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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 哪有醉酒的样子, 但仔细看, 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 官话腔这才发现, 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 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 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 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 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 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 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 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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