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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滩,正值七月流火,废弃的城楼矗立在荒芜的大地上。一个魁梧的身影端坐在城楼顶端。
这个男人**着古铜色的上身,双腿盘起,双臂搁在两个膝盖上如同打坐。他背上绑着一把巨剑,大约有一人高,剑未出鞘,几乎把烈日都遮挡住。男人的视线始终投向远处被炙烤得不断抖动的地平线。
地平线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颀长身影,那个人走的不紧不慢,像是不知道有人在等他。这么热的天气他却穿着覆盖全身乃至双手的白色长袍。热浪到处席卷,长袍始终一尘不染。他的黑色长发垂至腰际,风吹起时只在末端散开。
在两人相隔还有五十米时,白袍男人站定,微笑道:“谷元帅久等了。”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数十米之外。城楼上的人竟是当今兵马大元帅谷绝尘。谷元帅年纪三十余便有着非凡的兵法与武学造诣,立下无数战功,更是收服强大的蛮族,可谓战无不胜。这白袍男子竟有本事令他等自己?
谷绝尘坚毅的面容上终于有了一丝起伏:“七夜,我有些失望。我这次来是想见识你的剑阵,看来你仍未成功。”白袍男子不是别人,乃是武林中魔道至尊七夜魔君。谷绝尘对江湖中事概不过问,但两人以剑会友已持续多年,每年同一时间都会到这里切磋一番。
”并非毫无进展,“七夜谈吐斯文有些削瘦,年纪与谷绝尘相仿,从外表绝对看不出他的真正身份,但他脸上有一道贯穿左眼的闪电形疤痕长至下颌,”待我练成剑阵,恐怕你不再是我的对手,岂不是一件憾事。“语罢,长袍无风自起,左手从袖中滑出,手中出现了一把造型古朴的无鞘长剑,剑柄形状规整,护手为镂空六边形,剑身有一连串七颗菱形宝珠,在阳光下反而闪烁出寒光。此剑名为逆反七星,名剑谱排名第三,为历代魔君专属佩剑。
谷绝尘的神情再次转为严肃。只见他猛然立起,右手探向身后的巨剑,用力握住了剑柄,接着是左手,但并未拔剑。这时他呈开山之势像雕塑一样立住了。整个过程如同一场仪式。七夜只是静静地看着没有任何举动,他知道这有这样才能使出这把剑的全部威力,这也正是他想见识的。
巨剑噬穹,名剑谱排名第二,此剑绰号破军剑,剑身为玄铁所铸,重达千斤。噬穹平时深卧鞘中积攒剑气,一旦出鞘,剑气可在百米之外将城墙一分为二。铸剑的玄铁是天外之物,不会反光也不会吸热。先皇当时召集许多铸剑名家打造了九九八十一天,铸成的噬穹朝廷上下只有谷绝尘一人能够挥动。此时谷绝尘全身上下肌肉虬结,只听一声咆哮,噬穹出鞘。
”铮——“伴随着一声巨响,仿佛烈日下起了一道闪电,天地之间亮了一瞬。
在谷绝尘拔剑的过程中,七夜也将逆反七星擎起,同时口中念道:”逆反七星,御剑九界,煌煌天威,以剑引之……破!“剑上的七颗宝珠依次亮起,不同于噬穹的斩击,逆反七星的剑气从剑锋直贯而出。地面上的沙土被向两边冲散,一道沟壑从七夜脚下裂开,直通谷绝尘脚下的城楼。
只听一连串的割裂之声,四十米见方二十余米高的的城楼从下方裂开,一直裂到谷绝尘脚下方才停止,谷绝尘却巍然不动,只是巨剑不知何时已经回到鞘中。
七夜收回逆反七星,一丝鲜血从他嘴角缓缓流出,又被他马上舔掉。七夜长叹一声道:”了不起。这次,是我输了。“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长袍干净如初。
谷绝尘目送七夜离开后才跃下城墙向反方向走去,城楼在他走远后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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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王城赌场内人声鼎沸。人们头昏脑热,一股贪婪之气弥漫,让人睁不开眼。
”大!“
”哗啦——“竹筒一揭,两个色子一三一二。
“哈哈,”一名衣着不整的小胖子拍手道,“阿步你又输了。”
”干,今天什么烂手气!“被称为阿步的男子咬牙切齿道:“先记着,下一轮开完我一起给你。“他虽年轻——二十左右的样子,但长得壮实,黑色无袖短上衣,两条粗壮的胳膊露在外面,双手戴着黑色露指头的练武手套,长至小臂。黑色短碎发显得很蓬松,后面背着个硕大的斗笠大到盖住了屁股,如同龟壳。明眼人都看出他是个混子,也就不好反驳他。
骨瘦如柴的老头拿起竹筒左右晃的同时还摇头晃脑念念有词:“开大开小?”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阿步激动地用手隔空一指,“大!”
“哐,哗啦——”竹筒一扣一掀,两个色子都是二。
“阿步还钱!“胖子这下急了。欠钱的都是大爷,他不想认大爷。
“这才刚开局就要钱?今天结了一块算。”站在阿步身后的男子发话了。他与阿步一样年纪,长相秀气许多,肤色苍白,头发是扎眼的灰白色,在后脖颈处还扎了辫子。他双手环抱靠在墙角,米色的布衣穿在他身上倒显得颇为高雅。作为混子这两人可以说是仪表不凡,装束奇特,以至于城内许多混子竞相效仿之,不过只学到一些皮毛。
“听见没,痛快点儿再来!”阿步拍桌道,装出输钱后的不耐烦样子,同时给灰色男子使了个眼色。
实际上两人并非合格的混子,只是他们认为想进入江湖就要从混子做起,而大侠就要游手好闲不能像混子那样厚颜无耻,对于大侠是怎样谋生的两人始终很迷惑。开始去收保护费他们总是欲言又止,掌柜的看他们也不像普通小流氓,搞得气氛十分尴尬。后面的买家又不敢插嘴,耽误了生意进度,导致店里掌柜的很恼火。知道他们是混子后对他们的反感更甚于对普通混子。
步天狼其实完全有能力自己谋生。说到这个名字,是作为名匠的父亲给他起的。说是自己造了被封禁的器械——至于是什么他没有说——命犯天狼星,起这个名字给他消灾。他从出生就没见过母亲,父亲又在两年前失踪了,有人说是被朝廷秘密逮捕了。总之他从小帮父亲做木匠活,偶尔还打打铁器,既掌握了基本的工匠手艺又练出一膀子力气,不过他宁可费力气去打架也不肯当木匠。父亲留下了木匠铺子和不少小发明,他原本指望着卖了这些小发明赚些钱,但没有预期的出价——在老百姓看来机关风筝也是风筝,不值二十个普通风筝的钱——所以一件也没卖出去。时间长了,他把这些当做父亲的遗物保存了起来。
后来他遇见了苏晓,这名有点神秘的灰色男子。两人志同道合,便一同去做混子。苏晓武功不错,还教了他一些基本功,两人后来在城内混子圈打出了名气。两人打算赚足了盘缠就离开烈王城,去闯荡江湖。
竹筒往桌上一扣,步天狼喝到:“小!”
竹筒揭开后,骰子在桌上滚了起来,不过这次滚得有点邪乎,有一个几乎要停下的时候又骨碌了一下,结果出现了一个一和一个三。
站在后面的苏晓的手指一动,就让步天狼赢了。
“我们加点筹码怎么样?”步天狼嘿嘿一乐。
“就怕你输不起!”小胖子往赌桌上拍了一摞子铜钱。
接下来的四局步天狼又赢了,他开始伸手要钱。小胖子闷闷不乐道:“急啥?你说的开完了一起算。“
两人又对了个眼神。小胖子今天你倒霉,不输光走不了了。
干瘦老头又晃起了竹筒,步天狼这次猜大,苏晓作弊更加肆无忌惮,手在桌下一翻,两个六。心中窃喜的同时,一只手拽住了他的后脖领。
”有人出千!“
步天狼闻声一惊,第一次在赌场作弊就被发现了?干瘦老头顿时目露凶光:”放肆!烈王开的赌场你也敢撒野?陆大人!王大人!这有两个出千的!“同时,一直在附近监视的伙计们把赌场入口围得密不透风。小胖子被这阵势吓得够呛,吞吞吐吐道:“钱的事我们以后再算账,我,我先溜了!”
出千二人组也想溜,只见两个人影从看热闹的人墙之外跳了进来,人们纷纷后退避让。这两人武夫模样却身穿银白色官服,没有佩戴官帽,官服上绣着下山虎,表明这两人隶属于烈王手底下暗杀部队“赦阁”,而且是赦阁八大高手中的两个,实力与普通赦阁成员相比可以以一当十,已跻身二流高手行列。普通赦阁成员只要求精通暗杀之术,而他们是正面战斗的强者。烈王出身蛮族,崇尚武力,手下官员多为这种粗野的大汉。
“是这两个小兔崽子?”身材较粗短的那个指了指二人,语气中充满着不屑。不等老头答话,他已经摩拳擦掌地走了上来。
“好汉,别介,人在江湖,相逢一笑泯恩仇……”步天狼抱拳道,“这都是误会。”
“喝!”粗短男人虎目圆睁,纵身一跃一拳砸下,步天狼侧身一避,赌桌从中间直接被砸成两半,木屑纷飞。干瘦老头吓得一屁股坐倒在地。
“王虎!别乱砸赌场的东西行么?”另一名瘦高的男子呵斥道,“看你吧老头子吓得。”
“妈了个巴子你在这装什么好人?反正都是要教训他们,跟杀猪没分别。”王虎恶狠狠道,“陆放,老子最他妈看不惯你这点,我问你你给猪放血还怕滋着人是怎么着?”说罢,从后腰拿出一对短斧,气势汹汹走向苏晓:“这个细皮嫩肉的交给我,你去收拾那个!”
苏晓冷哼一声,拔出了腰间佩戴的细剑。剑柄为乳白色,不细看几乎和米色长衫融为一体,剑身竟是半透明的质感如同美玉,剑脊处颜色略深,剑本身就细,这样看来就更纤细,让人顾虑它会想冰柱一样断掉。苏晓这样的姿态不像是剑客,倒像是手托净瓶的菩萨。
“你要给老子剔牙吗!”王虎大喝一声双斧齐落,苏晓退至墙边,脚尖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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