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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老爷他……”
爱丽丝哭着说:“我也不知道啊!老爷写信叫我去哪家餐厅一同用餐的,可我到了的时候,他跟一个年轻人在房后说着什么,那个年轻人说,他是什么‘杀手’,然后就,就……”
赫里森看到了德古拉斯胸口上插着的银质匕首,只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扶起老爷,然后对爱丽丝说:
“今天发生的事,不许对任何人提起!关上大门,合上窗户,任何人不予接见!”
“哦,哦!”爱丽丝一个不问世事的小姑娘,也不懂得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支支吾吾地应了两声,就跑开去做了。赫里森叹了口气,将德古拉斯放到一张床上。
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但是那可怖的伤口却是明晃晃乍在那里,被小刀撕裂的皮肉杂乱地乍起来,血淋淋显得十分扎眼。德古拉斯已经因过度疼痛而昏厥过去,而赫里森知道这一道伤口是伤在德古拉斯身上,不由得就不忍去看了。
但伤口总要处理,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血族特效的伤药。他打开盒子,取出一盒伤药,轻轻抹在伤口上,又用一卷绷带给老爷缠上,才轻轻关上门,离开了这间屋子。
痛,那是难以忍受的剧痛,德古拉斯终于渐渐转醒过来后,这是他的第一印象,也无可厚非,毕竟一道十多厘米深的伤口在他的身上,总还没有愈合。
在他昏迷期间,赫里森已经十分小心地将伤口周边的碎肉以及泥土一类轻轻刮掉,换了几次伤药,其实他的伤势,比起刚刚受伤时,已经恢复了很多。
但尽管如此,还是疼!无以言喻,无法忍受的疼,毕竟是生生的一把匕首硬刺了进去,说不疼,是假的。
或许人们在被刺中的时候,会有一瞬间的迟钝,此后才感觉疼,但血族的神经比人类还要发达,感官自然比一般人灵敏,对他们来说,疼,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感觉。
没有痛到自我了断,这已经是算得上坚强了。
这些天,爱丽丝一直陪在他的身边悉心照顾,多日来,她从不曾离开一时一刻,分分秒秒坐在德古拉斯身旁,帮自己的丈夫擦汗、换药。多日不见丈夫转醒,爱丽丝的额头上急出了细密的汗滴。当德古拉斯的手指终于微微晃动时,她感动得热泪纵横。
一路小跑着出了门,在赫里森的身后激动地喊道:
“赫里森先生!老爷他,他醒了!”
赫里森正专心致志地处理一堆文件,被突然传来的声响吓了一大跳,回头看是爱丽丝,才消除了恐惧,可他随即反应过来,也是高兴得手舞足蹈。
“什么,他,他……真的?”说着,赫里森也不顾手中的文书和紧握的笔,一路小跑着就来到了德古拉斯的卧房。看到依然静静睡着,呼吸平稳的德古拉斯,他笑了。
“几天前,他还一直在发烧,对么?”
赫里森转头,语气轻得离谱。爱丽丝说:“是真的!我刚刚看到他的手指在动!”
赫里森说:“呵呵,那真是太好了,夫人。这说明,我们的老爷,他已经快要醒了。”
爱丽丝才松了口气,道:
“这真是一场大危机呀!幸好他足够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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