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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斑斑点点的皮。
愣了好一会儿后,他用颤抖的手握笔沾朱砂,不用黄纸,而是朝着广场边的矮墙上,一只晒着太阳、翻着肚子舒服扭动的狗儿,凌空画出一道平安符。
顿时,狗儿哀嚎一声,双眼翻白、舌头外吐,像中了无形的箭,当场就毙命。
郑堆紧紧抱住头,蜷缩在毁坏的摊子里,绝望是无底深渊,连他的哀嚎都吸收殆尽,一声都喊不出来。就连死亡都未曾让他如此崩溃。
从小到大,他学的就是画符卜卦,他擅长这件事,也只会这件事。
爹亲为这件事夸奖他、邻里为这件事对他刮目相看、人们对他敬重不已、鬼与妖走过他面前都要毕恭毕敬。他人生的意义都来自这件事带来的自信,能想起的每段记忆,都跟这件事有关。
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会,只是一个老头——
不,是老鬼。一个画符不灵的鬼。
他倒卧在地上,无声啜泣,比被遗弃的娃儿更无助。虽然三魂七魄都还在,却觉得失去一切,连临死前的痛苦都比不上此时的万分之一。
那些以前会热切打招呼、送水送吃食、主动围靠过来的人们,全都避得远远的,任凭他的魂魄被日光晒得淡去,也没有半个人去理会。
不知是谁把郑堆的坟也糟蹋了。
邻近几座墓的主人听到传言后,也不敢再跟他来往。他成了地道的孤魂野鬼,偶尔出来飘荡时,被昔日顾客遇见,还会遭来一顿痛骂。
他躲避人群,只在深夜时分于草原上走动。
明明知道不该,但他还是无法忘记画符。他对着夜空挥舞着笔,任朱砂洒过他的脚边,每道符咒练了又练,只留最后一笔,不敢完成。
草原被朱砂染红,他走过的路径,道道都红得像洒落的血。
这样过了很久。
又似乎没那么久。
有天深夜,乌云遮蔽月光,草原上连风都没有。
他从躲避处爬出,满头花白、衣衫褴褛的拖着腿,漫步在杂草之间,拿出怀中珍藏的笔,从最简易的符咒写起——
啊,这是他三岁起就学会的符,爹亲高兴得买了串糖葫芦给他,圆胖的山楂沾着厚厚糖衣,里头还塞着豆沙馅,咬起来又脆又甜。
朱砂挥洒,符咒一道比一道复杂。
五岁时学会的符。
七岁时学会的符。
十岁时学会的符。
十五岁时学会最复杂的符后,他也在那年出师,代替爹亲摆摊,旧客们都来庆贺。他当场替爹亲写下长命百岁的符咒,爹亲也在满百岁过后,含笑逝去。
如今,牵连他与人世的那件事消失,他的魂魄一天比一天薄弱,渐渐化成深夜的淡影,不知何时就要被绝望稀释到荡然无存。
凌空的笔抖下朱砂,没写成就停手。
“老人家符力不浅啊!”陌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论是语句或声音里都蕴含着他最饥渴的赞誉。
有光芒穿透他的魂魄,从后方亮起,从朦胧渐渐清晰。
他转过身去,惊愕的看见先前走过的空旷草原上,竟出现一桌两椅,样式华丽、
雕工精美。一个男人穿着飘逸白袍,悠闲的坐在椅上,吹开碗里的茶叶,慵懒的啜了一口,才对他露出笑容。
男人长得俊美,笑起来更是能让花季时绽放得最美、最艳的花为之失色,惭愧得枯萎凋零。
但是,男人的俊美中透着浓浓邪气。那是郑堆见过的妖物总和后,也远远不及的邪气,白袍的阴影下,是无尽的晦暗。
“老人家,请过来喝一杯茶。”
他笑着邀请,黑影有如活物般从脚边四散开来,所经之处草儿都枯死。
郑堆畏惧着。
可是,他太过寂寞,没有人对他友好-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这俊美的男人却愿意对他笑。他像是在沙漠中行走,濒临渴死之前,就算知道是最毒的酒,都愿意痛快喝下。
郑堆诚惶诚恐的走上前,见到桌椅洁净,一时不敢坐下。
“老人家在砚城里画符多年,声名卓著、远近驰名。”
男人温声说着,用赞誉补足他失去的自信。
蓦地,昔日的从容涌现,郑堆精神一振,像是回到最辉煌的盛年。再富丽的门户、再精美的摆设,他不知看过了多少,每户主人都对他敬重有加。
瑟缩的脚步变回以往的昂扬大步,连衣衫都恢复整洁。他撩开衣袍,坐上空的那张椅子,端起杯子就口。
茶很浓郁,有着不明的苦味,却滋润他的魂魄,深深的潜入其中。
“唉,死了,一切就变了。”
他感慨着:“符咒不灵,人鬼都嫌,累积三代的名声都毁在我手里。”
男人又啜了一口茶,微微浅笑:“我见您符力仍在,要再画符该是轻而易举。”
“真的吗?”
郑堆睁大双眼:“那我的符咒为什么道道都没用?甚至还有反效果,毁了我这些年的成就?”
“人死后成鬼,就是阴阳颠倒。”
男人说得轻松,桌上瓷壶飘起,稳稳的在空杯里注入八分满,一滴不多、一滴不少。
“只要换样道具,您的符咒又能如往常一般灵验。”
“要到哪里去才能找到那样东西?”
郑堆追问着,兴奋得双手直晃,茶杯里溅出液体,点点滴滴腐蚀桌面,他却没看见。
“说来也巧,我这儿就有一块。”
男人信手从袖中掏出一块黑色的墨:
“朱砂阳刚,您生时有用,死后却适得其反,不如以阴黑相助。这是取万条毒蛇炼制成的,只要改用此墨,您的符咒就能灵验。”
“你——您——”
郑堆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跪下,仰望着男人,期望得颤抖。“求求您,不论您开价多少,我都愿意跟您买下。”
如果拿复生与黑墨两样让他挑选,他无疑会选择后者。
“这块墨不卖。”
男人浅笑着,徐徐倾下身,好言好语的说道:
“我能把墨给您,但是,您要答应为我做一件事——”不等男人说出条件,郑堆就狂乱点头。
他愿意做任何事。
四方街广场一角,空了许久的位子又搁上摊子。
郑堆彷佛没事般,如常摆摊开业。
起初当然没人光顾,鬼跟妖也指指点点,对他不屑一顾。倒是有初来乍到的生意人买了符咒回去,事事顺遂、件件灵验,感恩的回来道谢。
这样的人愈来愈多,原先猜想是郑堆自导自演的人们,听到邻城传回来的声誉,渐渐也放下心防,先去求些小事,发现真的灵验后,客人们才开始回笼,都像以前那样来求他。
不但客人回来了,人们的热情也回温,招呼声变得响亮,连娃儿都绕着他的摊子玩耍,一切像是都没变,他终于又能重操旧业,做他唯一会做的事。
郑堆生意回归顺遂后,砚城里却开始有了异变。
成人男子被发现浑身血污的陈尸家中,每个尸首都没了肝脏,一天死去一个;但不同于先前,尸首都被留下,像是刻意的挑衅。
一具又一具的尸首,日日被送入木府,死者有的神情惊恐,有的如似睡梦般安详,各种死状都有,共通点是被活活剖取拔脏——摆明就是公子所为,负伤的他已经恢复到能够再夺人肝而食。
左手香依照约定,从尸首中挑出中意的器官,修复得不见伤口后,才将尸首发还给家属安葬。众人哀凄时,只有她唇上噙着几乎看不见的笑意。
被姑娘派出查探受害者屋宇的信妖,发现每间门上都有无色的数字,要在月光下才看得见,而且不论怎么擦,就是擦不掉。
听了这讯息,姑娘喝下一口用最靠近雪线的那株梅花最早长出的花蕾,所制作的暖暖甜汤,才说了一个字:
“换。”
这晚,郑堆收摊后,来到一户人家门前。
人还是他白昼时就挑好的,他淸楚记得这户有男丁,年纪轻、身体强健,完全符合男人开出的条件。
他不是不知道男人做了什么事,那些悲恸的家属奔过他摊子前时,落下的泪久久没干。但是恢复符力的感觉太美好,好得能将罪恶感洗涤得一干二净,教他日复一日为延续符咒灵验,间接杀死那些男人。
只要符咒灵验,不论是人是鬼都会欢迎他、接纳他。毕竟被疏离嫌恶的感觉远比坟墓里更冷,一个连鬼都嫌弃的鬼,要多寂寞有多寂寞。
再说,又没有人来求助,人们都跑过他的摊子前,视而不见的去跪在木府的石牌坊前,哀哀哭求姑娘。
郑堆耸耸肩,举起笔来,在门上画下数字。
月色之下,门上浮现“十”
虽然笔上没有沾墨,但毒墨沁染,黑浊的颜色从毫毛反染,连玉制的笔管都逐渐被沁透,染进一丝丝扭曲如蛇的黑丝,即使经过清洗,剧毒也无法消失。
写好数字后,就不关他的事了。即使知道门内男丁今晚非死不可,他也无动于衷,飘飘然的就要离去。
木门却在他转身之前打开。
昏黄的灯光照在他脸上,一张深埋在记忆里的清秀脸儿出现在他眼前,久远得像是在几辈子之前。年轻女子倚着门扉,不太确定的喊了一声:
“爹?”
那声唤,让郑堆猛然一颤。
“素儿?”
他喊了出来,看着唯一的女儿:
“你不是嫁到邻城去了吗?”
记忆如浪汹涌,不羁的奔腾。
“我们这几日才搬回来的。刚安顿好,才想着要去看爹呢。”
女子热络的挽着他手臂,如儿时般崇敬他、信任他。
“您是听到消息了吧?爹就是这样,桩桩件件做的都是善事,人缘好得连我都沾福。”
他张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更无法在心爱的女儿面前,说出他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
屋子里头有个健壮的男人正背着门在吃饭,听到动静便转过头来,跟郑堆打了个照面,憨憨的摸着脑袋,起身凑到门前,殷勤的喊着:
“爹。”
那张脸,就是他白昼时选中的男人。
“爹?”
女儿唤着,语音带笑:
“您是怎么了?瞧您吓得是久没见面,忘了女婿长什么样了吗?”
女婿!
他竟挑中自己的女婿!
郑堆几步跨到门后,用衣衫拚命擦拭,想擦掉门上的数字,但字迹入木三分,即使他磨得衣衫都破了,把手掌的皮肉都磨尽,剩下苍白的骨,嘎啦嘎啦的刮过木板,字迹还是未淡半分。
夜就要深了,他要快、要快、要快——
女儿走出门来,容颜渐渐老去,站在她身边的男人却维持年轻的模样。
“爹,这是您的外孙。”
女儿从门里,牵出一个年轻的男人,笑笑的走出来,跟女婿长得一模一样。郑堆擦了又擦,几乎要在门上磨出火来。
女儿再变得更老,站在两个健壮的男人前,又从门内牵出另一个男人,同样的憨笑、同样的脸庞、同样健康年轻的身体。
“爹,这是您的曾外孙。”
女儿已变得垂垂老矣,头发雪白如飞瀑。她伸出手,又要往门里探。
郑堆失声大叫:
“不!”
他擦不去字迹,双眼恐惧得深陷。
那男人就要来了!会活生生的挖开他女婿、外孙、曾外孙甚至曾曾外孙——那些延续他的血脉、他仅存亲人的每个男人的胸膛,在肝脏温热的时候,逐一放进嘴里阻嚼。
他无法要他们快逃。
因为他知道他们逃不过。
慌乱得手脚发抖的郑堆,放弃擦拭女儿家的门扉,跑到对面去,匆匆写了个“十”才刚写完,门就被打开。
“爹?”
清秀的素儿站在那里,柔笑着叫唤:
“我们这几日才搬回来的,刚安顿好,才想着要去看爹。您是听到消息了吧?爹就是这样,桩桩件件做的都是善事,人缘好得连我都沾福。”
背对门的男人起身走来,憨笑叫唤着:
“爹。”
“您是怎么了?瞧您吓得是久没见面,忘了女婿长什么样了吗?”女儿问。
一模一样的对话、一模一样的男人——那个被他挑中的男人!
女儿容颜衰老,从门内牵出年轻男人:
“爹,这是您的外孙。”
他不敢再逗留,转身又去写别家的门。
“爹?”
不论他写了几家的门,每扇木门后走出的都是他的女儿、都是他的亲人。
深夜里头,他写满每一家的门,最后发现再也没有门可写。他救不了他们,无法阻止女儿悲恸露出与那些丧失亲人的家属同样的表情。
无路可走的郑堆拿出怀里的黑墨,开始往脸上擦,把脸涂抹得漆黑。这样不够,他还在四肢上涂抹,一边抹一边奔逃,在夜里大叫着:
“吃我!吃我!不要吃他们,来吃我!”
他把黑墨都涂尽,愈跑愈远,只想着要转移那食肝男人的注意。为了女儿,他就算奔逃得魂飞魄散也值得。
远远的,郑堆的背影消失不见。
容颜最老的素儿满是皱纹的脸,像一张纸般落下,然后是她的身躯、双脚。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如脱钉的画,有的大片、有的小片,从慢而急纷纷掉落,露出身后的空白。
很快的,所有的东西都剥落,像是下了一场色彩缤纷的雪。
偌大的空白在色彩落尽后,开始拧扭缩小、缩小、再缩小,最后折迭为柔嫩掌心上的-朵纸蝶。
“装什么蝴蝶?”
站在一旁的黑龙不屑的冷笑:
“恶心!”
信妖不服气,维持蝴蝶的形状叫嚷起来:
“我恶心?臭泥鳅,你办得到吗你?”
“办得到我也不干。”
“那就是办不到了!哈哈,自己无能,倒敢取笑我。”
它拍动蝶翅,就怕黑龙来争宠,非要争第一,连忙讨好姑娘:
“姑娘,您说,这件事我办得好吗?”
“好。”她松开手,让纸蝶落下。
这次她跟公子都没出面,只是间接交锋。
公子留下的线索很明显:要吃食人肝,大可不经别人之手。他凭借着强大的魔力,砚城里的男人之肝,都只是暂时寄放在身体里。
会利用郑堆,只是牛刀小试,为了证明他连鬼都能轻易蛊惑,善用最深层的欲望,挑起人与非人都抗拒不了的贪婪。
而她利用亲情抹拭了贪婪,用信妖换取被选中的那户人家,让郑堆早已远嫁邻城几十年的女儿换取郑堆的恐惧,直到他自取灭亡。
这次,她赢得轻而易举。
姑娘望着大厅外、庭院里第一朵梅花宿蕾,在心中想着。那么,下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