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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把菜刀,因为他家地方偏僻,才没被官老爷收去。若是卖了这一把,到哪儿都买不到新的了。杜浒只能作罢。
奉书看着他一样样地讨要物件,得寸进尺,心中又是佩服,又觉有趣,忽然想:“这些也都是本事,得好好学着。”
晚饭是夹杂着芋头的的粗米粥,还有獐子肉做成的羹,盛到每人碗里,也不过几小块肉而已。奉书想问他们为什么不多烧些,但想到杜浒已经把獐子卖给了人家,这一顿到底给多少肉,也就不由他们做主了。
那米粥里则全是沙子和麸皮。那一家子男男女女似乎一个个都满足得不得了,稀里呼噜吃得好大声音。可奉书只斯斯文文的吃了几口,就食不下咽。她不断提醒自己,比这糟糕十倍的东西,蚊子也曾经塞进嘴里去过。可兴许是由奢入俭难,她在二叔府上做了几个月小姐,便将当年那饥不择食的感觉忘了个七七八八。
杜浒看着她,眼中微露嘲色,悄悄朝她作了个揖,意思是:“五小姐可还吃得惯这些粗饭?”
她心头席卷过一阵不服输的傲气,端起碗来,把米粥和沙子一口气吞下肚去。放下碗一看,里面还剩下一口米汤,汤里面漂着几个米虫。
她挑衅地看了杜浒一眼,闭上眼,把那口米汤也灌了进去。
杜浒此前已经从碗里挑出了十几个米虫,用指甲弹在地上。这么一来,显然是给比下去了。他吃了一惊,随即摇头笑笑,拨了几块肉在她碗里。
奉书忙道:“我够了。”
杜浒笑着说:“你这么爱吃肉,就给你多吃些。再说,你还在长身体呢。”
“长身体”这个理由,大约是所有大人哄小孩子吃饭时的通用说法。奉书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心里一酸,只得点点头,听话地把肉塞进嘴里。
杜浒自己只是一碗碗的喝粥,直到肚子微微鼓起来。
到了晚上,这家人也没有多余的房间,只好在厨房里铺了两堆稻草,盖上旧衣服,权当两人睡处。外面的大雨早就停了,空气重新变得湿热起来。灶台还带着烧晚饭的余热,整个厨房好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奉书汗如雨下,明明疲累已极,却怎么也无法安然入睡。身下的稻草穿过布料,扎在她皮肤上,又麻又痒,让汗水浸得沙沙的疼,似乎是过敏了。蚊子当年在杂草中睡出来的一身厚皮,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她按照杜浒教的法子放松心绪、舒展身体,没用。她不禁怀念起惠州闺房里的绣床来,进而回忆起那香喷喷的枕头、软绵绵的被褥、滑溜溜的睡衣睡裙,还有好几个召之即来的小丫环,睡在自己身边,随时能起来给自己端来一杯茶。
随即便想起了阿染,她死得那么无声无息。虽然自己已经算是给她报仇了,但心里面仍然不能完全释怀。
她不敢回想自己报仇的那一瞬间。过去的蚊子不知杀过多少野兔野鸡,可是毕竟没杀过人。迷迷糊糊地刚一合眼,就觉得自己握着利剑,一剑一剑地捅在一个温热的躯体上,鲜血飞溅。周围的黑暗好像一个万劫不复的地狱,把她团团包围。她听着身边杜浒微微的鼾声,忽然有些恨他。
她为了一腔仇恨,放弃了那么多东西。父亲若是知道了,还会不会认她作女儿?二叔此时,是不是还在想念那个乖巧听话的自己?
她默默地念着那些还没伏诛的仇人的名字,给自己鼓劲:“大大王,二大王,三大王,你们让李恒教训了一顿,最好现在已经伤重而死了,不然你们作恶多端,早晚有一天会自取灭亡……张弘范元帅,眼下你是在广州,还是在回大都的路上?哼,你再跟我爹爹装好人,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不然,爹爹怎么会一个劲的骂你?督府军是灭在你手里的,官家也是折在你手里的,你别想有好果子吃。李恒……”
她本来还对李恒颇有纠结,但自从谈笙透露出李恒有纳她为媳妇的意思之后,李恒在她心中自然是罪加一等。她知道谈笙的话不可信,但她也不在意。怨恨李恒的理由,自然是越多越好。
“你跟我爹爹作对,跟大宋作对,本来就是死有余辜。你还欺负我二叔,要把他的女儿娶作你儿子的小老婆,哼,我祝你屡战屡败……唉,不过现在已经不怎么打仗了,你大约会回大都,去向那个忽什么什么的蒙古皇帝邀功请赏了吧……那……那我便祝你……”
杜浒突然开口了,把她吓了一跳:“念叨什么呢?”他的鼾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我……”虽然厨房里又昏又暗,但奉书还是微一脸红,小声说:“没念什么,睡不着而已。”
杜浒冷笑道:“蒙古皇帝,不叫忽什么,叫忽必烈。”
奉书叫出声来,耳朵根呼的一下就燃起来了,恨不得立刻钻进灶洞里。他全听见了……她最隐秘的这个小秘密,全让他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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