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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全听陈老爹作主。”
陈英杰满意地点了点头,片刻之后,他捋着胡子正重地说道:“清儿的娘是苗女,想娶清儿必须答应一定条件。”
“什么条件?”沈平好奇地追问道。
“若娶清儿为妻,今后不得再有别的女人。”陈英杰严重的说出条件,眼睛盯在沈平的脸上,怕遗漏他脸上最丝微的表情。
而躲在窗外偷听的清儿,更是紧张的揪紧帕子,忐忑不安的等待答案。
沈平听了,暗自松了口气,淡淡地笑道:“陈老爹,我们家乡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女人,娶多了是犯法的。”既然结了婚,责任是第一位的。他绝不会让自己的妻子受他母亲曾经受过的苦,不然就不要结婚。
陈英杰同窗外清儿,听了喜出望外。不过陈英杰马上又转喜为忧,犹豫半晌,才说道:“要娶清儿,必须吃一种蛊。”
“蛊?”想到恶心的虫子住在自己的身体里,沈平厌恶地皱了下眉。
“怕了?”陈英杰的脸冷了下来,正偷听的清儿也是一僵。
“怕,倒是不怕。只是……要咽虫子,觉得有些恶心。”沈平有些难为情的抓了抓头发。
“哈哈……”陈英杰开怀大笑,“什么虫子,只是一粒药丸。若不背叛清儿,它能助你强身健身,反之会要了你的命。”他自袖子掏了一粒蜡封好的药丸,放在手上。
沈平没有丝毫的迟疑,掰开蜡封,吞下药丸。若他想要自己的命,也不会等到现在。
“好女婿!今晚就为你和清儿成亲。”陈英杰笑着拍打沈平的肩,一脸的赞赏,好胆色、好痛快!
陈清儿又羞又喜,捂着脸,偷溜回自己的屋子。红扑扑的娇颜,映在镜中,煞是好看。
沈平与比自己小十四岁的陈清儿成了亲,一年之后,清儿为他添了个女儿沈燕妮。
只可惜,陈英杰皱着眉偷偷地将沈平拉出来,“平儿,清儿恐怕今后都再不能生育了……”
刚刚陪老婆经历生产大站的沈平,虚弱地摇了摇头。“爹,就算清儿能生,也不能让她再生了,实在是太危险了……鬼门关过一次足矣……”
看着女婿苍白的面色,陈英杰欣慰地笑了。真是天赐佳婿!
在女儿半岁之后,沈平带着清儿和女儿下了山,而陈英杰却固执地留在了山上,陪他埋在山上的夫人。
在山上呆了一年多的沈平,如今穿着打扮与古人并无太大差别。拿着岳丈给的银两,抱着孩子,拉着一步三回头的老婆下了山。
一家三口辗转去了广州,靠着贬卖制玻璃的方子,沈平赚得盆满、钹满,赚足了第一桶金。他开始建立沈氏商行,慢慢地做起了生意。虽然他从未承认过生父,但他基因里隐藏得商人天性被完全挖掘出来。沈氏一天天地壮大,给他送小妾、歌妓的也多了,他一律严词拒绝,沈平又得了个惧内的名声。
沈平家财颇丰,手下也慢慢多了起来。人多了,自然良莠不齐。他苦恼自己缺管御人之术时,跟着父亲学过医术的陈清儿却笑着给了他三粒蛊丸。
“忠心蛊?”沈平不敢置信的望着老婆,“真得有用?”
情蛊、母蛊、子蛊……他都听说过,忠心蛊还是头一回。待清儿仔细讲过忠心蛊的妙用,喜不自禁。这才有了沈氏曾、苏、王三大掌柜和延续不断、愈加兴盛的沈氏。
原本只打算做一辈子富家翁的沈平,却在一次去外地探寻茶场之后,命运发生了转折。
“老爷,前面有客栈,今晚就这儿歇下吧。”二总管苏庆恭恭敬敬地说道。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沈平点了点头。“去安排吧。”
待主仆几人,在客栈里住下,来到大厅用晚餐时,从客外簇拥着走进一群身材高大的汉子。在离沈平他们不远处坐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声喧闹着。
沈平面色平静地吃过饭,准备起身回房时,突闻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沈平一怔,虽说他不是学文的,但因某位导演的电影,他对最后那句诗还是很熟悉的。他甚至还在电影上映时,百度一下,他才知道这句诗出自唐末农民起义者黄巢!
他惊愕地望过去,一个相貌丑陋、满脸胡须的大汉正仰脖,渴下碗里的酒。难道他就是黄巢?
沈平端起跟前的酒碗,走到临桌躬身施礼。“兄台可是黄巢,黄兄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