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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咱们就能和谐相处。”
凌剑的豪爽,从这句没有拐弯抹角的话里就能看得出来,话糙理不糙啊,既然已经是上门女婿了,她得摆正自己的位置才是最佳选择。
在这样的大家族里生活,李想觉得很舒服,当然,除了慕岩的辣眼睛容貌外,她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每次看到凌舞的那张脸,施筠就觉得郁闷的很:“你说你爹娘都长得不错,怎么生出来你这么个歪瓜裂枣?”
凌舞一点不以为意:“丑点好,自己的脸看不下去的时候,欣赏欣赏你的脸,就能一扫阴霾了。”
施筠哭笑不得的看着凌舞:“你不会对着自己的脸咽不下去饭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你这张脸,若是再白一天,皮肤再保养保养,还是挺英气的!”
“我一个时不时要上场打仗的男人,还保养什么保养?我这张脸在战场上那就是标识,你说你把我变白了,那我还是威名远扬的女煞神吗?”
凌舞不愧是凌剑的女儿,在战场上素有女煞神的威名,她今年已经二十岁,比施筠还大两岁,却已经在死人堆里厮杀了十五年,也就是说,她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驻扎军营了。
所以她的皮肤粗糙,面容黑冷,也是有原因的。
对比之下,终日不出门,不晒太阳的施筠,真的是小白脸中的典型代表了。
施筠在施家的时候,老太爷和老太太也会给他请先生,就读书而言,他真的没有天赋,不过却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了个秀才,他觉得自己再网上也考不上,于是就放弃了。
施筠酷爱古琴和古筝,大概是因为生性孤僻原因,让他更愿意在乐声中打发时间,所以不管是古琴还是古筝,他的水平练就的非常熟稔,至于实力如何,好不好论断,到底没有经过老师系统的指点,全靠自学,顶多勉强算个一般般。
正好李想不擅长古乐曲的演奏,所以趁着女战神还在京城,特意给他请了个乐理老师,还是宫里面的琴师,有了他的指点,施筠加以练习,记忆融合之后,手指的灵活度,一天比一天好。
凌舞在京城停了半年,就要随父亲去驻扎地了,驻扎地在毒虫蛇蚁遍布的南疆,这一去,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毕竟他们是驻扎在外的将军,无召不得进京,这次是赶上皇帝大寿,还有凌舞的婚事,才耽搁了这么久,接下来就没那么好的机会了。
凌夫人这些年都随着凌剑去驻扎地,凌舞早就是凌家军的先锋人物,一家三口都去驻扎地,施筠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留在这里也威胁不到,索性被皇上大手一挥,放走了。
原则上家属是不允许随军的,因为要避免兵变一类的事发生,所以有官衔的军人的家属都必须留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做监视,可是凌家没有儿子,女儿又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夫人更是在军营为军医打下手,一家子都是国之栋梁。
皇帝总不能押个小白脸在京城吧?
还不如就此成全凌家人,如此一来,还能送出去一份人情,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