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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一句话出现在抗战时期,一个中国共产党面对日军的严刑酷打,说出这样的话,应该会值得许多人的赞赏,但是如果这一句话,出现在一个来自酒吧里面的女孩说出,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这一副精神还是蛮佩服你的,只不过你还真舍得你这人间的四月天。”秦朗平时嘻嘻哈哈的惯了,深掩在心底里十分的佩服,一个女孩子能够为了自己的贞洁说出这样的话,但在表面上是不会表现出来的。
“我的确是在出卖我的色相来骗钱,但这并不代表我会卖掉我自己的身体,所以请你对我尊重一点。要杀要剐随你的便,但是士可杀不可辱。”李锦红闭着自己的眼睛,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李锦红彻底的放弃了逃跑这个计划,自己刚刚使出了吃奶的劲一拳头打在了男人的肋骨上,却连一点效果都没有,就算自己跑了,也一定还没有跑多久就会被这个男人的抓住,反正跑不跑的结果都是一个样子的,还不如直接放弃,选择不跑,留一些力气,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另外的机会等着自己,到时候只要有了力气,就算想要逃跑,成功的几率也要大。
她再度被带回了酒吧。
秦朗坐在沙发上面,端起桌子上面的,高脚酒杯,轻轻地摇晃着,晶莹的蓝色的液体,随着手上的幅度的震荡,摇摆的幅度也在慢慢的增大。
秦朗半眯着一只眼睛,细细的从头到脚的打量这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身上穿的很暴露,却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不管是该露的还是不该露的,都全部给暴露了出来,衣不遮体。
衣服看起来就是地摊货,让人一看就知道没有超过一百元,却干干净净的,再从这女的口气看来,秦朗大致觉得这女的就是讨厌那些有一些臭钱就自以为是,到处挥霍的臭男人。
只是自己的运气有一点不好罢了,被女人误以为自己也是这样的一个人,虽然性质也差不到哪里去。
秦朗在部队里面呆久了,潜移默化的也受到了部队里面的影响,再加上经常看新闻,对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自以为自己有了几个臭钱,就很了不起,可以不把人当做人看的行为也是很讨厌。只不过一直都表现在心里。
李锦红努力的缓和着自己的呼吸,想要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得害怕,就算平时表现出来的,展示在所有人眼中的都是一个汉子的模样,但那只是用所有的坚强把自己伪装起来,就像刺猬一样,只有你自己将你自己保护好了之后,才能够让别人不能够伤害到你。
刺猬背上的刺是刺猬伪装自己的最好的武器,而坚强就是李锦红伪装自己的最好的武器。
“你是不是很讨厌有钱人?”秦朗抬起自己的头,正好从自己这个角度,看见了眼眶里面微微闪动的泪珠,虽然只有可能是几滴,但这也正好应征了自己刚刚的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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