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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儿该堵车了。”
“那……洗个手,擦擦脸?”
两人都折腾得额上冒汗,手上也沾满了旧书抖落的粉尘。方思慎走到卫生间,才意识到家里根本没热水。还好暖气没停,自来水管里放出来的水并不冰手。
拧了毛巾递过去:“对不起,将就一下吧。”
洪鑫去接毛巾,却顺势把他整个手掌都攥住,越收越紧。
一双眼睛幽深透亮:“你放心。”
方思慎只觉得凉水浸湿的毛巾无端烫起手来,烫得整个身体都有些发热。下意识接了一句:“放心什么?”
“我知道,空口白牙说什么都没意思。总之你放心就是,别瞎想。”
四目对望,十指相交,嘴唇的碰触始料未及而又顺理成章。一个小心翼翼地放肆霸道地步步深入,一个忐忑惊慌中迷乱沉沦中节节退让,成就了彼此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初吻。
洪鑫仿佛不过瘾般含着那两片柔软的唇,在牙尖上来回一遍又一遍地磨。
方思慎面上一片火烧火燎,急促喘息:“你……还不走……”
“这就走。明天有事,后天清早动身,等到家了给你消息。”抄起毛巾在脸上胡乱抹一把,忽地凑到他耳边,“还有,春节快乐,恭喜发财。”转身走了。
仿佛一下子凭空消失似的,人就不见了。方思慎茫然四顾,一片空旷,惟余自己孤零零一个。可是唇上残留的细微感觉却余韵悠长,似痒似痛,又酥又麻,直渗入神经深处,叫人忽略不得。
他慢慢走到沙发前坐下,一时不知道要干什么。想起那句“恭喜发财”,忍不住翘起嘴角。手机响了,慌忙接通,方笃之在那边问:“小思,在哪儿呢?”
“在家……嗯,刚进门,正准备收拾……嗯,不会的,就随便扫扫……好,明天下午去医院接您,知道了,请高师兄开车……好,爸爸再见。”
挂掉电话,这才发现另一只手里还抓着毛巾。顺便凉水洗个脸,振作精神,开始大扫除。
面果树早被方笃之搬到了阳台上,高诚实每周来浇一次水,却只有大门钥匙,也不敢动别的地方。几乎半年没人住,屋子里憋着一股浓重的霉尘味道。方思慎把窗帘统统拉开,打开所有的窗户和房门,通风透气。尤其是书房,因为远比其他房间拥挤,空气更加浑浊。
接了一大盆水,找出几块抹布,捋起袖子,预备大干一场。
先收拾父亲的卧室。室内陈设简单,床单被罩换下来扔到洗衣机里,家具擦擦灰,也就差不多了。忽然兴起,翻出那兜新年装饰品,门上粘个福字,又贴了几处窗花。家具窗帘均以素色为主,金红相间的福字窗花一出,立刻平添无限喜庆。
于是兴致勃勃地继续收拾书房。书房基本方笃之专用,方思慎也就偶尔过来翻翻书,做做搬运工,帮父亲取放高处的资料。房里三面都是柜子架子,唯有靠窗摆了张两米长的大书桌。又横向接了一张新式电脑桌,手提电脑拿到医院去了,电话、打印机、文件袋之类仍然占满了桌面。
方思慎环视一圈,决定先把桌上的书和资料分门别类放回去。拿起一本抖抖灰,插回架子上。顺手蹭一下,果然架上也是厚厚一层尘土。心想不如先把书柜和书架擦擦。擦到第三个,累了,索性垫本文教科研年鉴,坐到地上,慢悠悠地擦着最下边一截。
这是书房中最古老的一件家具,上边三层书架,装着玻璃推拉门,下边一个双门柜。样子笨拙厚重,颜色黑黝黝的,也不知道什么木料。方思慎记得自己刚到京城的时候,家里就有这么一个柜子。不由得有些触动,心不在焉地一下一下擦着柜门。
“当啷”一声轻响,原来碰到了锁头。小小一把黄铜锁挂在中间,已经旧得发黑。
方思慎奇怪自己以前怎么从没注意到,这个柜子上着锁。极其老式的搭扣锁,两边铁片用螺丝钉固定,很容易撬开的那种。
起身擦别的家具,眼睛却总也忍不住要去看那个柜子。不知看到第几次,终于在房里找起钥匙来。医院守夜时父亲梦魇中吐露的话语浮现在脑海,如同高压泵一般,将往事一点点抽出记忆。
“小思!别骗我!那孩子不是你的,对不对?对不对?……”。
“阿致,对不起……如果有可能,我希望永远不必告诉你。我其实……不是你的爸爸……”
“你若愿意离开这里,可以……去京城,找一个……叫做方笃之的人。找到他,说不定……你就能正经念书,念大学……这封信,上面有地址。你交给他……交给本人……万一找不到,还回来,我托付了你连叔……”
“从现在起,你跟我姓方,我就是你爸爸。男孩子叫什么致柔,换个名字……养育之恩不可忘,就叫方思慎罢。”
…… ……
方思慎盯着那个柜子。这是父亲从旧居带过来的最老的家具,也是这个家中唯一一个自己没有钥匙无法打开的地方。他几乎可以笃定,这里藏着所有的秘密,至少……藏着当年那封信。
当年十五岁的何致柔,是多么倔强耿直的少年,一封信皱巴巴在贴身口袋里放了几个月,竟从来没有想过偷偷拆开看一眼。直到辗转寻得方笃之,亲手交给了他本人。
信里究竟写了什么,他不知道,因为方笃之这么多年不曾提及分毫。收信人读完后什么反应,他同样不知道,因为方笃之是躲在屋里看的。漂泊了好几个月的孩子被挡在门外,累得靠在门槛上睡着了。一觉睡醒,就成了方思慎。
更重要的是,在他心目中,从得知方笃之这个名字那一刻起,便已认定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从未怀疑。现在才发觉,从始至终,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过确切答案。
找到那封信……只要找到那封信……
他打开大大小小的抽匣,在书架缝隙里摸索,紧张得双手颤抖,额头冒汗,最终一无所获。
扶着柜子慢慢坐倒,把头贴在冰冷的铜锁上。忽然意识到什么,立即爬起来,跑到厨房一通翻找,找出一把螺丝刀。
卸那搭扣上的螺丝钉时,手抖得不成样子。好在柜子材料上佳,竟没有多少木屑掉下来。
方思慎长吸一口气,双手握紧螺丝刀,竭尽全力稳住动作。对真相的渴望战胜了一切犹豫恐惧,当最后一个钉子卸下来,搭扣“啪”地脱落,伸手轻轻一拉,柜门应声而开。
里边东西意外地少,寥寥几叠书本纸张,码得整整齐齐。最厚的一叠,看起来像是日记。方思慎试着碰了碰,立刻把手缩回来。马上又觉得不对,轻轻拿起最上面那本。果然,轻飘飘地没一点分量。红色塑料封皮上印着开国元首头像和语录:“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
一看就是多年以前的东西。打开来,内页全部沿边裁掉了,好端端一本日记,只剩下个空壳。掂了掂下边那些,无一不是如此。
那些纸笔记录下的经历与心情,早已灰飞烟灭。单剩了一堆外壳,珍而重之藏在这里,好似一座衣冠冢。
方思慎把那些空壳日记本小心放好,不觉悲从中来,心头一片凄凉。呆呆坐了许久,抬手去关柜门。
他告诉自己:就这样吧。就这样吧。这样……已经足够好。
目光无意中瞥见角落里一个扁扁的铁皮盒子。仿佛心灵感应般,直觉那就是自己寻找的东西。
他的手在半空悬了好一阵,才一点一点拿起那个盒子,恍若千钧之重。
盒子没有锁,打开来,一封信静静躺在里边。牛皮纸信封并未因时光的流逝而褪色,表面虽然布满折痕,熟悉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辨:“帝京,正阳门外东大街百花坊广福胡同一道甲二十七号方府,方笃之先生亲启”。
那是方家三十年前的住址。方思慎还清楚地记得,这个地址让自己找得好辛苦,二十七号居然是一家包子铺。他问遍了胡同里路过的每一个人,前后问了十几天,几乎准备放弃,打算返回青丘白水的时候,终于问到有个叫方笃之的人,可能住在国立高等人文学院里。
手心全是汗。他猛然起身,冲到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把手仔细洗净擦干。然后才回到书房,轻轻捏住信封,将信笺慢慢抽了出来。
最普通的毛边纸裁就,不过三页。钢笔写的旧体行楷,和记忆深处同样工整秀逸。第一行起首云:
“君迟见字如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