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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扑哧一笑:“怎么可能,碾子哥离开家乡这么多年, 一回来就盖起了新房子, 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怎么会选个身上有怪味儿的娘子呢, 我猜是一种韵味吧,一种城里的大家闺秀才有的韵味。”
柱子嫂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对对,就是大家闺秀的韵味, 哎呀, 你看你们会写字的人就是不一样,说个话都说的这么准。”
明春妮不服气地撇撇嘴, 不就因为明玉是里正的姑娘么,大家都夸她。自己和明玉家是邻居, 又是同岁,今年春妮就要成亲了, 明玉却连个婆家都没有,认识字有什么好,除了眼光高瞧不上这个,瞧不上那个,也没觉得她和自己有哪里不同, 又没长着三头六臂。
“你们说的什么味儿的, 俺也不懂, 俺就知道,人家男人娶媳妇就是要找个能干活的。地里的农活一点不会干,肯定没人乐意要。”明春妮衣裳洗完了,把草鞋一脱,伸出大脚丫子就在水里洗起脚来。
明玉气鼓鼓的瞧了她一眼,好在自己在她上游,不然这衣服还怎么穿。
猎户要杀鸡,自然不能跟他们洗衣服的凑的一起去,这里河道纵横交错,他就到了另一条小溪边。本不想搭理这些三姑六婆,谁知柱子嫂瞧见了他,大声说道:“碾子你来啦,我们正说你家小娘子呢,真俊啊!诶,你是来杀鸡吗?怎么你家娘子不来?”
“阿音胆子小,不敢杀鸡。”糙碾子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没想到却引发了一片热烈的议论。
明春妮首先大笑起来:“碾子哥竟然肯娶一个这么没用的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咱们村里都是嫁不出去的。”
明玉脸上一红,用力捶打了一下衣裳。柱子嫂好心教导:“大碾子,你可不能这么惯着她,就算她以前是千金小姐,嫁进咱们村了,就应该按这里的规矩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这是必须的。”
糙碾子眉头一皱,倔脾气上来了:“老子自己的娘子,乐意怎样就怎样,长得好看能给老子生娃就行了。”
他一发火,几个女人就不敢说什么了,明水湾祖祖辈辈的传统就是这样,一切都是男人说了算。有好吃的要让男人先吃,家里的一切家务都是女人做,男人是半个手指头都不沾的。
明玉抬头望了望,心中暗暗对碾子嫂产生了兴趣,那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呢,好想去看看。
把野山鸡料理干净,糙碾子回到家里,就见林婉音坐在竹林边的小板凳上,怀里抱着公主兔,一边轻轻抚着它柔软的白毛,一边温柔的跟它说着话:“糯糯啊,以后我们俩就相依为命了好不好?你可不要像我小时候养的那一只,一声不响的就跑掉了,无情的抛下我。你不说话,就是答应我了,不会抛下我对不对?”
自顾自地说完话,阿音展颜一笑。本就眉目如画的姑娘,笑起来更加娇艳动人,令原本平淡无奇的农家院有了别样的神采。
“你回来了,我已经把蘑菇洗好了,就等鸡肉呢。还有,我看旁边菜园子里有大葱,你能不能去跟人家买一棵,而且,家里也没有炖肉的调料。”阿音见大猎户站在门口痴痴地看着这边,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暗暗的欢喜,把小兔子放进腰间的荷包里,起身相迎。
糙碾子咽下一口唾液,把用荷叶包着的鸡肉交到她手上,说道:“旁边的菜园子原本是咱们家的地,姐姐嫁人以后,就是柱子嫂在种,不过,咱们也可以吃里面的菜。”
说完,他就大步过去,拔了几棵鲜嫩的大葱回来。见阿音已经把鸡肉切成匀称的肉块,放进锅里用白水煮。“你就这么做鸡肉,不放油吗?能好吃吗?”
林婉音盖上锅盖去添柴,不紧不慢的说道:“鸡肉直接炒不好吃,要先用热水焯一下,去掉腥味之后才能炒,炒到颜色差不多了,才能加水炖。”
大猎户忍俊不禁:“奶奶个熊滴,炖个鸡还这么多讲究,老子可干不了这精细活儿。”
他倚在门框上,默默瞧着阿音在厨房里忙碌。看她莹白柔软的小手,握着黑色的铁质锅铲,捞出鸡块,放进粗瓷盆里。洗净了锅,放上油,爆出令人口舌生津的葱香味,把肉放进锅里翻炒。炒的差不多里,阿音放进蘑菇炒了一下,就加上水,盖好了锅盖。
蒸腾的热气熏红了她精致的小脸儿,几滴热汗沿着鬓角向下流淌,一双小白手上下翻飞,玲珑有致的身子也不停地上下起伏……
“你怎么了?馋的流口水了?”阿音盖好锅盖,回头看他,吃惊地发现猎户嘴角有点潮湿。
糙碾子如梦初醒,抬起手背抹了一把嘴角,飞快地转身跑了出去。
身后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糙碾子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在院子里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还是压不住砰砰的心跳,只得快步出门,到明潭里洗个凉水澡。
糙碾子头发湿哒哒的回来时,阿音已经把炖好的鸡肉和蘑菇盛在了粗瓷碗里,摆放在银杏树下的桌子上,还盛好了一大碗和一小碗米饭。
“你回来啦,过来吃饭吧。”阿音看他一眼,就忍不住噗嗤一笑,二人同时想起了刚才的口水。
大猎户心中暗想:傻笑什么,真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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