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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武器是胡人最亲密的战友,除非死,决不能解下佩刀。至于跪拜,他们胡人没这个规矩,他阿史那鹰见了可汗,也只是躬身弯腰而已。
两方不断的磋商,火药味儿越来越浓。
阿史那鹰放话:“我们草原上还有三万精兵,可汗刀锋所指,我部落的精壮便会英勇向前。”
李寿“销假”回鸿胪寺当差,跟在鸿胪寺少卿身边,听到阿史那鹰的话,不禁嗤笑道:“是啊,贵部确实还有精兵,只不过已经自觉的退后了三百里。”
都快被蒋忠大将军打到老巢去了,居然还敢在京城大放厥词。
真当蒋大将军的马槊是摆设啊。
阿史那鹰噎了一下,他已经认出了李寿,也知道了这个长得好看的不像话的年轻男子是大梁皇帝的亲外甥,身份十分尊贵。
但他是胡使,来到大梁,便代表着整个部族的脸面。
打嘴仗,决不能认怂。
“退让三百里,正是我部大可汗对大梁彰显的诚意。若非如此,早在几年前,我部便会将那几万梁军赶尽杀绝了。”
阿史那鹰所说的“几年前”,便是那次西北援军事件。
那次战役,绝对是大梁对胡作战的最大耻辱。
而对于胡人来说,则是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是羞辱梁军的最佳话题,哪怕过去了十多年,他们也会时不时的拎出来说一说。
果然,听到这话,鸿胪寺的官员们气得眼睛都红了。
好半晌,鸿胪寺少卿才咬牙切齿的说道:“还真是多谢贵部可汗当年的手下留情了。不过,我们蒋大将军也不是吃素的,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的几万大军更是随时等候征战。”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们特娘的不就赢了一场吗,至于到现在还津津乐道?
“蒋大将军确实神勇,然我部大可汗亦是草原英主……”
阿史那鹰心里是畏惧蒋忠的,但嘴上却丝毫不让。
鸿胪寺和胡使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唇枪舌战。
经过小半个月的较量,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即胡使觐见的时候不得佩戴腰刀,但也不必行跪拜大礼,行胡礼即可。
唐宓听完李寿的转述,不禁睁大了眼睛,“那个阿史那鹰,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啊。”
明明是战败的一方,却还能硬着脖子来跟鸿胪寺打嘴仗,最后还弄了个不输不赢。
其实,平局对于阿史那鹰而言,就已经是胜利了。
李寿有些憋屈。
没办法,鸿胪寺也是没办法。
京畿刚刚发生了地震,朝廷的重心在赈灾上。
对于一个胡搅蛮缠的胡使,朝廷的大佬们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否则也不会派一个鸿胪寺少卿和李寿出马了。
但李寿有种预感,解兵器、觐见礼节还只是开始,阿史那鹰定然还有后续。
唐宓却不以为意,笑着说道:“这有什么?兵来将挡呗。一个胡人,呵,能有多少计谋?”
这就是身为天朝上国的骄傲了。
彼时,大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国力强盛、万邦来朝,身为大梁子民,那种睥睨一切的骄傲早已融入到了骨子里。
而胡人,在大梁百姓眼中,就跟未开化的野人差不多。
玩心眼儿、耍计谋,他们能跟传承了几千年的汉人相比?
然而,就在阿史那鹰正式觐见的时候,他还真给大梁的皇帝、百官出了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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