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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 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 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 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 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 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 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 身上的气质, 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 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 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 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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