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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嗯,”顾伯远眯着眼睛,知道这是女儿在给自己戴高帽子,于是不动声色地呷了口茶,耐心地听着下文。果然,顾晓菲继续夸奖道:“爸爸,我原以为你不会同意我去报社的,你真是太明智了,我特别高兴,真的。”
顾伯远哼了一声,笑道:“你是我闺女,从小到大,只要是你想要的,爸爸能给你的,什么时候亏待过你了?可是闺女,你有这一切不是凭空的,爸爸知道你对房地产不感兴趣,所以将来公司的事务不求你来接手,你可以像现在一样干自己喜欢的事,但爸爸总得有个信得过的人吧?再过几年,我可是操不上心了。你要想以后都能像现在一样自由,那就得听话,有些事儿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感情不能当饭吃。”
顾晓菲心里很不舒服,委屈地问道:“爸爸,郑岩有什么不好?”
顾伯远叹了口气,“郑岩没什么不好,现在像他这么勤奋又懂事的孩子不多,可他不是经商的材料,爸爸的公司要怎么交给他?况且,他父母都不在了,我顾伯远的女儿将来怎么能嫁给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小子?”
顾晓菲生气地嘟起嘴,松开顾伯远的胳膊,“郑岩现在是报社有名的记者,他都可以开自己的工作室了!而且,他妈妈也还在世的!”
顾伯远把茶杯重重地敦在书案上,语气里充满震慑的味道:“我允许你去报社是因为你说成为记者是你的理想,如果你是为了那小子去的,那我就让他郑岩换个地方。”
顾晓菲知道父亲从来都是说一不二,语气只好软了下来,“谁说我是为了他才去的!”
顾伯远点头道:“你是我顾伯远的闺女!你要是真不喜欢杜海鹏也不要紧,爸爸不会勉强你,这世上优秀的男人太多了!爸爸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顾晓菲知道说什么也没有用,便不再吭声,她重新搂住顾伯远的胳膊,心里升起一种悲凉的意味。
郑岩驾驶汽车沿着路边缓慢巡行,他几次从后视镜里看见郑鸿一直闭着眼睛靠在后排座位上,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车停下来,扭头关切地朝郑鸿问道:“叔叔,你怎么样?”郑鸿慢慢睁开眼睛,皱着眉朝车窗外望了望,突然打开车门,一言不发地朝路边的人行天桥走去。郑岩觉得奇怪,匆忙停好车跟了上去。
下午两三点钟阳光十分热辣,天桥上几乎没有人,淡绿色的透明遮阳棚并没有起到任何遮阳的作用,热乎乎的风贯通着天桥,仿佛要把站在桥上的人风干。
郑鸿站在天桥正中,郁积在胸中的一口闷气终于缓缓吐出来。他遥望着远处绿荫掩映里自己十几年前的心血之作,这座曾经令他骄傲的成为他事业起点的建筑,今天却让他有种特别的陌生感。十年来,顾伯远的和浦地产发展得越来越大,远非当初第一次合作时的规模,自己的事务所虽然也有相当的名气,却远不能同和浦地产相提并论。他想起顾伯远对郑岩的态度,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可那孩子对晓菲到底是什么心思呢?郑鸿一脸担忧地望向郑岩,犹豫许久问道:“你,推荐晓菲去报社,是不是喜欢她?”
“怎么会呢!”郑岩随口答道,然而,他还是从郑鸿的眼睛里看到明显的怀疑。郑岩无语地笑了笑,“我推荐晓菲是因为在我认识的新闻系后辈里,她是最出色的,无论口才、外貌、对新闻事件的敏感度、或是撰写文章的能力,没有比她做得更好的了。而且,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行业。所以,我向报社领导推荐了她。报社有严格的录用制度,她能够凭自己的能力考进报社,也证明了我没有看错人。但仅此而已,我对她没有那种感觉。”
“是吗?”郑鸿既欣慰又失落,然而他还是忍不住替这个孩子担忧。在郑鸿眼里,郑岩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没有向自己袒露过心事,不论大学期间还是工作之后,他仿佛和女孩子绝缘,从没听说他和谁走得近一些。郑鸿叹了口气,“其实就个人能力而言,你是非常优秀的。晓菲也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儿,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
郑岩微微摇头,不待他把话说完就接着说道:“晓菲的确很好,性格爽朗,活泼大方,无论在哪里都是很耀眼的那种女孩儿,不过,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工作四年多了,这么长时间就没有遇到一个让你心动的女孩子么?还是——”郑鸿心里一沉,没有继续说下去,脑海中浮现出最初见到郑岩时的情景。
16年前,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带着妻子和一双儿女跟父亲回老家祭祖。他们家从爷爷一辈就移居c城,所以,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回去。老家的落后和贫困是他从未想到过的,他看着那些在土墙里瑟缩着肩膀用一种无知且羡慕的眼神盯着自己的人们,心里只感到不可思议。郑岩那一年大约十岁,人们只知道他的大概年龄,没人说得清他是哪一天出生的,他仿佛也从没有过过生日,所以自己也不清楚。
郑鸿从父亲口中得知,郑岩的爸爸算起来是自己的表哥,在郑岩没有出生时就死在矿洞里了,他的妈妈生下他一个月就不知去向,家里只剩下孩子和老奶奶相依为命。老奶奶照顾这孩子到七八岁时,也走了。之后,这孩子便在村子里流浪,有时候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过了许久又会莫名其妙地回来。
郑鸿把孩子拉到身边,问他叫什么,他只是傻傻地笑,他那时都还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郑鸿跟父亲商量,把他带回了c城,给他取名叫郑岩。
这孩子或许是从小吃了太多的苦,十分敏感,很知道看人眼色,知道自己同郑鸿的一双宝贝儿女不能比,因此从没有不知分寸地想要叫郑鸿一声爸爸,总是默默地待在家里最不起眼的角落。原本郑鸿以为这孩子没有底子,学习会很吃力,但意外的,他很聪明,成绩非常好。郑鸿常常感觉自己的一双儿女加起来也未必有他聪明。初中以后,郑岩自己要求住校,从此便在业余时间做小工挣钱,尽量不给郑鸿增加负担。到高中时,已经完全能够养活自己,尽管那时郑鸿的工作室已经走上正轨,家里条件宽裕很多,但郑岩再没有搬回家去住。郑岩考上L大学时,郑鸿非常高兴,给他买了一台当时最好的电脑,没想到郑岩却在一个学期后悄悄把买电脑的钱还了回来。他有时候很想和这个孩子多亲近一点,可郑岩却始终同他保持着一种不远不近的距离。他总觉得是自己待这孩子有些凉薄,想起自己一双儿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烦恼,常常猜测郑岩是如何自己解决的。他成长得这么好,健康,阳光,待人温柔又和善;他又是这么勤俭,优秀,在新闻行当里成为有名的摄影记者,那么多昂贵得令人咋舌的镜头和装备,他不声不响地一一置备齐全。工作稳定后,他搬进离报社不远的一栋高级公寓里,不了解底细的,都以为这孩子家底颇丰……
“叔叔,我今天见到了一个女孩子,”就在郑鸿打算离开天桥的时候,郑岩突然开口,“是顾阿姨的女儿。”
“哦?”郑鸿有些疑惑。
郑岩的表情很认真,琥珀色的瞳仁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那个女孩儿看起来很好。”
“怎么?夏冰?”郑鸿诧异地看着侄子。
郑岩微微低头,眼角露出极少见到的笑意,之后仿佛是用了极大的勇气说道:
“我喜欢她。”
郑鸿愣了几秒,突然忍不住笑起来,他觉得不可思议,摇着头自语道:“我是有几年没见过那小姑娘了,上次见她,还是三四年前,那时候,她还是个小丫头……”郑鸿回想起那天的情形:初秋的傍晚,云霞火焰一般把天空烧得通红,夏冰陪着母亲在公园里散步。小姑娘个子刚刚长成,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她依偎着母亲向自己问好,那目光楚楚的样子,像极了丽君,看起来乖巧又惹人疼爱,如今,长成大姑娘了,必然如那天傍晚的丽君一样——郑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涌起一种久违的感觉,那是沉睡于灵魂深处的激动和第一次见到丽君时的心跳。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更加担忧起郑岩的前途来,仿佛他想要追求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而是天边遥不可及的一抹霞光。
“你眼光不错,那姑娘,很好。”郑鸿鼓励地对侄子点了点头。
郑岩有些吃惊,他原以为叔叔大概不会理解,也不会赞同,所以得到郑鸿赞许的这一刻,他兴奋极了,不知道该怎么宣泄胸中的快乐,只是笑着紧紧地握住栏杆,极力向道路的尽头眺望,心里第一次对爱情产生一种模糊却强烈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