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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本阅览室夜间不开,五点半关门。其他人都走光了,方思慎还盯着翻开的书页没有动。值班老师在桌子后敲着挡书板:“行了,明儿再来吧,一口吃不成胖子,劳逸要结合懂不懂?”
站起身,浑浑噩噩还了书,慢慢往外走。他自己心里知道,这小半天其实一行也没看进去。脑子里仿佛装了台搅拌机,各种勉强忘记的,不愿想起的,无法回避的,害怕面对的,轰隆轰隆搅和成一滩灰浆,灌了满满一脑袋。
看见成群结队往食堂打饭的学生,猛然想起本该回家做晚饭。碰一下没消肿的嘴角,血渍早已干透,绷得紧紧的。天气干燥,刚动动嘴唇,立刻裂了。风一吹,丝丝往里钻着疼。
无论如何,得给父亲打个电话。整个人木木地,,不回家的借口反倒编得格外顺溜。
走到学生宿舍区,一群人在路边支着横幅摆摊:“寒风不敌人心暖,天地无情人有情——寒冬送温暖扶贫捐助活动。”
忽然得了灵感似的,过去问一声:“同学,你们到几点?”
“七点吧。同学你捐钱还是捐物?”
“捐物。”
“捐物的话要干净,最好八成新以上。冬衣冬被、学习用品……”
不等对方说完,方思慎已经道:“我这就回宿舍去拿。”
大步往宿舍走,走了一段,干脆小跑起来。打开门,屋里一片狼藉,还是上次拆了一半的包装箱,撒了满地的彩色照片。当日他懒得对付,直接扔下烂摊子,转身锁门,眼不见为净。今天被逼无奈,还得打起精神收拾。
开了灯,扫视一圈,迅速动手。照片全部塞进塑料袋,家具原样装回去。又钻到床底下扒出那双“兰蒂”运动鞋。当初本想扔掉,奈何惜物的习性深入骨髓,好端端一样东西平白当作垃圾,总也下不了手,便连盒子一起塞到床下看不见的角落里。鞋子只在夜间跑步的时候穿过几次,跟新的差不多。
最近一年方笃之给他买了不少新衣服,许多旧衣裳也可以捐掉了。瞥见柜顶的被褥卷,搭起凳子搬下来。这套被褥是郝奕毕业回乡时留下的,也就洪鑫留宿那晚打了一次地铺。
搬了两个箱子到捐赠点,听说还有不少,组织方立刻派出几名男生跟着方思慎去取。看见那些崭新的家具,在场的人都愣了。
“同学,这些……你真的不要了?”
方思慎擦着汗,摇头:“不要了。”
“都是新的,还没拆过呢!”
一个女生过来看看,惊叫:“安然居家!安然哎!超贵的,还特难买!”不可思议地瞪着方思慎,旋即惊喜,“方老师!”又皱眉,指着他的脸,“方老师你怎么上火上得这么厉害?”
方思慎支吾一声蒙混过去。从去年开始给华鼎松代课,国学院大一大二的学生都认得他了。
那女生扯住他袖子:“方老师,你真的要把这些都捐了吗?你确定没有搞错?”
学生名字方思慎都有印象,面孔却甚是模糊,点点头再摇摇头,接过捐赠表格开始填写。填完了,不管旁人议论纷纷,赶紧脱身离开。
回到宿舍,望着空爽的房间,心情也似乎轻松不少。拎起装满照片的塑料袋,纠结片刻,还是向走廊尽头的垃圾桶走去。恰好保洁工在,喜笑颜开地接过袋子:“都是废纸?”
“都是废纸。”
“那好,那好。”如获至宝般提下楼去了。
袋子里的照片无不拍得极其专业,足以上杂志封面。方思慎忽然有点后悔。张了张口,终究没有出声。
感觉很疲惫,在床边坐下,茫茫然不知该干什么,自然而然拿起一本书。简易书架倒塌之后,他也没心情重新弄,就这么一层层挨着墙壁垒了半米高。拿到眼前才发现这本包着书皮。他向来爱惜书本,但从没有包书皮的习惯。潜意识里,他喜欢那些封面和书脊给予的本色天然,琳琅纷呈的满足感。
特意包上书皮,是因为被弄脏了。不可能因为脏了就把书扔掉,更别说有几本已经绝版。可惜包得再严实,也没法遮盖书页边沿残留的褐色血迹。书也不可能从此不看,过了这么久,那印迹已经不算十分醒目,方思慎渐渐在翻阅时当作普通污渍加以忽视。
可是这一刻,它们重新变得刺眼。
心中涌起一股浓烈的怨恨。由一件事、一个人延伸开去,连带着过去与未来,他人和自我,似乎没有什么不值得厌弃。他企图把自己从前所未有的负面情绪中抽离出来,却不得不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当下的迷茫痛苦如此卑污而又沉重,造成现状的根源那般荒唐而又强大。而最糟糕的是,他已经预感到,这一回与过去每一次都有所不同,自己所擅长的忍耐与坚持,恐怕再难奏效。
无比熟悉的,无法向任何人诉说的孤独再一次侵袭了他。方思慎想起小时候,那个人总说:“阿致,不要怕。不管什么事,挺一挺,总会过去的。”只是随着人生经验的增加,他渐渐明白,挺过去,跟怎么挺过去,属于两个世界。
不能看书,那么,晚上去跑步吧。作了决定以后,忽然觉得很饿。窗台上的小葱大蒜,早成了一把枯草。幸好暑假前买的挂面和干菜还没过期,调料勉强齐备,于是动手做了个拌面。
看着锅里翻滚的面条,虽然不可避免想起一些事,那股怨恨情绪却淡了。饭后给屋子来了个彻底的大扫除,不知不觉便到深夜。很累,跑步的念头反而越发强烈。找出旧运动鞋,太久没用,面上一层灰。随意拍拍,穿上脚有点别扭,走到操场,跑出两圈之后,才慢慢习惯。
洪鑫跟梁若谷吃完饭,仍旧回学校。他在开学一个月后申请了宿舍,学生公寓新楼单人间,比集体宿舍贵得多。放好车,照例从博士楼绕个圈,看见313窗户亮着灯,立刻住脚。多少次打这儿过,头一回窗户是亮的。激动之后有点诧异,然而马上就想通了。坐在路边花坛台子上,揣测书呆子在干啥。
夜色越来越浓,进出的人渐渐稀了。本科生公寓门禁从十一点开始,洪鑫正在犹豫走不走,就看见方思慎从楼里出来,想也不想便抬腿跟上去。跟了一小段,看出是去操场跑步,放慢速度,晃晃悠悠远远缀着。
操场上一片昏暗,借着马路一侧的路灯光,勉强看得清轮廓。洪鑫坐在靠近树林的双杠上,把自己隐在黑暗里,看方思慎一圈接一圈地跑步。看他一点点从黑暗中跑出来,在黄色的路灯光下变得遥远而清晰,再一步步迈入黑暗,随着喘息的节奏离自己越来越近。
看得见的时候听不见,听得见的时候看不见——不管怎样,始终在可以感知的范围里。洪大少感觉很不错,惬意地点燃一支烟。每当方思慎跑得近了,就把夹着烟的手撑到背后,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逐渐远去,再睁开眼睛吸一口,透过烟圈凝视灯光下的剪影,觉得真好看。
真好看。
轻盈的,矫健的,纯净的,性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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