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群魔无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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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魔渊的魔族,等级分明,律法森严,高下之分极为严格苛刻,最外围只有魔头,在往深处走五百里,就是魔将的范围,在走千里,就能遇到魔王,在走三千里,就能看到魔皇,在走八千里,就能遭逢魔帝。
传说中,诸魔渊中还有比魔帝更高等的存在,魔尊,那是魔族至尊,受整个魔族尊崇。羽化天门上一任门主曾经冲进诸魔渊想要屠戮其中诸多魔帝,把诸魔渊彻底扫除,让魔族亡族灭种,但魔族一尊隐藏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怪物突然出现,跟他大打出手,最后两败惧伤。
魔尊,那可是炼化金丹,神通五重境界,强的可怕,寿达千载,能够移山填海,改天换地,使沧海化做桑田,白云变换苍狗的可怕存在。
王启年一行二十五人都修成神通,耳聪目明,夜能视物,身形矫捷,有连澄碧出手清杀路边魔头,偶尔遇到的一两只魔将在他手中也如土鸡瓦狗,一道剑影就给斩成碎肉,魔血流淌,尸身横卧。
将岸浑身大放光明,所到之处群魔乱舞,连澄碧剑化万千,杀伐果断,他们转瞬间就走了五百里,进入了魔将的聚集区。
这里地广魔稀,越发黑暗,阴冷潮湿。
魔将级的强者,都修成了人形,只是依旧保留兽身,他们个个都跨入了神通一重,修成了真元,按照魔族的说法,这叫魔元。称呼不同,却是一种事物。
魔元比人类的真元更加强大,具备更强的侵略性,更大的腐蚀性,能侵蚀人类的真元。魔将同样分三六九等,最弱的刚修成魔元,强些的化元为罡,凝聚出魔罡,在强一些的就凝聚出了神通种子,一旦将神通种子爆破,那此魔就立刻跨入神通二重,修成魔王之身。
魔王魔王,魔族王者,一尊魔王在魔族的地位,比神通强者在人类中的地位要高上许多,魔族,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完全遵循丛林法则的种族,对于上位者的意志,下位者必须执行,必须完全服从。
人类社会的好处在于文明,无论具体情况如何,总要尊重道德,遵守规范,要讲道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话有些过了,但还能说的出,至少没人敢当面严重反对。
敢当面严重反对的是傻子,私底下找借口找机会给别人使坏,这才有点聪明人的意思,至于真正的聪明人怎么想,太深奥,太复杂,说不清,道不明,庸人们无法猜测,不可揣摩。
聪明人迟早会成为上位者,成不了上位者的所谓聪明人不是缺乏契机,而是他不够聪明。
“这里是魔将聚集区,很多时候还有魔王降临,据羽化天门先辈记载,他曾在这里遭逢过一位魔皇。”王启年郑重提醒他们,“我等为人,此地是魔族聚集地,人魔不两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见到魔族别跟他们废话,直接杀了便是。”
众人精神一振,都知道,来到魔将聚集区就意味着要开始杀伐。
一个魔将值一百功绩,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人魔不两立,只要是人类杀了魔族,身上就会自然而然出现一丝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屠杀越强大的魔族,那丝气息就越是庞大,回到羽化天门后,可以通过特殊手段检查气息强弱,以此来换取功绩。”
连澄碧了然,他一直不清楚怎么计算功绩,毕竟空口无凭,红口白牙的,总不能你说杀了多少就杀了多少,听了王启年的解释他才明白。
“在走千里就是魔王聚集地,杀一头魔王有上万功绩,依我们的力量,杀魔王比杀魔将更合算。”王启年催促众人快走,他天人合一,神通无敌,相当于魔族的魔帝,什么魔王魔皇,都不放在他的眼里。
一个魔皇百万功绩,一个魔帝上亿功绩,这才是他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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