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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不离
“我如果糊涂起来……”行霈顿了顿,原本打算糊弄她两句过去,毕竟寻常的事情,他基本都在糊弄。骗别人,不骗自己。因为如果连自己都骗,那这个人就太他娘的浑蛋了。“何止是翻天,还要做个西游记里的老猴子,那些烦心的浑蛋事,都去他妈的!”
前些日子,宋府内部发生了一些变故,城澄也有所耳闻,好在行霈都挺过来了。此时听他说话,城澄突然觉得很爽快,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来。这老流氓,装了半辈子,终于现出原型,可算叫她逮住!然而她很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也是,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拘束他们的东西也不多,唯有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心罢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行霈啊,你说的对,有时候啊,真不用想那么多。谁惹你,我就和他干一架。或者干脆不理他,爱谁谁去吧!哈哈哈。”
“不,要女人保护,我还算男人吗?”行霈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作为饱读礼教的人,他不喜欢像男人的女人,也更痛恨像女人的男人。他就是这么个人,虽然熬过延祚,又到新朝,可他没有变。如果再来一辈子,他也不后悔今天的轨迹,该犯的错,他还会再犯一次。因为有过遗憾的地方,重来或许可以补缺,但兴许补缺了,也会有接踵而至的麻烦。
“我年近不惑,但走在路上拿着长柄伞,总觉得这是刀,是剑。待我牵白马,还能游历大同,说大话,和文人醉酒,继续和小孩儿讲玄怪的故事。”天上月圆,又有几粒星子,忽明忽暗。行霈看着她,忽然笑问:“你叫了一辈子行霈,知道望之是谁吗?”
城澄觉得行霈这句话,非常出乎她的意料。这几年来,他把自己压抑的太狠了,没想到改元之后还保有这份男儿的血性。为这句话,她得敬他一杯。
待放下金樽,闻得那句问话,城澄不由指着他笑了:“望之——不就是你么。”
是呀,行霈,这两个字,她当真是叫了一辈子。按说按照惯例,她是应当叫他望之,或是,侯爷?可是,她从来不叫,她宁愿叫他行霈,甚至是霈霈,臊得他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可望之不是我的知己,他属于另一个人。我知道的,我从来都知道的。”
行霈把起金樽,一口饮完:“你们女人眼里,好好的一个人,又非要分裂出几重身份来。”他颇无奈地摇一摇头,接着吃菜,也给她夹上一点儿。“发乎情,止于礼。但这些年下来,我费了好半天的力气,也没弄明白我们之间是什么情,夫妻?不是,知己?也不全对。有时我觉得愤怒,莫名的愤怒——”
他喝得多了,话也多了起来,不大经过脑子就往外头冒:“我讲这话,你不要觉得我矫情。长刀所向,也曾架鹰走狗;杀伐决断,可笑前朝阿丑;算计之中,建功立业何愁;二十年后,饮马长江,裂土分侯!哈哈哈,来,老孟,当再饮一大白!”
“哈哈,喝!”与行霈喝酒,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他会陪她放纵,因为他本质上也是个疯子。一杯辛辣的佳酿下肚,呛得城澄不禁咳嗽起来,咳出了泪花,却是忍不住笑了,难得开怀。“我们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别说你不懂,有时候就连我也搞不明白自己。”
是,他们不是夫妻,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但就是生命中不可割舍。“你是不是脑子里进酒了?我嫌你矫情?我怎么会嫌你矫情!若论矫情,你得拜我为师,哈哈哈哈哈!”
“今夜——今夜宫宴一别,恐怕再难相聚。”他放下酒盏,忽然叹气,“老孟,我要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或许不知,摄政王曾劝我入仕。为家族为子女,我也曾想过那样的生活,然而终究还是做不到。只有学你当年任性一回,一走了之。”
城澄哭了。
她觉得很悲伤,行霈明明就坐在她身边,可她忽然觉得他离她很远,而且越来越远。那超脱的模样,仿佛好像随时都会随风而去,而她,留不住他。这种无力的感觉,叫她想起爹爹走了的时候,让她很难受。
许是喝得多了,借着酒劲,做她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将他的手臂挽在怀里。“我不希望你想明白那么多道理,我希望像以前一样,我们什么都不懂,傻人自有傻福。”她低下头,将眼泪抹在他洁白的袖摆上,“望之,我知道我很自私,可你能不能别走,再惯着我几十年?”
行霈想,或许他是真的醉了,不然城澄怎么会碰他,不然他眼前怎么忽然浮现出当年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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