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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首级,先往自己的小碗里装满烤鸭肉,热情开吃。
程超被他的吃相震惊了,“看不出来,你还是食肉动物?”
一张嘴只顾着吃,哪里还有功夫闲聊。
之后炒菜流水价上来,卢令令风卷残云地扫荡肉类,坐在美女旁边,多少次给美女夹菜献殷勤的机会不知道利用,只顾自己埋头大吃,数学系的同胞实在看不下去,叫了一瓶大曲,指名道姓地要跟他拼酒,卢令令拿搪瓷缸装满,三杯之后,对面的仁兄捂着嘴冲进卫生间。
“哼,连这样的战斗都需要我出手?”
抄起筷子,继续吃肉,深藏功与名。
重头戏香辣片片鱼上桌,硕大的鱼头埋在红通通的汤里,有位仁兄离得最近,想去夹,但当着女生的面又不好意思。正犹豫间,斜刺里杀出一双筷子,如苍鹰搏兔、如挟山超海般叼上硕大的鱼头“飞”走了,这位仁兄的视线随着远逝的鱼头一路过去,只见卢令令用小碗盛着大鱼头,正在大块朵颐。
更让他震惊的是,不少女生看着他那六亲不认的吃相在吃吃发笑,俨然成了焦点人物,这位仁兄装了一辈子淑男,这下子被狠狠打击到了。
“牛肉你还吃吗?”
正发楞的时候,卢令令长身越过半张桌子,一手端着盘子边缘,问道。
他摇了下头,盘子被整个端走了,卢令令见金玲没吃啥东西,给她分了一小半,剩下的全落到自己碗里了。
金玲捂着嘴笑,“你怎么这么能吃啊?”
“运动量大呗。”
“不是吧,看你这么瘦,还运动?”
“人不可貌相嘛。”
说着,从一个正在和妹子聊天没顾上吃的物理男面前夺走一大块煮得透烂的肘子,顺便反弹一道白眼攻击。
金玲去洗手间的时候,程超跟他说,“你脑袋缺根筋呀?”
“纳尼?”
“金玲对你有意思。”
“别逗我了,我四级都没过。”
“这跟你过不过四级有关系吗?”程超快吐血2000cc了,“令令,我记得你以前戴个大眼镜,傻里傻气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下子大变样了。”
“你过来,我告诉你。”
卢令令在他耳边小声说,“其实我不是一般人类。”
“少来了,我还是未来人呢。”
“真的,爱信不信。”
话题又绕回来了,程超说,“你要抓住这个机会啊,过了二十年的光棍节,今天还打算过?多少人眼馋金玲,这机会让你小子碰上了,连我都眼红。”
“嗯嗯嗯嗯嗯……可我有喜欢的人了。”
“哪个系的?”
“不是我们学校的。”
“靠,异地恋见光死,你还不如实际一点。”
“你今天怎么跟个媒婆似的,是不是拿了谁的好处费?”
“我这完全是为同学的幸福着想。”
“说,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在卢令令的逼供下,程超总算招认了,他暗恋金玲的室友已久,倘若卢令令能跟金玲好上,以后岂不是各种顺风顺水,狼子野心真是隐藏得太深沉了。
吃完饭,大家准备去唱歌,卢令令找借口开溜,这顿饭已经吃回本钱了,唱K实在兴趣不大,结果被数学众拦住了,那意思是,小样,装完B还想跑!
百倍不情愿地被带到KTV,先尽着女生们唱,男生们或在旁边起哄喝彩,或扎堆摇骰子玩,卢令令一来跟他们不太熟悉,二来吃太多大脑供血不足有点发困,索性坐在那里埋头玩手机。
“你微信多少?”金玲凑过来问,手里捧着手机,屏幕的光照出笑意盈盈的脸蛋。
“啊……”犹豫了一下,报给她。
金玲在手机上操作起来,不多时,一个叫“桃之夭夭”的帐号申请加他为好友,点击通过。
数学众看见两人在那里交换联系方式,眼冒火星,将卢令令一把拽过来,把麦塞到他手里,“来来,陪哥们共唱一首《光辉岁月》。”
“呃,我不会。”
“靠,不是吧,你会什么?”
“《暖暖》、《童话》、《寂寞在唱歌》。”
“是不是男人,来点激情的!”猛一搂肩。
“呃……《小苹果》。”
“真俗!好吧,就这首了!”
惹上这场无妄之灾,这天晚上差点没被刁难死,到十点,大家依依不舍地分手,有几个成功勾搭上女生的男生已经并肩走在一起了,卢令令问程超,“我怎么觉得吧,今晚的聚餐有点动机不纯。”
“所有男生里,就你是奔着吃来的。”
“为了吃饭而吃饭,难道还有比这理直气壮的事情吗?”
“懒得说你,情商低到膝盖……”
程超突然闭嘴,识趣地走开,卢令令正纳闷间,金玲从后面走过来,“卢令令,你坐几路车?”
“我跑回去。”
“不是吧?”
“真的。”
“那陪我去车站吧,天太晚了。”
并肩走着,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多少有点尴尬,卢令令便说起从苏禅那听到的一件趣事,他们班上的英语老师,美女一枚,有一次上课突然内急冲了出去,可是却忘了关扩音机的开关,结果一屋子学生被迫听完长达五六分钟,屎尿齐下的激烈动静,那酸爽……
讲完之后,自顾自地笑起来,金玲红着脸,敷衍地笑了笑。
路边空地上有几个踢球的少年,一颗足球没控制好角度,“嗖”地一声飞过来,卢令令很从容地一个倒挂金钩,把球又踢了回去,那边有人拍巴掌叫好,“兄弟,好身手!”
金玲被他猴子样灵活的身手所折服,“那个,我经常看见你早上在操场跑步。”
“英华中学?”
“对呀,你是不是特别爱运动。”
“还好吧。”
“卢令令,我觉得你身上有种特别的……嗯……Affinity。”
“啥意思?”
“亲和力。”
卢令令干笑几声,脑海中却想着歌丘,没办法,对眼前这个女孩毫无感觉嘛。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金玲望着夜空吟道。
卢令令顺口接下去,“‘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原来你知道啊。”
“当然知道喽,自己的名字嘛!”
这是《诗经》里一首歌颂猎人的短篇,叫《卢令》,卢令令没见过亲生父母,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不是从这里来的,当初读到这里的时候就记住了。
“不愧是中文系的。”
“你也挺厉害的嘛,我以为《诗经》这么枯燥的书,只有中文系的人才会读。”
“小时候妈妈让背的……你交过女朋友吗?”
卢令令摇头。
“我也没交过男朋友,以前一直是乖乖女,到了大学虽然有不少人追,可是觉得,他们都好幼稚,看不上眼。”
“我也很幼稚。”
“可是你不伪装。”
卢令令搔头,这也算优点吗?
“哎哟!”
“怎么了?”
“脚疼。”
金玲坐在路边,揉着脚,他注意到她穿的是高跟鞋,难怪脚会疼,昏黄的路灯从头顶上照下来,金玲望着卢令令,露出痴痴的表情。
“要不,你背我吧。”
“这个……这个……”
本想说男女授受不亲,又觉得太老土,突然想起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来,我有办法!”
卢令令脱下她的鞋,在马路牙子上一阵狂磕,把两个高跟磕掉了,递给她,眉飞色舞地说,“这样就变成平底鞋了,你穿上试试。”
金玲瞪着他,一脸说不出话来的震惊表情。
她穿上平底鞋,头也不回地走了,第二天卢令令发现,自己的微信号被拉黑了。
也好,省了不少麻烦,他想。
……
角色这个太费事了,居然要传图片,等有人愿意给《狐仙》画同人图再说吧。
这本书是超级慢热,没有第一章女主角从天而降然后就开始拯救世界的剧情,抱着来看激烈打斗的心态的同学,我想看到这里早已经调头走了吧,无所谓啦,去留肝胆2昆仑嘛。
总之,容小白慢慢地,讲个好故事,惊喜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