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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 不定期投放小甜饼XD
感觉大秦帝国这卷的重点是谈恋爱(躺),强国都是顺便的(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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