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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祎城的性子沉稳内敛,做事几乎就没有冲动的时候,简熙实在不明白他到底是碰到了什么事情才会让他想到了如此极端的方式。
警方那边也是满脸迷茫,任何人都可以有自杀的念头,唯独凌祎城不可能。
想他坐拥钱权,英俊又多金,是所有男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也是所有女人爱慕倾心的钻石男神。
他会缺什么?
他什么都不缺啊。
简熙更不可能认为凌祎城是因为自己不带着乐乐回西城,就将他气得发了狂,然后再一次使用如此凶残的苦肉计。
毕竟乐乐很明确地说,凌祎城让她永远都不要带着女儿回西城。
这不是很矛盾吗?
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推移,这件事依旧毫无头绪。
简熙在某一天回别墅给乐乐带换洗衣服的时候路过凌祎城的房间,她忍不住好奇的冲动,终究是推开了那扇胡桃色的门。
凌祎城的卧室装修风格和简熙的截然不同,属于简约又冷硬的格调,和他的性格十分相似。
简熙翻开了他的枕头,又翻开了他的衣柜和床头柜抽屉,里面除了装有一些他常用的物件,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简熙不死心,转身去了他的书房。
办公桌,书架,书柜,电脑桌,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依旧毫无线索。
简熙有些泄气。
她颓废地跌坐在凌祎城常坐的那张黑色老板椅上,然后,她的目光平视过去,就看到一个很简约的笔筒。
简熙记得那笔筒还是她送给凌祎城的。
当时是凌祎城的生日,她想过送他各种各样的礼物,最后她买来紫色的水晶一颗一颗串联成笔筒的模样送给他。
紫水晶被誉为爱情守护石,象征着美好忠贞的爱情。
笔筒虽然简单,但他每天都能用得上。
简熙满心欢喜地将水晶笔筒送到凌祎城的办公室,凌祎城淡淡地看了一眼之后满脸的嫌弃,说她送的礼物太过于庸俗。
可说礼物低俗的人却在不久后将那个笔筒端端正正摆放在了自己的书桌上,上面再搁一支纯金的钢笔。
这样的搭配在此后的几年里一直都没有变过。
家里的佣人在打扫房间的时候也会格外的小心,擦拭完灰尘之后连摆放的位置都会一丝不苟的还原。
简熙曾问过凌祎城,为什么不将笔筒搁公司?
凌祎城说,太丑,丢人现眼。
可简熙自作多情的反驳说,哥,你是不是不舍得让别人看到。
凌祎城黑着脸不说话,简熙就当他是默认了,兴奋得圈住他的脖颈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亲。
男人用手指恶狠狠地将她推开,然后让她滚一边儿去。
留在记忆中的往事总是美好的。
简熙淡淡一笑,然后将笔筒拿起来抽出了那支纯金的笔捏在掌心细细摩挲着。
她甚至觉得这支笔上还遗留着凌祎城指尖的温度。
让简熙有些意外的是,当她将那支笔再放回去时,却发现还原不了之前的位置。
她忍不住往笔筒里看了看,里面竟然还放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简熙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她颤抖着手将那盒子打开来,然后就看到了一枚玉佩安静地躺在盒子正中。
而那玉佩正是她随身佩戴了二十年的那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