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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春末的第一场雨,给北方的天空涂上了一层黯淡的灰色。
通往鄂龙镇的小路上,三骑快马飞速而来。
最前面的一人,因为马速太快,背心都被汗水湿透,天色一晚,气候冷下来,汗水粘在背上,显出一股透心彻骨的寒意。
可是,心里却是火热的,揣着熊熊的一股火焰。
眼看军营快到,他遥遥地看看方向,忽然改变了注意,勒住马背。
在他身后,跟着两名干练的随从。这二人,一个叫马苏,一个叫刘武,二人曾经是辽东地区的“汉儿”,后来禁不住贫困逃窜流落海外做了海盗。
二人曾有在当地经商做小贩的经历,也懂得女真语。
马苏立刻道:“大王,不去鄂龙镇了?”
秦大王摇摇头:“不去了!立刻去金国。”
刘武提醒道:“再往前是原辽国的都城燕京,现在归于金国,是金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很多将帅都官邸这里。而上京还有一段距离,我们是去燕京还是上京?”
秦大王也不知道这二者的区别,更不知道花溶一行是在燕京还是上京,想了想忽道:“金国四太子金兀术有没有府邸在这里?”
“有。攻下燕京后,老狼主的几个太子都在燕京有行宫。”
秦大王立刻道:“先去燕京,再去上京。”
“是。”
夜色下,秦大王抽出大刀,刀锋闪烁着寒冷的光芒,他试着比划一下,也不知是想砍下岳鹏举的头颅还是金兀术的头颅。
“妈的,岳鹏举这个混蛋,居然放心让丫头去金国这种蛮荒之地,岂不是送羊入虎口?”
刘武低声道:“康公公不是透露,岳鹏举已经陈兵边境了么?”
“那有个鸟用?丫头真是遭遇了危险,他怎么赶得及?”
他擦擦刀锋,心里恨不得一刀就砍在岳鹏举身上,丫头,该死的丫头,嫁一个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用处?
目睹她成亲后,他全心的愤恨几乎全部发泄到了岳鹏举身上,那一刻,已经认定:全是岳鹏举一个人的错!
是他迷惑她,是他欺骗她。
丫头,被他花言巧语所骗。
因为存了这样的念头,所以,脑子里更是狂热:
岳鹏举不死,就决不能断绝她的念想。
只要岳鹏举一死,天大的问题,就立刻解决了。
可是,岳鹏举又如何才能死去?
他的双眼在越来越黑的夜里,发出豹子一般的光焰,一个绝妙的,一箭双雕的好计在心里形成,一握拳,拳头咯吱咯吱,脸上渐渐露出一种兴奋的光芒。
海上没能杀金兀术,是第一遗憾!
放过岳鹏举,是第二遗憾!
既然如此,干脆一次性解决,这二人,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紧紧身上的衣服,在寒风里一夹马腿,就拍马往燕京而去。
昨夜的一场雨,令驿馆破败的墙壁又潮又绿。
花溶悄然从暗处溜出来,这里,清净得出奇,几乎听不到一点声音。
预料中的恐慌扑面而来,宇文虚中等人果然不曾回来。
他们肯定全被宗翰扣押了。
昨日尚信誓旦旦保证和谈,今朝立刻翻脸,她立刻意识到,金国上下,莫非又在酝酿更大规模的攻宋行为?
可是,和谈不重要,重要的是太后。只要太后离开了,以赵德基的狠绝,肯定不会再顾忌其他宋俘,决一死战也绝非不可能。
她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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