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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就来了一支大部队。
这支大部队和行军打仗的势头不一样,行军打仗一般都是保持队伍整齐划一,骑兵最前,甲兵殿后,这样一来,骑兵先冲上去,干~他个措手不及,等到冲透了敌人的部队,甲兵正好迎上去,给敌方一记重击。
而这支部队,怎么说呢,全是骑兵。
大批的重骑兵中间,包围着一个小马车,马车上金光灿灿的,金丝描边的花帘子摇曳着,泛着丝丝的金光,灿烂到灼瞎钛合金狗眼。
很明显,这支部队的目的,是保护这个马车上面的人。
部队到了距离泰州十里的地方,就停了下来,仿佛等待着什么。
果然,一阵马蹄的轰鸣之声,从泰州城内传出,立马,黄土飞扬,一对骑兵冲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唇红齿白,眉目动人的汉子。
没错,是汉子,生得那叫一个俊俏。
这个俊俏的汉子偏偏骑在白马之上,手上一杆长枪,甚是威风。
出城十里迎接,可见这泰州城外的人物是有多么的大佬。
果然,负责接送的汉子到了马车面前,立马下马单膝行礼,道:“孩儿前来迎接干爹!”
“哈哈”
帘子里面传来一个爽朗的笑声,通过这个笑声就能想到,这里面的家伙绝对是个胖子,只要胖子的笑声如此的气足。
帘子被一只大手掀开,里面露出了一个威风凛凛的胖子,看上去中年的样子。
“榛儿快快起来,义父我只是来这边看看你,何必行此大礼。”这个胖子轻轻向上摆了摆手,示意面前这个唇红齿白的将军起身。
要是唐安在这儿的话,还能碰上老熟人呢。
这个中年胖子,唐安一眼就能认识,不就是客栈纵火,然后烧杀抢掠的高邮知府李齐么!
而李齐口中的榛儿,唐安认真看也能看出来,便是出卖张士诚的吕榛。
得,俩坏人凑到一起去了。
吕榛闻言起身,但还是恭敬地躬身道:“礼不可废!”
李齐笑眯眯地看神看着吕榛,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在夸赞吕榛懂礼数还是欣赏吕榛的俊俏模样。
为什么说唐安认真看能看出来这是吕榛呢?难道随便看一眼还不认识?
的确是的,吕榛虽然英俊无比,在张士诚帐内的时候,唐安就亲眼所见了。
但是近日的吕榛,一身白袍白马,脸上还抹了粉,顺便上了点腮红,简直就是白里透红,红里能掐出~水来,整个人就像是从画里面走出来的一样。
这......唐安一眼还真不一定能够看出来呢。
如果唐安在这,肯定会嫉妒地吐槽这个家伙。
长得帅也就算了,还特么打扮,打扮也就算了,还特么抹粉,这是要搞事情?还让不让咱们普通男人活命啊?
难道......这家伙是个s?
啧啧啧!
士兵也是有眼力劲儿的,看到这个画风的吕榛,好像自动联想到了男风,不觉夹紧了双~腿,但是大家都坐在马上,一夹紧双~腿,马儿就不老实想奔跑起来,害得大家不得不拉着缰绳,生怕马儿脱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