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妮娜·伯吉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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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哪儿都不安全。老妈说两个劫匪抓住老爸的两只手,轮流踢他的卵蛋,就好像在练足球。还说他不肯去看医生,哪怕他撒尿远不如仅仅一周前那么有劲了……我的好老天,我这语气越来越像我老妈了。事实上,他们来过一次就有可能来第二次,谁知道呢,下手说不定还会更重,会让连父母被抢劫老妈很可能被强奸都没个消息的金米打电话问候一声。
社会主义总理的新主义是逃跑主义。全牙买加的女人里,大概只有我没听总理说每天有五班飞机去迈阿密,谁想离开都可以走。更好的必定会来?更好的四年前就该来了。现在我们有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和一个喜欢谈论政治的老爸。这时候他终于不希望自己有儿子了,因为男人会打心眼里关心这个国家的命运,而不是成天琢磨该怎么当上选美皇后。我讨厌政治。我之所以讨厌政治,只是因为我生活在这儿,所以就应该体验政治。但你也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你不体验政治,政治就来体验你。
丹尼来自布鲁克林。这个金发男人学农科,来牙买加是为了做研究拿学位。谁能料想牙买加创造出的一颗科学明珠是母牛呢?总而言之,我和他在约会。他带我去上城区的梅菲尔饭店喝酒,忽然间身边只剩下白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就好像上帝挥挥手就噗的一声全是白人了。我是所谓的淡棕肤色,但即便如此,一眼看见这么多白人也挺吓人的。我以为大概是有谁错把这儿当成北海滩了,因为饭店里有许许多多游客。但随便哪个人张开嘴,说出来的都是牙买加方言。尽管后来我去的次数多得记不清了,每次听见白
人说土话,我都不得不弯腰从地上捡起我的下巴。“等下!吼吼,是你吧,老弟?吼吼,好些日子没见喽,哥们儿,发财不认人了?”他们甚至都晒不黑!
丹尼爱听特别奇怪的音乐,纯粹噪音而已,他有时候放得格外大声,就为了惹我生气。纯粹的噪音,摇滚乐,“老鹰”,“滚石”,还有许许多多实在不该假装白人的黑人。但夜里他会播放一首歌。我们差不多四年前分了手,但有两句歌词每次我眺望窗外都会一遍又一遍地唱。我真的相信。假如你不喜欢这些就会离开。
说来有趣,我能认识他都是因为丹尼。一个唱片厂牌在山顶上举办的什么派对。只有时髦人和白人住在这上面,对吧?我记得我这么说。丹尼说他没想到黑人也会这么种族主义。我去倒潘趣酒,慢吞吞地倒,消磨时间,这时看见丹尼在和厂牌老板交谈。我完全就是工作人员眼中的那个人:和美国人睡觉的自负黑鬼。站在丹尼和厂牌老板旁边的就是他,一个我从没想过有可能会遇到的人。连我母亲都喜欢他最新的单曲,不过我父亲看不起他。他比我想象中矮一点儿,除了我、他和他的经纪人,在场的黑人都在走来走去问客人要不要再加点儿酒。他站在那儿,像一头黑色雄狮。性感妹子就这么遇见这汉子了,他说。学校教了我十五年该怎么得体地说话,但这依然是我听男人说过的最甜蜜的一句话。
接下来我有很长时间没再见过他,直到丹尼回国之后,我跟着妹妹金米(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打过电话)去他家参加一场派对。他没有忘记我。可是等一等,你是金米的姐姐?你到底躲到哪儿去了?还是你就像睡美人,呃,等着男人来叫醒你?从头到尾我都像是被一分为二了,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说好啊,和我调情啊,我性感的同胞,另半个我说你以为你在跟这个满头虱子的拉斯塔聊什么?过了一阵,金米走了,我没看见她离开。我待在那儿,所有人都走了我也没走。我望着他,我和月光望着他走上凉台,像个夜晚鬼魂,在用刀削苹果皮。头发像狮鬃,浑身肌肉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只有两个人知道《午夜狂欢》是写给我的。
我讨厌政治。我讨厌我应该知道的那些事情。老爸说没有人逼他离开自己的祖国,但他依然认为枪手是什么人。我希望我有钱,我希望我有工作而不是已被裁员,我希望他至少能记得凉台上吃苹果的那个夜晚。我们在迈阿密有亲人,也就是迈克尔·曼利说要是想离开就可以去的那个地方。我们有地方可以待,但老爸连一分钱都不想花。该死,现在歌手是大人物了,谁都没法随便见到他,哪怕是比任何女人都了解他的一个女人。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女人就喜欢琢磨这种蠢事。什么你了解一个男人,什么你解开了什么秘密,只是因为你让他钻进了你的内裤。妈的,我只觉得我现在知道得反而更少了。事后他又没打过电话给我。
我穿过马路,在公共汽车站等车,但我已经看着两班车经过了。然后是第三班。他还没有从前门出来。一次也没有,没有给我机会,让我在那个瞬间穿过马路跑上去,嘴里喊着还记得我吗?好久不见。我需要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