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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幻蝶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妖物。
它多生长于海市蜃楼之中,长于幻惑,变化万千,但其本身却如水中之鱼,是不能存身于幻境之外的。
所以数量稀少,记载也是零星。
偶有只言片语,说是其随海市而出,幻化出海岛仙山、亭台楼阁,诱使过往船只停靠,谎称仙境让人滞留,却在暗中用虫卵寄生人的肠腹,初时同化人的脏器,继而渐渐雀占鸠巢、取而代之,最终蜕蛹成蝶。
据言,百幻蝶扩散族群的方式也很特别。
它们会在一批猎物中,遴选出一两个“幸运儿”,同样寄入虫卵,却并不孵化,反将“幸运儿”们放回人世,这样它们的虫卵就得以在幻境之外存活。
而那些放归之人,虽一时得以逃生,却并未窥破真相,只以为自己真的遇到过仙境,再加之虫卵暗中影响,便会对“仙境”念念不忘,迟早会再次泛舟海外,寻访仙境。
但仙境微渺难寻,运气好,撞见个海市蜃楼,若是适合百幻蝶栖息,腹中妖虫便会趁机孵化:运气不好,久寻不致,妖虫便会作祟,让“幸运儿”以为自己冥冥中受了仙人感召,然后呼朋唤友领一船人共入“仙境”。
海上多有仙人传闻,也多有寻仙问道之士,可殊不知那些个热情张罗、邀人同行的寻仙人中,又有多少是被妖虫所寄,导人向死的呢?
闲话打住。
总而言之。
对于百幻蝶而言,有何处是比潇水这无主幻境更适合的栖息地?又哪儿有比这数万浑浑噩噩的妖怪更优质的孵化温床与储备粮呢?
而这数万妖魔中最有价值的,毫无疑问是那些个大妖怪。
在幻蝶与于枚的争斗中,双方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却都十分默契地绕开了大妖。
原因无他。
于枚害怕大妖苏醒,让本就脆弱的幻境雪上加霜。
幻蝶则是单纯的馋人身子,又仅凭妖虫,无力控制罢了。
即便是现在,也只是将那些个大妖好生看护着,等着彻底掌控幻境后,再行处置。
李长安的计划瞄着的就是这一点。
他与虞眉分工合作,一人潜伏在水月观左近伺机而动,一人在潇水城中刺杀大妖逼幻蝶现身,未免被幻蝶看出蹊跷,也顺带屠了闲杂妖怪混淆视听。
可是。
计划进行得并不顺利。
…………
明儿就该是酒神祭了。
连着两夜的欢庆即将到来,那股子热闹劲儿似乎打今天一大早就起了苗头。
街面上,采买的、吆喝的、闲逛的,男女老少,摩肩擦踵。到处都洋溢着欢庆的氛围,好似连日的阴霾都只是昨夜幻梦。
然而,打街尾来了一队人马,却是与周遭的欢喜格格不入。
那是一队差役。
携刀带枪,煞气凛凛,大多数面无表情、眼神也直勾勾对着前方,一张张脸都好似铁铸的,也没有丝毫喧哗,沉默着迈着整齐的步子穿过人群。
唯有领头的两个鲜活一点,有些“人”味儿,却是凶神恶煞,眼睛不住扫视四周,警惕中还带着贪婪。
周围的欢喜一点儿也没能感染到他们,而他们的肃杀同样没能影响到周遭。
街上的人群只是在他们来到时分开,离开时合拢,好似一桶油彩倒入水渠,泾渭分明。
“三。”
不远处的一间面摊上,一身粗布短打作船工打扮的李长安默默记下一个数字。
这是他打坐进这摊子,短短的时间内,过去的第三拨巡逻队伍了。
道士的计划虽不顺利,可还是起了些效果。
连番的杀戮,让幻蝶没法子安坐水月观。它派出了大量被控制的猖兵和虫崽子离开了老巢,到潇水昼夜巡逻。
可惜的是,幻蝶本身却始终龟缩在水月观,仍旧一点点蚕食幻境。
时至今日,幻蝶能控制的区域已从水月观扩散到了潇水城墙下。
这情形实在使人挠头。
难不成要钓出幻蝶这条大鱼,光用大妖作饵,还是太轻了?
虎、牛、鸟。
李长安用茶水在桌上写下这三个字儿。
它们分别代表着现如今幻境里仅存的三只大妖。
虎,是螭虎,是潇水县令。
牛,是啮铁,是本地巡检司的巡检。
鸟,是鬼车,是酒行的行首。
这三者的角色都是位高权重,本身深居简出,平时也护卫森严,再加上幻蝶明里暗里的保护,可说很难找到刺杀的机会。
当然,难归难,冒些风险,费些功夫,未必做不了。
但是,之所以刺杀大妖,本就是为引幻蝶现身,如若幻蝶继续铁了心不出水月观,刺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更何况……
“客人,您的面好了。”
李长安不动声色拂去字迹,抬起眼,是老板娘端着面款款而来。
她大概三十出头,徐娘半老,风韵尤存,虽是荆钗布裙,但腰肢用衣带收得极细,愈加衬得底下浑圆丰硕,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引来了不少注目,也招揽了许多生意。
道士的目光也难免粘了上去,却不是因她的“小心机”,而是瞧见她走动间,裙摆下面似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
当她到了桌边,放下面碗,弯下腰肢时,道士更是瞧见,裙下有凸起物在来回滑动。
好似藏着一条尾巴。
而更奇怪的是,周遭投来的或明目张胆或偷偷摸摸的目光,却对这点毫不稀奇,视而不见。
也许是李长安的目光太过直白。
“客人,你往哪儿盯着呢?!”
老板娘的声音透着股骚柔,与其说是呵斥,反是撩拨更多一些。
可当道士真与她对上眼,却瞧见她的眼珠赫然变成琥珀色的竖瞳,眼睑上生出细细的鳞片正向着周遭蔓延。
已有妖化的迹象!
李长安在心里默默道了声“倒霉”。
这就是那个“何况”。
……
幻境的状况日益恶化,渐渐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某些妖怪陷入了一种“将醒未醒”的状态。身体某部分露出原形,比如尾巴、鳞片之类,但被幻境影响,周围人连同它自己都会视而不见,可一旦遭到外部刺激,比如不该看到的目光,它们便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挣脱幻惑,变回妖魔。
这就意味着,道士与虞眉的行动须得慎之又慎,否则,难免横生枝节。这也是他们选择在夜间行动,白天修整的原因,无非避开一个人多眼杂而已。
……
“嘿嘿,你说瞧什么?”
李长安不慌不忙,大马金刀叉着腿,探手在胸膛口挠了挠,一副混不吝的模样。
“你还能长尾巴不成?当然是看看娘子这尻子好不好生养!”
说完,突然就一巴掌拍了过去。
老板娘躲闪不及,被正中靶心。
“呀”的一声,跳了开去。
回过头。
红通通的脸儿,水汪汪的眼儿,已然没了竖瞳与细鳞。
她呸了一口。
“死相!”
在座的男人们顿时掀起了一阵欢呼,李长安顺势站起来,向周围拱手,摆出得意洋洋的样子。
正闹腾的当头。
“杀人啦!”
街面上忽然传来一声惨嚎。
就见着一个双手沾满血污的男人跌跌撞撞跑了出来。
他的状态很糟糕,身子抖擞个不停,嘴角、眼珠子各自扯着面皮,一张脸瞧不出是恐惧还是欢喜。
周边人围上去,或是询问,或是抚慰,他一概置之不理,只是扯着嗓子,反复叫唤着:
“死啦!死啦!都死啦!”
惹得满街瞩目,连面摊里的座客们都探头张望,甚至于有人扔下吃了一半的面碗,兴匆匆跑去凑热闹。
李长安没去瞧上一眼,他默默落座,将那碗面条拉到跟前。
羊骨熬成的乳白汤水里,漂浮着细切的白葱与新鲜的青菜叶,底下的面条条条劲道、根根分明,瞧来巴适又顶饿,唯一可惜之处,便是在面条与菜叶上裹着许多黑斑,像是密布的虫眼。
李长安取出随身的葫芦倒了些清水进去,那些怨气所化的黑点就在碗中化作一缕缕黑气缓缓蒸腾。
待到消散一空,道士落下筷子时。
又一拨巡逻的衙役终于姗姗来迟。
他们显然对“洗地”的活计驾轻就熟。
一边把男人拉去凶案现场,一边驱散聚集而来的人群。
人们也当真听话,乖乖散去,一丁点儿也不留恋,人们重归欢喜,叫卖的依旧去叫卖,闲逛的仍然在闲逛。
方才那短短的一幕,仿佛微风吹过死水,那点涟漪眨眼就平息。
就连看热闹归来的食客们,也只是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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