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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个寝室的几个人很快打成一片,每天晚上都是狂欢节,各有各的活动。谁谁谁要吸烟,每天必须钻进厕所爽几口,把厕所门关的死死的,还抛出来一句,记得把风,生活老师来了提前叫我们!经常有烟不够的情况,没掏钱的那个就去隔壁寝室甚至隔壁的隔壁的寝室借,实在借不到就只能眼巴巴地看别人爽,然后像太监求皇帝一样问,给我也抽两口呗?对方一脸嫌弃地说,日,好不卫生!但还是不情愿地递了出去。
还有几个要么就跟女朋友在手机上吹到天南海北,要么就不停地按手机的下键翻页看小说。我着实佩服那些看小说的可以有如此好的眼睛,从早上上课看到晚上寝室熄灯后几小时,眼睛的疲劳度似乎远低于常杉那种没日没夜做题的学生。可能都秉承“穷人家的孩子读书是唯一出路”这一上一辈的思想,我们两个都属于那种很认真读书的人。然而他的努力我是自叹弗如,故此他的成绩也好得多。收获和付出总是成正比的,即使这个比例常数未知。
我和常杉两个有了不错的交情,算不得至交,但也总不是其他男生那种臭味相同成为狗党。
常杉是从山区考进来的,我也是外区的择校生,家都隔得远。其他住宿生一周回去一次,我们通常是一两个月都不回家。周末留校的时候寝室熄灯比平时早一个小时,寝室幽深得可怖。我没敢再进入常杉的梦境,可是他就像是也有神奇的力量一般,只要同他单独相处我就会从他脸上看到父亲的轮廓。我自己的梦里也会出现父亲,每当我从梦中惊醒,都会借手机的光瞧一眼常杉。他睡得很沉。
只一次,我在梦里尖叫的声音在现实的夜晚脱口而出,常杉附过身来看我,我醒后拉着他说,不要怪我!不要怪我!他不明就里,只是握紧我的手。他的手很温热,这点与父亲截然不同——父亲的手是没有温度的。于是我安了心。叫他陪我一起睡。我说我怕黑。
夜幕下我听见他的轻笑声,并不是耻笑我的胆小,而是觉得我像个孩子。
那是自有记忆起和第二个男生一起睡。又想起了哥哥不知是否安好。还有母亲,以及我临行前她看我的复杂眼神。
在初秋尚有余热的空调里,我被哥哥亲吻过的额头渗出一层细汗。
于是我又看到了雪山之巅。大片衰败的卡萨布兰卡花。皮肤褶皱的老者。她说,你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个境地。每一个你所爱的人都会同你不欢而散,这便是宿命。
宿命。
我咬住嘴唇,用双手掐常杉的皮肉,常杉发出丝丝呻吟却没有躲开。我问到血腥味,不知是来自我的嘴唇还是他的皮肉。在浅浅的血腥味中我的心终于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