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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戒指,就不用回来吃午饭了。”
走到半路,就碰上了这一档子事。
为了尽早回去吃饭,云天诚恳的说道:“圣骑士大人,求你了,我只是顺道路过此地,我只是要去森林中寻找一枚戒指,然后回去吃午饭。我叫康斯坦丁,是刚来不久的冒险家,我暂住在铁匠铺,我有一个朋友叫赛丽亚,大人要是不相信的话尽管去问,现在我真的赶时间。”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欧贝斯没有阻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朱唇微动,呢喃道:“云天?奇怪的名字……”
可欧贝斯真的会就这样放过这个来路不明的冒险家么?为了保险起见,她右手做兰花状,金色的圣光聚集在她食指上,轻轻一点,那道圣光就附着在了他的衣衫上……
……
秋天一直是哥布林活跃的季节,这帮墨绿而又矮小丑陋的怪物大多群居,喜爱不劳而获,而在人类丰收的季节出手袭击村落,是他们一贯的风俗。就林纳斯大叔说,在五年以前,哥布林还是胆小唬人不成拔腿就跑的怪物,捣乱也是极轻只是让人略感烦躁,远没有现在这般成灾成祸,甚至伤人见血,成群结队的袭击艾尔文防线。
秋风已经刮起,但是艾尔文的草地并未泛黄,风中也没有枯燥之意,连绵的草地像是一张墨绿的绸缎,让人舒服的想躺上去。
云天站在一棵树上,脚底沾着微湿的树叶踩上枝干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整个人摇摇欲坠,用了很长时间保持平衡,费了不小的力气才攀爬上去。
如果还是前几天,他会没学会吞息存气于丹田的法子,怕是只能对着拔地而起的黑杨仰头长叹。
直到现在,他还为爬上这颗树而沾沾自喜,今时不同于往日的在于他体内丹田气旋中悬浮的三股浩然气,每当他神思意动之际身体经脉中都会有细微地气流随着血液流淌而过,大幅度地提高身体各项机能。
他闭眼,深嗅一下微湿夹杂着青草香味的空气,瞬间驱走了心头那抹得意,也驱走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幕,迫使自己进入冒险的兴奋紧张状态。
就在他处于一种特殊的凝神状态时,放缓的思绪突然被一阵嘈杂之音打断。
马蹄滚滚,烟尘四起。
有几匹马奔腾并驱,为首的那匹长嘶一声从距他不远处开始冲锋,其余的几匹马训练有素,紧紧跟随,纵步间无懈可击,方寸间可攻可守,像是身先士卒纵横百战的将军领阵出击。
马背上的人们开始挽弓,隔着百步骑射,为首的人箭无虚发,每次从身后箭壶取出尾翎闪着幽绿的铁箭,都会有一阵惨叫声响起。
这是一场狩猎,猎物就是为非作歹的哥布林,云天一眼就看出是德洛斯军队的士兵。
云天没上过战场,记忆中也没有关于德洛斯的片段,他对阿拉德大陆的认知大多来于与赛丽亚的交谈,其余的则是赛丽亚游历大陆所著的游记。那是一本全篇用娟秀小字仔细描绘阿拉德风土人情的游记,每篇还附带一副彩色插图,日期天气写在开篇最上方,每一篇的结束,连心路历程都有标注。
当时云天还惊讶赛丽亚的事无巨细,但他不知道自己从赛丽亚书桌上随便抽出的这一本书对赛丽亚意味着什么,这哪里是游记,分明是女孩子家心中最私密的日记。
要是当时这一幕被赛丽亚抓到现行,怕是要好好地尝一番苦头。
德洛斯帝**队装束大多由三种颜色装饰,分别是蓝、红、黑,对应的是骑士团、海军、精锐部队。精锐部队铠甲以黑色为主,盔甲上的头缨与手套则是不同于漆黑的深灰,面目隐蔽在黑铜打造的轻盔下,左肩肩甲覆盖大半个手臂,上面刻着象征荣耀的紫荆花。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胸前的勋章都刻着一头凶神恶煞的黑狼。
帝国精锐部队中的精英——铁狼骑士团。他们大多出身贵族,行兵列阵皆有考究,德洛斯帝国最危险、最艰巨的任务都是由他们完成。北据班图,西征公国,马蹄所踏之处,敌人只能如待宰的羔羊,根本无法挣扎。
今天在这里他们竟然在猎杀哥布林?还不是位于本国境内的?虽说云天很乐意让他们给自己清除障碍,不过这也太奇怪了。
德洛斯的狼子野心路人皆知,此时的贝尔玛尔公国在他们的入侵下处于半沦陷状态。但艾尔文防线与帝国边境不远,自有重兵把守,云天可不相信他们会分军处理暂时还是属于公国的内务,他们不为这些麻烦事暗中添油加醋就让公国的议员们烧高香了。
云天在他们身上并没有感受到天地元气的波动,也说明他们还处于“未识者”的普通人,当然这里的普通是相对而言,否则就是给云天几个胆子,也不敢跟上去一探究竟。
云天不知道,自己的好奇心驱使会让他陷入了另一段漩涡中,也就是这样,往后的十年里,他都和德洛斯帝国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也与圣职者教团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
而在他最后一次踏入雷米迪亚大教堂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阿拉德历990年的十月二十三,我在艾尔文防线认识了教团的第一个朋友,她叫欧贝斯·罗什巴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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