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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拼出来的,是他用二十多条人命铸就的宝座。这个名号让他成为了清风寨的当家,让他能够号令群凶,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下。
包仲是完全没想到这伙八路这么富裕,居然肯对着他们这伙土匪一直开枪。八路的子弹不是应该省下来打日本人吗?
任何地方的土匪都从不需要一个会做出错误决定的老大,尤其是这个老大还打算当“缩头乌龟”。
“啊1一声惨叫响起,让这个夜晚不再寂静。
威逼利诱,立刻让一众土匪变了脸色。但这做法确实有效果,还真有不少匪徒表态愿意跟随,少数不愿意出去的土匪也只好随大流,免得闹出什么杀人祭旗的戏码。
“这伙八路不一般,上千发子弹说打就打,肉也是说吃就吃,富裕的过头了。说句老实话,我眼热了,想带弟兄们吃吃肉发发财。有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去的?”
所以,他必须要有所动作,再晚就不安全了。他必须用一场胜利来维持自己的金身不破。
现在八路围山,两天时间没了十个弟兄,这可是整整六分之一的人。尤其是八路目前亮出的肌肉已经把这些土匪吓坏了。只要探头必有子弹飞来,偶尔还会挨几发木炮,甚至下午时八路还搭了一个投石机出来,给寨门造成了不小伤害。现在没人敢说一定能守住山寨了,包括包仲本人在内。
“我打算今夜出寨,夜袭八路。”包仲终于说话了,语气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可以说在匪徒之中,他们已经做的足够好了。许多八路打夜袭也是这般手牵手保证无人掉队的。
“土匪出来了,二排守好阵地,一排跟我走,去端了狗日的老窝1张大彪摘下了头上的帽子,狠狠扔在了地上。
“什么人?”明哨端枪,隐约看见几个黑影在移动,大声喝问。见对方没有回应,明哨毫不犹豫,直接一枪打了过去。
“排长,要不要手榴弹伺候?”
议事堂一如之前安静,无人搭话。守着寨门都被打死了十个人,还主动出击?这是寻死呢吧。 “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这趁着黑夜去袭营,八路看不见人,手里的枪都是烧火棍,打不准的。再说骄兵必败,他们八成没有防备。我们进去四处纵火,大闹一通,抢了东西就走嘛。”包仲看了看众匪的神情,见有些人意动,立刻补上一句:“愿意跟我出寨袭营的,以后无粮同饿,有肉均分。那些留在寨里的,你们不拿我包仲当兄弟,我自然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很快,山寨里剩下的五十多个匪徒,带着他们全部的家当——二十七条枪,一百多发各类子弹——悄悄摸出了寨门。他们足缠布,口衔枚,不敢发出任何噪声。即使有不少人患了夜盲症,也手牵着手,缓步向前。
而在黑暗中,一个穿着黑衣的土匪伏在地上,屏息凝神。直到彻底听不见脚步,他才松了口气,将手里南部十四的弹匣插紧。
“这破枪,怎么弹匣老是掉……”包仲并没有意识到弹匣是因为他的误操作才脱落的。他的意识一直紧绷,生怕被这伙冲出来的八路给发现。
“八路往山寨去了,看来是回不去了。不,就是回得去也不能回了。”包仲勉强分辨着方向,朝着山下摸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