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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危急时刻,忽见一个黑影大喝一声越过我面前那个领头的军官,手里的长刀泰山压顶似的一劈,将那个持刀的贼兵从头到腰劈为两半。贼兵身体的左右两半分别向两侧栽去,附近的人骇得忙不迭地躲避。
不细看那人,光看气势和光听兴奋的吼叫声,也知道出手的是蒯恩。
这黑大汉喜欢打仗,但更喜欢的是与强者对敌。遇强则愈强,遇弱则似乎提不起劲头。突袭之初,看到有那么多敌人可杀,他还大喊大叫地冲杀一阵。之后一直没有碰到强有力的对手,他的气势也弱了许多,反倒让那个军官抢了风头。
不过,抢了蒯恩风头的,不仅只那军官一个,还有另一个人——刘钟。
刘钟是亲兵长,本来上战场的机会并不多,再加上之前在句章受了重伤,无所事事地闲了一个多月。闲得他连看亲兵们杀猪时都想上去帮着捅一刀。
这次他无论如何也要请战。无奈之际,只好让他带着几名亲兵跟来。
刘钟使的是一对铁鞭。铁鞭重量轻,对付笔架将军李耳、黑大汉蒯恩那种力气大的猛将不占丝毫优势,但对付寻常将领、士兵倒是能将自己的武艺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的优势不在气力,而在灵巧。双鞭不打别处,尽往贼兵的头上落。看似不经意的一敲,重则令贼兵头骨崩裂,轻则霎时晕厥过去。
他这鞭法据说是少年时由一位师父传授的,颇有些功力。入军之初他被编入枪兵营,但为了能够用上自己称手的兵器,才转入了亲兵营。入了亲兵营倒是可以随便使用任何兵器,可是却又没了杀敌的机会。
所以每逢有了上阵的机会,刘钟的兴奋之情丝毫不弱于蒯恩等人。句章的那一场守城战,他受伤过早,杀得不尽兴,这一次跟我们一道袭营倒是像饿鬼撞到一顿美餐一样,大快朵颐。
如此这般,忽然涌来的大群贼兵并没有让我军退缩,反而激起了斗志。好久没有这样快意地杀敌,一时间群情振奋,一个个生龙活虎、龙腾虎跃、龙吟虎啸,我军以一挡十,如入无人之境。
不过,我没有让这个混战持续多久。我们的确是来杀敌的,但不是这样的杀法。
此时也不必再强行向里推进了,因为此处正是理想的纵火地点。我下令吹响号角。所有的士兵按号令集结过来,守住阵地,以起到龙盘虎踞之效。
士兵们越聚越多,渐渐排好了这两天演练过的阵式:外围的士兵用长枪、长刀形成防护圈;里面的士兵将武器放在地上,取出火矢点燃,用弓弩向西、北两个方向营帐最集中之处射去。
按之前演练的方式,每十人为一队,其中一人为令官。令官率先一箭射出后,其它九人随着那一箭射向同一处。这跟以前教士兵们守城的方法是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足以杀死登上城来的敌人,但三、四个人同时出手情况则不同。一只火箭不足以点燃营帐,但十只火箭足矣。
不多时,就有四、五个营帐燃起火来。
不到一盅茶的时间,忽然见到西边天空腾起近百支火信,直射敌营的正中。霎那间,十余座营账在远处燃起火来。从箭道判断,这些射向贼军营帐的,多半是射程更远的弩。
刘牢之果然是身经百战的老将。初到句章不久,就已经洞悉了敌营的弱点。
尽管我做足了火攻的准备,但当我军杀到贼营中之后才知道贼兵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愚钝,也并不像以前那样毫不吸取败战的教训。
他们也知道连营最大的不利在于不易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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