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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有了钱,手里宽裕,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自己的小日子倒过得相当滋润,每天不是胡吃海塞,就吃去逛大街、看电影、去公园晒太阳。
当然,在吃饱喝足后,他浑身不断涌起的力量,又顶得他老想挥拳踢腿,于是打架便成了件叫他兴奋得发疯的好事,成了他一日不可或缺的主要娱乐活动。
洪衍武喜欢打架,他钟爱打架,打架使他充满自信,使他觉得自己所向无敌,打架斗殴对他就像酒鬼爱酒一样,越打越有瘾,越有意思,一天不打,就手脚发痒。
于是他更由着性儿地大打出手,打得惊天动地,简直就摧枯拉朽,百战百胜。
当时整个城市的躁动虽然已近尾声,但年轻人的脾气仍然不怎么好,那时的人火气很盛,全都象吃了枪药,一碰就响,洪衍武只要想打架,只要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挑剔,哪怕是自己的家门口,机会也相当好找。
比如,他去街上溜达一圈儿,就会发现在马路上总有和他同龄或比他大的小子,拿眼去斜视他。
当时的他已经对“犯照”再熟悉不过了,清楚这就是纯属想挑衅的例行习惯,凡要开战,必先“照”上一番。
“犯照”这个词儿如果从本质上解释,其实就是动手前的气氛准备,使空气充满火药味的办法。
这就像小孩儿打架前总喜欢先撞膀子,越撞越猛,最后才上手,而“照”就等同于用眼睛去撞膀子。
至于具体技术细节也有讲究,那要求双方继续走路,但彼此的眼睛却时刻需要互相瞪着对方,同时还要求随着身体位置的移动而微微转动脖子,让双目总是相互正对。
这是眼睛的和气势的肉搏,目光的绞杀,相互较量眼皮不眨,较量仇恨强度,较量“捷尔任斯基式”的死盯,谁凶恶谁就占上风。(费利克斯?埃德蒙多维奇?捷尔任斯基,俄国革命家,全俄肃反委员会创始人,即后来闻名世界的“克格勃”前身)
所以一遇到这种情况,洪衍武自然就会迫不及待地瞪回去,往往这个时候也就是对骂的开始。
“你他妈看我干什么?”
“你他妈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
而到这会儿,他便可以顺利成章、喜不自胜地拳脚齐上,去大打一场了。
总之,一旦掌握了方法,洪衍武就发现这个城市,看他不顺眼的人太多,得罪他的人太多,非得狠狠挨教训的人太多,从此每天都有无数仗可打。
反正他也不用念书和工作。于是除了睡觉、吃饭以外,每天他只干两件事,练功和打架。
就这样,没多久,洪衍武就打遍了整个玄武区,也在喜爱打架斗殴的中学生圈子里名声大振,很多人都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红孩儿”,没人再敢叫他“老家贼”。
一些听说过他战绩的人对他发疯般的崇拜,而被他打过的那些小子也没有一个敢不服气,所以他们对他就象对水泊梁山的“大寨主”一样俯首听命。
甚至据说当时有中学生为吓唬欺负自己的同龄人,曾狐假虎威说自己认识“红孩儿”,对方尽管不明真相,但也立刻被吓得面色如土,然后就老老实实赔礼道歉,由此可见,洪衍武当时在玄武区的中学里到底有多么大的声明。
而到了这一阶段,他就更不愁架打了。因为他的名气,总会引得一些自不量力,想要借着踩他肩膀来冒头的蠢蛋,自己送上门来给他提供娱乐。
为此,他就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喜欢每天中午总要去陶然亭公园的北门晒晒太阳,好给这些人一些挨揍的机会。
这一天似乎也是如此,洪衍武照旧坐在他每天都来的水泥台阶上,仰着脸,闭着眼,享受着阳光,这时他就感觉到有一帮人向他走过来了,大概有小二十人,然后围在了他面前就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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