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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张飞,整个头颅都插在了酒埕里,早就喝得昏睡了过去。
唯有公孙瓒,仍是埋头疾啃,与烤羊腿奋战到底,丝毫没注意到宴席上,众人盯着注视的目光。
程远志离了席,悄悄地走到了公孙瓒的食桌前,猛地出手,用力一推,将公孙瓒的食桌全给推翻了,暴躁地怒骂道:
“吃,吃,就知道吃。人家都打到城门外了,还顾着吃。本刺史养着你,就是养一个饭桶吗?什么玩意嘛,就算你武艺一般,能力平平,但好歹该有的态度得管上吧,怎么说还是涿郡郡守呢。”
“本刺史麾下的涿郡都要被人给攻破了,你一点儿都不着急,还吃得满嘴流油,你是内奸吧?还是打算在阵前再投降一次?滚你个犊子。”
食桌一翻,幸好公孙瓒反应迅速,赶紧往左边翻了身子,没被倒下来的食桌给压个扎实。
这时,公孙瓒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又首当其冲,被坑了。
除了张飞还醉死在酒埕里之外,整个宴席,没有一人还在吃东西了。
领导夹菜,你转桌;领导说话,你喝酒;领导停筷,你猛吃。这些行为都是作死,没点眼力见。
公孙瓒心知犯了忌讳,不禁冷汗夹背,小心翼翼地问道:
“刺史,喝得好好的,咋了?”
公孙瓒可没‘大耳贼’刘备的那般机灵,任何时候都耳听八方。刚才,公孙瓒吃东西,那就是纯粹的在吃东西,什么都没听到,关闭了五识七窍。
看着公孙瓒一脸心虚,毫无底气的样子,再想想前几个时辰,在战场上,一身白衣白甲,威风凛凛,程远志就气不打一处来。
人家白起是千军万马避白袍,而公孙瓒呢,那就另一番场景了:白袍都是脑残甲。
程远志抬脚将地上的羊腿骨用力一踢,羊腿骨猛地弹地,砸在公孙瓒的胸前,引得公孙瓒闷哼一声,心胸膨胀沸腾,差点将刚才吃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
公孙瓒越是不堪,程远志越是暴怒,俯身捡起一个酒埕,双手一扬,又砸了过去,嘴角阴冷地说道:
“咋了?你说咋了,城门外的乌桓族不到一个时辰,就会攻到涿郡,你是涿郡太守,你来说怎么办?要是酒还没醒,那也容易,本刺史先将你挂在城墙上,让蹋顿优先射杀了你。”
其实,像乌桓族这样的草原一族,每当冬天或者粮草不济的时候,都会主动攻击大汉的城池,一来是消耗掉族里的青壮人口,减少人员的口粮支出,另一方面能够掠夺一些资源回去,壮大部落,维持部落里的良好循环。
乌桓族叩关,说白了就是抢东西来了。在乌桓族的眼里,粮草、钱财、瓷器,甚至女人,都是在抢夺物资的名单之中的。
程远志少见多怪,但公孙瓒久居涿郡,这种事情见多了。涿郡之所以是幽州的核心郡城,正是因为能够有力地抗击外族,进可攻,退可守。
区区一个乌桓族蹋顿,公孙瓒还不放在心上,一脸的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