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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没抱多大的希望,尝了一口,发现实在太好吃了,一溜烟就吃光了。
然后那名送饭的女原始人,竟又给我送来了一份,还客气地对我笑。
怎么回事?感觉一夜之间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结果,这天晚上,我又迎来了一批女原始人……
又是个无眠之夜。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她们怕是把我当作种马了。
猛然想起洪武和赵晓波,他们都是瘦骨嶙峋的,洪武当时还说赵晓波会被吸干……
第三天,又是一批人。
我终于知道了害怕,等我没用了,就是赵晓波的下场,不行,我得想办法搞点事情出来。
第四天早上,我吃完了一份食物,要来了第二份,得意把汤泼在送饭女的手臂上,接着,果然进来了一批卫兵,为首一个人是个头插三根羽毛的家伙,她让人把我关进了竹牢。
惩罚不算严重,于是我接着“以身试法”。
在我接连挑衅了五次送饭的人之后,我被拉到了田地里村寨东边的田地里干活。
我发现这些原始人竟然懂得犁地和播种,还种着蔬菜与水果,看来,应该是当时的智人演化出来的一个分支,但是没有经过现代文明的洗礼。
在这里,我遇到几个跟我一样命苦的人。
有老有少,不过大多数都是目光呆滞,像行尸走肉,你问十句,只会“嗯嗯嗯”。
只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话比较多,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给我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我趁机跟他搭上了关系,原始人对于我们的谈话管制的比较松,前提是你必须不能耽误干活。
从他的交谈中,我得知他叫埃蒙斯,是个澳大利亚的帆船手,三十年前被飓风刮到了这里,这个村寨完全是一个女人的部落,她们通过俘获别部落的男人来达到传宗接代的目的,总人口现在有三千多。
“老伯,你是说这里还有别的部落?”我诧异地问。
埃蒙斯说,以前附近是有两个部落,不过十年前的一场地震后,他们莫名其妙的消失了,自此以后,男人就变成了这个部落的稀缺资源,要不然,他这种垂老的人早就被喂了圣虫了。
“圣虫?那是什么?”
埃蒙斯突然紧张地环顾了一下周围,惊恐地道,“你小声点,圣虫会听到的……”
我被他唬得一惊一乍,总感觉冥冥之中有双眼睛盯着我,红日西斜,大家都加快了干活的速度,埃蒙斯也不再跟我谈话。
几次自讨没趣后,我安静了。
很快就到了晚饭时间,与之前生为“种马”相比,食物的质量差了不是一星半点,简直跟猪食似的。
我恶心的实在吃不下,其他人却像在吃山珍海味,其中几个人还不时朝我递来戏谑的目光,搞得能吃下猪食多牛叉似的。
“小兄弟,吃饭是有时间的,你不赶紧吃,待会就什么都没有了。”
埃蒙斯出言提醒,我恍然大悟,刚扑腾两口,冲进来一对卫兵就把我们的食物全给收走了。
吃猪食就算了,晚上还睡猪圈,跟群野猪仅仅隔了一道栅栏,有些狂暴的家伙还总是冲撞栅栏,试图冲过来……我简直哔了哈士奇。
白天太累,愣是这种环境,我都能睡着,大概半夜的时候,我被尿意憋醒,起身去外面上厕所,刚走到一个角落,背后就伸出来一双手捂住了我的嘴巴。
我刚准备反抗,对方却柔声细语道,“是我。”
回眸,竟然是……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