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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出这两个字的同时。
她那一双红红烂烂眼角里流着污浊不堪的泪。
往事
历历在目。
很小很小的时候,唐简比她皮肤白润细致,身材也比她高挑,虽然唐简家没有她家的生活条件好,但是于锦年轻会打扮,总是把唐简打扮的又干净又利索而且不失洋气和清新。
像个高贵的小公主。
即便没有爸爸妈妈的教唆,她也是打心眼里恨死唐简。
总是不愿意和这个小了自己三岁,却比自己身高比自己漂亮比自己招人爱的小孽种玩儿。
是爸爸妈妈一再给她灌输一种思想:“可儿,你一定要学会忍,先和她做表面上的朋友,等你再大一点了,你就可以去全国最大的城市盛京,过公主一样的生活。”
“每天生活在古堡里,有很多小矮人,很多女仆给我当佣人的那种生活吗?”小时候的程颐可总是这样问。
“当然!”程颐可的爸爸妈妈这样回复自己女儿。
“唐简那个小孽种也要给我当佣人!我要狠狠把她踩在脚下!”程颐可又加了一句。
“我女儿真有魄力!哈哈哈。”听到程颐可说出这样的话,程颐可的亲爹程超贵忍不住意气风发起来:“古时候,古代的帝王之家,有多少身份是被调换了的?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吧,乾隆,他的出身其实就是汉人,一朝被掉了包,他便从一个汉人之子一跃成为千古帝王!”
程超贵说的豪气干云。
程颐可听的沉迷万分。
接近唐简,向她示好,做她的闺蜜,从小到大,取得她的信任。
一步步。
十几年来,程家无不是做着最精密的打算。
也由此
程颐可每增加一份对荣华富贵的向往和欲望,觉得距离那个理想更进一步的时候,她便对唐简的恨和厌恶,更多一分。
而
这种厌恶却又是不能表露出来的。
越是不能表露,心中的恨,越发的扭曲。
到最后,她便把掠夺唐简现有的一切,当成了一种快感和乐趣。
抢她男友。
侮辱她,看她伤心流泪。
程颐可心中最最最大的重头戏便是,让唐简眼睁睁的看着她在君家在盛京市,享受那全市瞩目的荣宠。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比最红的影视红星都要高贵百倍。
如此
唐简一定会气的当场吐血。
若是她程颐可被君家被君长鹤君长鸣君老爷子君老太太簇拥着,坐在价值千万的敞篷车里,头上戴着鲜花编制而成的大花环,被前后几十辆车数不清的保镖簇拥着在盛京市穿梭告知。
看!
这是我们君家找回来的千金。
那一幕
若是被唐简看到,唐简一定会跪趴着想要挤进人群,拦住车头,大哭:车里坐着的是假的,我才是真的。
谁能听得到那?
傻逼!
只会被保镖打的满地找牙,满嘴是血。
如此
是程颐可满以为的场景,是她盼了二十年的场景。
却是
在这一时刻。
在这距离新年不到一星期的冬日的上午。
程颐可用她那有着烂唧唧的眼角看到,唐简正朝她走过来,绕是她的眼角烂唧唧,可看唐简却看得分外清楚。
小姑娘一头浓郁亮泽的黑发随意的披散开来,素白细腻的脸蛋上未施妆容,却是一张小脸比人家浓妆艳抹的更为精致灵动,尤其是她那张脸上洋溢的幸福神色。
她身材高挑细致,即使是现下寒冷的冬日里,她穿着蓬蓬松松的羽绒服,可,依然难以遮掩她出落有致的身形。
很简单的一款纯黑色羽绒服,程颐可是做过时装设计师的,能看得出,唐简的羽绒服虽然款式简单,却是质量绝对的上乘,尤其是那连帽领上的毛毛。
绝对是极品雪貂毛。
在冬日的阳光下,根根亮毛精神抖擞,随着微风飘动,越发的将唐简那细致嫩白的小脸儿映衬出了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和典雅。
女孩已足够完美。
偏
她身边还如影相随着那样一个完美男人。
雍绍钦和唐简穿了同色系,黑色。
黑色的长款风衣将男人近一九零的身形越发衬托的挺拔刚劲,男人的五官精致绝伦却不似时下的小鲜肉那般娘气娇嫩,而是,他的一双深邃的眼眸里透露着凌然绝伦的王者霸气。
那种霸气展现在爱护唐简方面,便似是在向周边的人们诉说:这是我的女孩。
王的女孩。
若有来犯,诛无赦!
毫无任何情感的余地。
唯
对她的女孩,那眼神里蓄着的,满满都是爱。
女孩白嫩无暇的手指插入男人的无根手指里,那嫩嫩白玉那古铜的黄色,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
两人牵着手,一步步向程颐可走进。
趴在狗窝边缘,身上裹着的是佣人们丢掉给狗御冬的线毯子,被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狗牙里拔了出来。
已经被狗撕扯的到处烂洞。
不过,尚能御寒。
裹着毯子,程颐可将自己缩成了一小团,所在角落里,以为唐简和雍绍钦不会注意她,她低垂着脏湿漉漉黏腻不看的头,埋在自己两腿之间,烂眼,瘸看到了地上的两双脚。
男式精致的定做皮鞋。
女式纯手工马丁靴。
两双鞋都铮亮无比一尘不染。
程颐可被迫抬起头。
绕是二叔告诉她,程颐可在君宅的狗窝边趴着。
唐简依然没想到,黑闺蜜竟然这么的,不如狗。
甚至,不如外面的流浪者。
流浪者有自由,可以到处垃圾桶里刨食吃。
而程颐可不能。
“你好,老朋友。我的好闺蜜。抬起你的头来。”唐简清淡的问道,绕是声音里听出来喜怒哀乐,程颐可已经感受到了唐简那高高在上的气势。
她和她。
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原本她以为自己在天,而被她各种阴谋打压的女孩儿应该在地。
却是
她用尽了各种手段。
抢她男友。
实计封杀让她找不到工作,又联合毛羽妃试图轮奸她。
气死她爸爸。
几乎将女孩逼上了绝路。
却依然
女孩依然活的这般滋润,纵是,一切都失去了,就连生了她给予她细胞的君家,都舍弃了,她,依然活的那般高高在上。
无人能及!
只因为,这个男人的宠爱。
对她的万千宠爱。
程颐可原本以为的,自己和她身份互换了,自己会将她踩在脚下犹如蝼蚁。
的确
自己和她身份貌似互换,自己在君家,她没能进入君家。
却是
自己依然被她踩在脚下。
不如蝼蚁不如狗。
想死死不成,人间炼狱一般的煎熬着,却仍然不得不把头颅抬起来,一张脏污的脸混合着红红烂烂的眼角,那种不自在到了极致:“简……简简。”
“可儿,你好啊。”唐简轻笑,长长的喟叹了一声,才又语重心长说道:“可儿,我真的不够资格做你的好朋友,和你相交了四五年之久,我竟然不知道你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你身上的艺术天分使然,致使你很喜欢流浪狗一般的体验,然后给你找到更多的设计灵感来……”
“我……”程颐可又能说什么?
她唯有瑟缩在角落里,眼睛不敢看唐简,却不敢离开,这样待宰一般的体会,比她面对君长鹤君见晚江露雪还要更为的难熬。
还有这个好看的男人。
她原本以为,只要她做了君长鹤的女儿,这个男人就一定是她程颐可的,那时候还在想,她程颐可就是要抢了唐简第一个男人,然后再抢唐简第二个男人。
她要让唐简永世不得翻身。
“你看看你哈,可儿,你此生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爱跟我说真话,比如你喜欢舒毅,你可以直接告诉我,你若直接告诉我的话,我当时就可以告诉你,舒毅其实也是盛京的名门,又比如,你想代替我成为君家的女儿,你也可以直接告诉我,你若直接告诉我,我跟你关系那么好,我肯定会让你的呀,可,事情坏就坏在你没跟我说实话……”
唐简挑眉出声笑:“尤记得,当时你说你喜欢我那块翡翠吊坠上的丹顶鹤,我还以为你是真的喜欢丹顶鹤,而不是喜欢我那块吊坠呢,为了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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