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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我们谁都主宰不了上天注定的命格,但命运,却始终是自己改变的。三
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
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
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
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
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
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
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
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
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
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
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
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
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
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
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
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记不得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记得雪中送炭的温情。所
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
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
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
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
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
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
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
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
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
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
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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