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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面对着两个对手时,最大的困难不是如何击杀其中一只,而是在全力进攻其中一只时,如何躲避另一只的进攻,这也是他在两只熊距离拉开后才出手的原因。
对于现在的刘云来说,他的攻击可以做到对防御极高的巨熊一击必杀。但同时,他的防御也十分薄弱,只要被巨熊碰到,不死也是半条命。
仿佛早有预料,刘云借着前面一只巨熊的身体,荡到一旁,躲开了这一掌,使得攻击落到了已经死亡的巨熊身上。“砰”巨熊的尸体带着刘云飞出数丈,却没有伤到刘云。
在地上滚了一圈,刘云迅速爬起身来,冲向另一只还存活着的巨熊。
没了同伴的照应,完全的一打一,在刘云丰富的战斗经验面前,没过多久,这只身体庞大的巨熊也随它同伴而去。
刘云长剑一挥,剑锋没有触到巨熊的尸体,剑气却还是将其的腹部划破。在里面找了一会儿,刘云找到了其中的熊胆,但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两个熊胆。
他原来的打算是一只吃掉,一只卖掉或者拿去道院换点东西。不过这周围遇到其他人的概率大不大,他不清楚。他可能还要在这里停留不短的时间,熊胆带着身上确实不太方便。
没有多想,刘云决定把两个熊胆都处理掉。强忍着剧烈的不适,刘云吃下了第一颗熊胆,只感觉强大的能量在腹中散开,涌向身体各处,比起十几株三十年生的灵参效果还大。
这颗熊胆,应该是除了清凝茶外,刘云吃过最珍贵的东西。至于辟谷之前所吃的那几个青果,刘云也不知道具体的功效是什么,不过其中的能量确实是比不上熊胆的。
只吃了一只,刘云就感觉身体的灵气达到了饱和,而且腹中还有大量的能量没有消化掉。看着手中另一只湿漉漉的熊胆,刘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没想到这东西效果这么强,身上的盒子太小了,怎么办呢?吃了第一颗,好几天都不用再进食了,到时候还能不能吃都不一定了。”
几经思索,刘云决定先退出上古林,到边上的一座小城把熊胆交易了,反正还在边缘,退出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刘云全速奔跑,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便赶到了枫叶城。说是一座城,其实面积并不大,和飞仙镇差不多。不过其中建筑密集,巍峨壮丽,城墙深厚无比。
和其他地方不同,枫叶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普通居民,大多数都是佣兵、冒险者、军队、以及商行,在这落脚或者驻扎。甚至连道院在这里也有驻地,主要是为了接待来上古林历练的弟子和老师。
刘云没有去找道院的人,找了一家商行便把熊胆卖了出去,得到了几十个紫金币。
在青云帝国内,紫金币和金币一样,是法定的货币,一枚紫金币固定值一百个金币。一个金币大概能在天都住上一天,在平丘可以花上一个多月。
也就是说,这颗熊胆,平丘的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另一方面呢,这样的巨熊,放到平丘去,轻而易举就能摧毁几座村子,而飞仙镇,也要举全镇之力才能抵抗。
在飞仙镇,人们固然是不会花上几千金币去购买一颗熊胆。但如果真的出现这样一只巨熊,几千个金币能够换得镇子的平安,没有任何人会有意见,甚至会有富裕的人家主动来承担这笔钱。
这就是差距,贫穷与富裕,弱小与强大。
再次进入上古林,刘云背包里多了不少东西。经过刚才的事情他也明白了,现在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
以前他是为了赶路,首要的是速度。现在他的目的是做任务,寻找珍宝,以换取物资来维持修炼的进度。以前可有可无的一些东西,现在都必须注意了。
如果是在走来天都的路上,刘云对于一些不是他生存必须,又难以处理的东西,会毫不犹豫地舍弃掉,现在他会更多地去考虑一个东西的价值。
比如刚才的熊胆,他留着有很大可能会被浪费掉。而现在他花上两个时辰,将熊胆卖掉,如果再换成适合他用的灵药,可能够他用上一两个月了。这期间,他都不用去食堂进行那种低效且限制很多的补充灵气的方式。
刘云这次接的任务是为器院收集一种羽毛,这种羽毛产自一种叫白首姑的鸟类,长在它们的翅膀上,是白首姑全身最结实最顺滑的羽毛。
这种羽毛在其他地方的作用不大,不过与器院弟子最近的研究有关,所以发布了相关的任务。白首姑没有太大的攻击性,所以任务并不危险。
不过白首姑始终是大型的飞鸟,而且生性警惕,任务还是有一定难度的。道院给的建议是寻找到它们的巢穴,那里很大概率会有它们褪下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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