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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再大点,沉稳点,经验再丰富点,自己就下来,然后把龙腾交到他的手里,让他接班。
而正所谓成家之后方能立业,就在莫中云回来之后的当年年底,莫丈天就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是一个老朋友家的孩子,书香门第的女儿,虽然家境一般,但是姑娘秀气端庄,而且性格也很不错,莫中云看了一次就点头同意了——嗯,那个年代虽然也有了所谓自由恋爱的说法,可更多的,还是这种介绍之后相亲的形式,莫家虽然有钱,却也不能免俗。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原本以为生活就会这么继续下去,可是正应了那句老话——天有不测风云。就是这么一天,一个女人的突然出现,将这一片令人醺醺欲醉的平静彻底打破了。
这是一个奇怪的女人。
她长得很漂亮,是个容貌出色的女人,却是留着一头好像男人似的短发,脸上身上的皮肤都是那种经过长期风吹日晒之后才会拥有的古铜色,而且走路的姿势很怪异,摇摇摆摆,好像害怕有什么颠簸似的,那种鸭子一样的姿势,而除此之外,最最引人注目的,在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里面是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是一个女婴。
她是来找莫中云的,她说,她叫萧梅,是个女水手,而这女婴,是她和莫中云的孩子。
当年莫中云在海上的时候,因为寂寞,因为欲-望,或是因为什么各种各样的原因,他结识了萧梅,在某些或真或假的山盟海誓之后,两个人就在颠簸的海船上发生了某些亲密的关系。
后来,莫中云不知因为什么原因突然下船走了,而他走后不久,萧梅却是发现自己怀孕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萧梅生下了一个女婴,然后,等到做完月子之后,她就按照之前莫中云留下来的地址,找到这里,就是想要一家团聚。
对于这些事情,莫中云没有否认,他认了,可是……他却没有半点想要留下萧梅的意思,甚至连这个孩子,他也不想要。
这时候,距离他跟那个书香人家的姑娘结婚,只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了。
她告诉萧梅,那个姑娘人很好,性格温柔娴淑,那才是他想要的伴侣,而至于萧梅……呵呵,旅途寂寞而已,大家露水夫妻一场罢了。
他拿出一笔钱甩给萧梅,让她走,如果觉得钱少可以说,但是再不要来干扰自己的生活。
而对此……萧梅只是笑了笑,对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她连一句骂人的话都没说,只是将那孩子往莫家一放,然后转身走了。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
很快,莫丈天老爷子就知道了。
他将莫中云劈头盖脸臭骂一顿,骂他不检点,做出这种狼心狗肺的事情。
而对于这个女婴,莫丈天则是百般疼爱,越看越喜欢……是啊,都说隔辈亲隔辈亲,虽然这个女婴来路不是那么正,却是莫丈天第一个孙辈儿,而且小丫头长得漂亮,笑起来特别甜,呀呀呀的,他这个当爷爷的能不喜欢么?
四个字:整天抱着。
再来三个字:整天哄!
已经爱到骨子里去了。
莫丈天那时候就跟得了病一样,一会儿见不着小丫头,就是愁眉苦脸茶饭不思,而见着了,抱在怀里,就是满面笑容,高兴好像什么似的。
他给小丫头起名叫莫允晴,允是这一辈的排字,晴,是希望她的笑容能够永远像晴天里的阳光一样。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注意到在莫允晴的手臂上,有一个淡黑色的刺青,是一个船锚的形状……莫丈天想:“因为孩子妈妈是女水手的关系,所以才给孩子刺了一个这样的东西吧……”
好吧,其实这也无关紧要,孩子身上一个小小的刺青罢了。
就这样,莫允晴就在莫家住了下来,虽然莫中云不太上心,却架不住莫丈天喜欢这个孩子。在这之中,萧梅也来看过孩子几次,却都是来去匆匆,很奇怪的是,作为一个被人始乱终弃的可怜女人,她脸上却始终看不到任何一点点的悲伤,也没有任何愤怒,对莫丈天,甚至对莫中云,见到的时候她都是面色如常,出人意料的平静。
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莫中云的婚期越来越近了,莫家人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置办酒席,购买礼物,安排宾客的住处,研究具体的流程……为了莫中云的婚事,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而到了婚礼举行的那一天,莫家张灯结彩,宾客盈门……那时候莫家已经是云海市有名的富豪大户了,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那天从早到晚,来捧场的各路朋友简直是多不胜数,而且每个人都准备了不菲的贺礼和红包,祝福新人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而萧梅……她也给了一个红包。
她的红包,很薄!
里面没钱,只有一张很普通的白纸,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再也见不到晴晴了,祝你新婚快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