概效果,这就差不多了。你等我会儿,我穿完就出去。”
掀毛衣脱下来,几下甩开牛仔裤,很快也脱得只剩下面一件。大大方方走到一边拿起白色里衣,走回书歌身边:“现在轮到你帮我了。”
白。书歌第一个念头。微瘦,却比书歌看起来健康得多。是很漂亮的身体,没有赘肉,没有多余的线条。明明都是男人,书歌却有点不好意思甚至不敢直视。
帮康承颀传上里衣,手指连打结都不顺,康承颀一笑:“看你平时也挺灵活的,怎么这种事情上这么笨呢?”
手指搭在他手上,帮他为自己系腰带。书歌的手有些粗糙,被他一碰,更是不灵活。康承颀抬头对他笑,抓着他的手环住自己,渐渐地靠近他。
向前蹭,头抬起,发听话地垂在脸侧。薄薄的唇是淡红颜色,很漂亮,但不女气。眼梢勾起,极深的眸中像是蕴了晶莹湖水一般,透明然不见底。此刻,这泓水中只映着书歌。书歌有些傻了,呆呆地不动,即使康承颀的唇经到眼前也没有反应。康承颀笑得愈发好看,就要把唇贴到书歌唇边。“你们换完没有?”
忽然门外当当几下敲门声,打断一室旖旎。“马上就好!”康承颀大声回答,咬牙切齿。“就差一点哪个死人,我一定要收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