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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我看来,就是讲故事。好的小说,当然就是讲了一个好故事。怎么写小说呢,好好地讲故事,把故事写得好看,把故事写得有趣。
网络小说当然也是小说,并未因载体不同而变成了别的东西。网络是小说的载体,就跟纸张一样,更早前还有丝帛,更早前要用刀子刻在竹简上。这就是社会的进步。竹简不太好刻,所以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文言,一个字顶好几个,单位面积的容量就大了,阅读的流畅性就欠缺,甚至需要专门的训练。嗯,网络这个载体方便又便宜,决定了小说可以写得很长,可以讲一个很长的故事。
写得很长,就需要流畅,读着很舒服,不知不觉中就看了很久,哇,天亮了哎!这就是引人入胜。你写得艰涩枯燥,谁耐烦读一晚上?谁耐烦读几百万字?这就需要讲故事的能力比较强,小高潮连着大高潮,让人欲罢不能。所以我觉得就平均水平而言,网络写手讲故事的能力,是强过传统作家的。让人忍不住读下去,这是需要功夫的。而不是说这是一本名著,据说很好看,我得耐心读下去,要不然都不会聊天了。或者说我要下功夫来读,做学问总是枯燥的。
故事讲得久了,连贯性和一致性就是个问题。数百万字下来,前面的配角都忘了啊,有些坑没填啊,线索废掉了啊,等等问题都存在。所以网络小说一般都是单线条的,就是一个主角,走过了很多路,遇到了很多事情,得到了很多好东西。这个地图走完了,换个地图再走。都市异能的结局,多是玄幻,这就是换了大地图。
既然如此,配角就不要太多着墨,他和她不太可能一直陪着主角走下去,回头就被读者忘了,这不白费功夫了吗?还不如脸谱化一些,嗯,这是个李刚他儿子,这是个健林他儿子,这是个泼皮牛二,这是个神级临时工……反正他们出场的目的,也就是送脸上门给主角打。作者写着轻松,读者看着轻松,何乐而不为?他们有什么经历,他们有什么性格,他们有什么心理斗争,这些都无关要紧。
作者写很久,读者跟很久,这个过程不是静态的,而是交互的。也就是读者和作者一起完成这个故事。这一点与传统小说完全不同。怎么交互呢,简单说,读者有提意见建议,市场会有反馈,作者据此进行调整。大家都不喜欢哪个女主,就少写,逐渐退出视野,虽然作者计划中这本来是第一女主的。你看看,网文作者就是这么可爱,可以定制啊。
网络小说是个商品,当然要适应市场需求。读者工作了一天很累,生活了一天很烦,不要再看太沉重的东西,要轻松愉快,要爽,不要带脑子。读者看书是一种娱乐,这就是本质性的市场需求。
所以,网络小说的主角要成功,还不能太辛苦。成功才能爽,轻松的成功才愉快。主角整天被虐,谁耐烦遭这罪?工作生活中被虐的已经够多了,看你个小说还糟心,老子不看了!
这就决定了网络小说的基本模式,要有一个金手指。都市小说的金手指花样百出,但都是帮助主角成功的。想出一个好的金手指来,一本书已经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唉,但凡有点意思的金手指,都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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