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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崽子的钱,这次一共赚了一百二十一块三毛。
陆建升也没吝啬,随后便带着陆二牛去面馆吃面。
吃面的途中,
陆建升听说县里的百货公司公司开了,
陆建升记得,这年头的百货公司,里面几乎囊括了各种东西。
类似于一个更加全面的大型供销社。
一些需要特购券的商品,基本上都被放在这里面售卖。
蝴蝶牌缝纫机,永久牌自行车,等等。
都是只有发放了特购券的人才能凭券持钱购买。
否则有钱都买不着!
陆建升原本打算去供销社买些东西,就回去,没想到遇到百货公司开业,
那得去瞧一瞧!!
陆建升带着陆二牛来到百货公司,
由于今天刚开业,明显人满为患,陆二牛没敢进去,就在外面看驴车。
百货公司比供销社大的多,是两层的。
商品在这个年代也很齐全。
还有卖两台十二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机,
电视机这在娱乐匮乏的年代是稀罕物,那怕很贵,也是有人买的,看周围围的一圈人就知道,二十多人抢一台。
陆建升也非常心动,
有了电视机,不用说两个小家伙肯定高兴,不过村里还没有通电,而且他手中的钱也不够,就算够看到这么多人,也很难抢到。
尤其是缝纫机,白若曦这阵子给两个小家伙做衣服,那可是一有空闲就那些针线在忙!
她自己的衣服都还没开始裁布,
如果有了缝纫机,那无疑快上很多,
不过缝纫机不便宜!
陆建升摇了摇头,走进百货区。
又看中了一款头花,买给媳妇,
这回他没有丝毫犹豫,售货员赶紧走过来,对着陆建升道:“这头花可是新款式,好看着呢!同志买一个?送给心爱的姑娘。”
“我没有心爱的姑娘,我只有心爱的媳妇。”
陆建升心里想着,随后便道:“那就拿一个吧。”
陆建升说着,又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赶紧转身朝着里面走去。
没一会儿又出来,将两对金色点缀着细小塑料珠子的蝴蝶发夹也一并递了过去。
“这个也要。”
陆建升上次给白若曦买的头绸,两个小家伙也眼巴巴的,不过她们俩的头发长度,只能扎羊角鞭,自然用不上,而这蝴蝶发夹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售货员油纸包好,然后便递给了!
“同志一共四块三毛七。”
真不便宜!
陆建升接过钱,点好钱递了过去。
随后陆建升又买了一些家常用品,像菜什么的,百货公司都有卖的,不过身为一个农村人也不能经常买菜吃,家里菜园荒废很久了,
现在天气也稍微好了一点,白若曦一早就让她买一些种子,陆建升随后买了这个季节适合种种子。
回到家,刚好下午五点左右!!
白若曦正在做饭,陆建升那些头花就走了进去。
“你怎么又买?我不是有吗?”
白若曦指着指自己头发上的头发,这东西她特别喜欢,一直戴在头上。
“款式不一样1
陆建升笑着道,他知道媳妇并没有不高兴。
“我给你带上?这次我应该行。”
陆建升走上前。
白若曦:“呃……你不会又想使坏吧1
陆建升没有得逞,然而他一转身。
就看见自家两个奶团子,站在自己身后,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
“爸爸,去县城,怎么叫上糖糖。”
“西西,也想和爸爸一起去,”
“爸爸又给妈妈买礼物,都没给糖糖西西1
委屈。
特别委屈。
现连妈妈的醋都开始吃了!白若曦笑着看着这一幕,也没过来帮忙,不过那表情肯定是告诉他,自己惹出来的,自己处理。
不过他早有准备。
看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奶团子。
这么委屈,
谁顶得住?也顾不得再逗两个小家伙,
陆建升赶紧伸出手,又从袋子里,将给两个小家伙买的小蝴蝶发夹拿了出来。
“糖糖西西你们看,这是什么?”
两个小奶团子眼睛一亮。
“发夹1
“蝴蝶~是蝴蝶~”
小家伙们这会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
这会儿费劲儿的伸出小胳膊,想要扒拉陆建升手里的发夹。
陆建升着挨个给她们戴上。
一人一对。
小短腿跑来跑去的时候,小蝴蝶都跟着一颤一颤的。
金光闪闪,振翅欲飞
可爱又漂亮。
“耶!糖糖喜欢喜欢蝴蝶!真好看!妈妈你看1
“西西,漂亮,蝴蝶飞飞~”
两个小家伙高兴得满院子跑。
陆建升笑了笑,这才想起来,驴车上的两只狼崽子,随后他便把两只狼崽子放进窝里。
“以后你就是旺财了,”
陆建升指着灰色的狼崽子道。
“你就叫大白吧!能不能活就看你们自己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主人。”
陆建升又给它们俩做了一份,特制狗粮,这回没有了其他狼崽子的争抢,灰色的狼崽子明显敢去吃食了。
时间过的很快,一晃几天的时间过去了,这些天陆建升比较悠闲,平时在家陪陪老婆孩子,或者带着陆二牛进山打打猎,
由于上次去老鹰崖没什么收获,在加上快到了和靠山屯的猎户们前往野猪岭的日子,陆建升必须提前准备养精蓄锐。
因此陆建升也没有带着陆二牛多么深入山林,每天大多数都是在狩猎木屋附近,
或者顺着上次发现山间小河,陆建升和陆二牛又成功的逮到了两只水耗子,
加上一些皮子,这些天一共收获了一百块,陆建升也没吝啬,
给了陆二牛一张大团结,毕竟这些天陆二牛打猎本事也见涨!其中一只水耗子还是他打到的。
不过陆二牛哪里见过这么大钱,
当晚有福叔跑了过来,
又是感谢!又是请客,都把他整的不好意思了。
这些天,村里不少人,也眼热陆建升的收获,村里好几波年轻人人开始山上打猎。
对此,陆建升并没什么感觉,眼热是正常的,上山也是正常的,不过大多数人最后终究也会回到正常,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吃这碗饭,没有经验,进山打猎可不是好活,又苦又累还危险。
不懂行的人,总感觉进山打猎很好,家里不缺肉吃,万一打到一头野猪那就是一年的收入,就像陆建升那般,家里买了鸡买了驴,
只看他们只看了猎人吃肉,却忘了猎人的风餐露宿,甚至很多猎人最终的归宿就是大山。
从大山里讨食,最终也将拿命来回馈大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