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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跟一个朋友吃饭,他说自己有一台哈苏相机,很得意的样子。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我和邓丽君一起在洛杉矶的海滩边,看着夕阳慢慢往海平面跌落。她说,这实在太美了,我们应该把它拍下来。那时我刚好买了一台哈苏相机,赶紧把它拿出来,手忙脚乱地上胶卷,那个机器很复杂,等我把胶卷弄好,太阳已经落下去不见了。我们两个人在海边笑了很久。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如果有这样一种可能,或那样一种可能,我们俩会不会最终走在一起。不过生活就是这样,它不会给你那么多种可能。你的人生早已被你的性格决定。
那是刚到美国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苦闷。白天学英文,晚上就关在酒店看电视。偶尔会去外面学习滑旱冰,为了新片《杀手壕》进行练习。有一次休息,我跟一帮从香港来的朋友去迪士尼,大家一路走一路聊得很开心。这时候我听到周围有人在讲汉语,也是一群人嘻嘻哈哈的,抬头一看,迎面走来的竟然是邓丽君,身边也有好几个朋友一起,有男有女。我们一对看,真是特别意外。我说,怎么你也在这里?她也愣了,当时我们还不熟,身边又都有朋友,简单打了招呼,就先说拜拜了,各走各的,也没留电话。
过了两天,我在Westwood看戏,又碰到她。当时我进戏院,她出戏院,两人又碰到,觉得很惊喜。我要看的电影还没开场,两个人就站在那边聊天。那天她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我进去看电影为的是要学英文,估计她也是这样。聊起来之后,就知道她住的跟我特别近,大概就在三个block之外而已。那天就彼此留了电话。
这真的是缘分,我们俩在国内没见过面,居然会在美国连续碰到。后来就约她吃饭、聊天。当时她妈妈跟她一起在美国,有时候她妈妈还会煮汤给我喝。她知道我在练习滑旱冰,说自己刚好也在学,我说那正好我教你啊。
有天我干脆踩了个滑轮鞋就去找她了。她那时候滑得还不熟练,我要一直扶着她。你想想,那时候成龙和邓丽君,在洛杉矶的路边滑旱冰,完全没人认识我们,多好,多开心。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是我第一次去美国时最开心的日子。我们俩经常一起学英文,去海边散步,拍照,一起去吃螃蟹,去中国城吃中餐,我开车去接她,两个人还在半路迷路……
那段日子想起来很好玩,我也不知道算不算谈恋爱。当时公司没有给我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在身边,我在那里也没有认识的中国人,她是唯一一个跟我讲中文的人。每天看到她,是当时唯一开心的事情。她可能也有这样的感觉。
可惜不久以后,我的电影要在圣安东尼奥开机。临别时,她也要回台湾了,我跟她说,拍完戏我就去台湾找你。
《杀手壕》卖得很差,我很沮丧地回到香港,一心想着重整旗鼓再拍一部电影挽回面子,并且很快就组建了新电影的班底,先是去韩国聊剧本就聊了3个月,那个时代都是香港韩国合作的,在韩国拍摄会有投资补助。当时我们筹备的那部片,组成了韩国有史以来最庞大的香港外景团队,比如灯光师就有12个,连木工都有16个,前后大概去了四五个月。可惜正式开工没两天,就鸣金收兵了。因为我们当时是冬天拍夏天的戏,零下15度,太冷了,大家都扛不住。到第3天的时候,我说,收工了,要是这样拍下去我会拍个烂戏出来。回到酒店,大家都缩在我的房间一起烤暖气。那时候已经花了大概200万港币,以当时的环境来讲,这是很多钱了。
当时我打给何冠昌商量这件事,他先是关心我和大家有没有冻坏,然后放下一句话,不拍就不拍。就是这么一句话,真的是能“买”到人心。我和大队一起回到香港,把剧本改掉。这时候我就想,去哪里拍呢?
台湾。
当时我认为自己是以电影为主的,说只有台湾有戏里需要的布景,我们很适合去那里拍。现在想来,其实也是有私心想去找邓丽君。
到了台湾,除了看外景,就会跟她一起约着吃饭,两个人都安安静静的。那时候我还曾经去看过她的表演。我是坐在特别的包厢里面,在楼上的地方,她唱歌的时候,除了会看台底下的观众,也会往上看,我知道她在看我。我就坐在那边,看着台下的观众为她用力地鼓掌呐喊,心里想,她是我的女朋友。当时外界并不知道我们在一起,看这场演出我也是没有等到结束就离开,在当时的台湾,如果被人拍到我们在一起,会是爆炸性的新闻。
后来我曾经想过,我们分开也许是最正确的决定,因为从一开始两人性格就很不同,又无法为了对方妥协。换句话说,她太好了。
她总是彬彬有礼,说话轻声细语,我却是个大老粗;她总是气质优雅,而我刚从武行变成明星,终于可以享受大把花钱的奢侈生活,恨不得买一堆金链子挂在身上;她喜欢一个人出门,享受私人空间,但我总是爱热闹,喜欢那种有一群人跟随的感觉,觉得自己像个老大,走到哪都有人毕恭毕敬地帮我拿衣服、拉椅子。
记得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问能不能一起吃饭。我说,我不是每天都跟你一起吃饭吗?她说,单独吃饭。我说好吧。她就带我到了一个法国餐厅,进了一个包厢。那时候的我,餐牌也不会看,红酒也不会点,服务生把什么都拿给我,我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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