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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站在你曾站过的位置上,只要你退一步,就能再次和我相遇。
——夏允锦blog
窗外有一缕暖暖的阳光,像金黄色的薄纱轻柔地覆在桌面上,亮澄澄的,然而仅仅只是到桌边为止,因为我坐的位置刚好是阳光照不进的角落。
相反的,我对面坐的女郎却整个沐浴在阳光下,像一朵盛开的罂粟花。
“我是该称呼你夏小姐,还是该称呼你夏律师,又或者称呼你……李太太呢?”对面的女人先行发言。
我盯着面前做工考究的墨色茶具,不用抬头也仿佛看到了她唇角的那一抹讥笑。
“关于称呼,你可以直接去问李慕承。”
我依然没有抬头,并不是我没有底气,而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一张因为嫉妒而变得扭曲的脸庞。
真是可笑,短短的一个月,已经有三个女人找过了我,对面的女人,第四个。
“呵呵,以为搬出李慕承我就会害怕了吗?你……算什么东西?!”
她已经公然向我挑衅,不过很可惜,我还没有打算反击,这样的挑衅,习以为常。
有一句话叫“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就是对我的处境,作了一个很好的诠释。
被一个优秀的男人长期包养,只是被他身边的女人们言语攻击,而没有撕扯着头发高喊拼命,已属万幸。
“怎么,没脸说话了?还是我的话让你无言以对?”她反问,语气得意忘形。
我还是沉默,她更加得意忘形。
“哦,我差点忘记了,你……根本就是不要脸!一个不要脸的女人,哪来的脸说话呢?哈哈……”
她笑的极其夸张,以为这样就能刺激到我,然而,这只是证明了她有多可怜而已。
“一个女人得不到男人的爱,而去排挤他身边的其它女人,你的情操…也高尚不到哪里去。”
我站起身,终于肯赏她一眼,看着她因我这一句话而扭曲的脸,得意的笑了。
上帝可以证明,我虽然得意的笑了,但还不至于忘形。
趁她在气头上,我又邪恶的补上了一句:“哦,我也差点忘了,在你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女人找过我,她们都比你年轻,所以你一定要保重,随时保持战斗……”
对她友好的扬了扬手,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虽然我不是一个坏女人,但从来都好不到哪里去。
今天是个好天气,可惜这样的好天气,却没有一个好心情。
沿着熟悉而又陌生的街角一直走,很快便淹没在接踵而至的人潮,直到夜色降临才茫然发现走了很久。
也许我该回去了,但我却不想回到那个地方,心里突然间觉得很压抑,很想找个地方,可以不惧悲伤的躲藏。
我来到了天涯酒吧,已经很久很久没来过酒吧了,因为他不喜欢我来这种地方,所以我就不能来,只要是他不喜欢的,我都不能去抵触他的底线。
面前的红酒已经被我喝掉了一大半,我知道我没有权利这样放纵,然而,痛心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了。
吧台上的手机响了,其实酒吧的摇滚乐远比手机的铃声要响的多,我之所以能清楚的确定手机响了,是因为手机发出的亮光提醒了我。
来电显示上“李慕承”三个字让我觉得很刺眼,我从来不敢不接他的电话,但今晚,我想大胆的放纵一次,于是我关了机。
如果说李慕承的前世是如来佛,那我的前世就一定是孙悟空,纵然再怎么挣扎,也终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就像现在,我关了机又有什么用?我明明知道,这座城市到处都是他的眼线,他想找到我,易入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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