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权衡利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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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权衡利弊
的确,安森两世为人,拥有超前知识,看得更高也看得更远,他能够看到索尼哥伦比亚和威廉-莫里斯都无法确定的未来。
但同时,安森也有自己的知识盲点,他对电影市场的了解都来自2023,所有观念已经超前地发展到二十年以后,稍稍不注意就容易忽略现在不是2023年。
安森忽略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在2000年,为什么票房分红没有成为演员和经纪人的首选?
难道是因为他们不想提高收入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正确答案是电影市场容量。
十年十五年后,北美电影市场全面进入繁荣时代,北美地区三亿美元、全球地区十亿美元的作品比比皆是;但在当下,北美电影市场依旧是“一亿美元时代”,一部电影北美票房破亿就是巨大的成功。
考虑到如此背景,票房分红也就没有那么诱人了。
首先,海外市场一直到九十年代后半段才逐渐挖掘,即使是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也没有完善的海外发行渠道,所以电影在海外市场上映,往往都是和当地发行公司合作,这一部分票房需要分红出去。
于是,当演员和制作人讨论票房分红的时候,不包括海外市场,只是以北美票房为准。一直到后来也不例外,只有非常非常罕见的少数情况,电影公司愿意把海外票房的蛋糕分割出一点点边角利益——
比如,詹姆斯-卡梅拢
其次,因为北美票房市场的量级依旧以“一亿美元”位置,演员和制片人的票房分红数字也就一目了然。
即使票房分红的基数是北美票房数字而不是票房利润,那么10%的分红也只有区区一千万美元而已。
剩下的就是一道数学题:
到底是选择一口价的“两千万俱乐部”,还是选择承担巨大票房压力风险的最后“基本片酬再加一千万美元”?
选择,并不困难。
在这里,还有一个细节,演员和制片人的票房分红,最高就是10%了吗?
一般来说,的确如此。
原因也非常直观,一部电影的上映票房往往需要分蛋糕,制片公司40%、发行公司30%、院线30%。
当然,具体数字具体情况可能波动,不同项目不同作品,三方之间的谈判也可能出现诸多不同的结果,但整体而言大概就是如此;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往往是兼顾制片和发行,利润收入就会更高一些。
在这里,给导演、演员、编剧、制片人分红的部分,就是来自制片公司的40%,自然不可能超过一定限度。
不过,也有例外。
汤姆-克鲁斯的“碟中谍”系列,他拒绝大牌导演大牌配角、自己担任制片人,确保自己就是整个剧组的绝对核心,没有其他人能够分摊他的票房分红,以此展开谈判,尽管他基本没有拿什么片酬,但最后票房分红却几乎拿走40%。
后来,派拉蒙发现,自己拍摄制作并发行“碟中谍4”,赚得还没有汤姆-克鲁斯多,简直就是电影公司为演员打工,派拉蒙一怒之下就关闭整个项目,拒绝和汤姆-克鲁斯合作,汤姆-克鲁斯自己也硬气地拂袖而出。
一直到整整三年后,汤姆-克鲁斯事业陷入低谷,连续扑了四部电影,而且是票房和口碑全方位扑街;同时派拉蒙也陷入绝境,连续盈利赤字,这才促使“碟中谍”系列重启,双方重新做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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