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改革官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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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从上到下的的改革,当变革触动的是变革执行者利益的时候,这变革自然会受到层层的阻碍和扭曲,是很难推进下去。
以目前燕国所民林的局势,自然是需要全面快速的变化和完成国力的初步增长。
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太子丹毕竟乃是太子,不是燕王。
燕王喜并非雄才大略之主。这个,太子门下宾客谁都知道,当然谁都不会说。
在大王还在位的时候,这变革就无法像秦国当初商鞅变法那样全面推开!因为秦孝公能够给予商鞅的充分的,毫无保留的信重,而太子等人却得不到。
说起来也很简单,太子于大王虽然是父子,但太子是可能威胁到大王之位的,而商鞅却绝不会威胁到孝公的国君之位。
而以燕王喜的眼光,又不可能对范增等人给予全面毫无保留的信重,尤其是在两次信错了人之后!
所以,先易后难,让燕王在不断看到效果的情况下,不断坚定变革和对范增等大臣的信心,同时太子出镇在外,一来震慑有可能发生的对变革的反抗,另一方面则是消除大王的疑虑。
前期的诸般变革法令,除了军功制度涉及到了一些世家贵族的权益之外,其他各项法令,基本上都没怎么触及到世家贵族的既得利益,即便是有可能触及,也因为刚刚颁布实行,其后果还没显露出来,因此这场变革到现在为止,在政策推出的层面上基本进展还算顺利。
但执行当中,则只能说勉强。
毕竟由一个旧的官僚体制来执行全新的各种新政,旧有的思维观念和做法,必然会和新政发生碰撞,必然会让新政的执行发生一些偏执和阻碍。
除了军制令和军功令的执行,让太子整军时士气大为提高之外,执行最好的就是乡里令。
这只是因为乡里令不但没损及现有管理体制的利益,反而会极大的加强现有各城大夫对庶民和税赋、徭役的控制和征发。
兴学令流于表面,兴工令作用也不是很大,至于兴农令,倒是在促进土地开垦上有不少的成效。
对于这个进度,姬丹并不满意,他一直在寻找一个突破口。必须改革官制,修理现有的管理政治体制,才能将新法快速,毫无阻碍的推开。
和赵的成功与对秦一战的得胜,让国人看到了改革的一个成效,也让国人看到了太子的力量。
而这次大旱和兴农试验的结果,则成为了推进改革最好的突破口和理由。
前有粮食生产猛增的光明前景,现有水车推广的即时作用,而易阳大夫等人,又让燕王看到了旧有体制对富国强兵的阻碍和害处。当然,太子也借易阳大夫等人的首级警告了那些可能的反对者,阻碍变革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范增在大殿之上,首先提出改三都的城邑制为都县两级制,合小城为大县,县上为都,同外地之郡而高之。
目前各地城邑的城守大夫,有的是大王所派,一些封邑,则是封君自领或者是家臣代管,合小城为郡县,当然各县之守令是大王所派,至于封君,则是丧失了对封邑的直接管理权。
对于各地封君所享有的封邑,为了避免更多的反弹,减少改革的阻力,姬丹是做了经济的让步,以目前的封邑的收入为限,日后封邑统归官府掌管,由官府照数拨给赋税收入,当然了,一旦遭灾,也要按照灾情,减免拨付的赋税。
各城封君,均可参议本县之政,督查本县政令执行,并可上奏大王,但决不允许干涉本县或本郡的政务、政事。
各城封君本人如有犯法,不在郡县管治,一律转交都中,至于子女,则统归所在地方管之。
各县设令,掌一县诸事,并有本衙属吏,督导各下属官佐政务。
设司农丞,掌管全县耕作、农具推广、选种、荒地垦殖、畜牧良种、放牧、耕牛等兴农等事。
设司马丞,为一县兵马之首,平日掌一县兵马操训、征集、兵甲验收,有征召则带本县之军随征
设司寇丞,统司马拨付之兵,负责缉拿贼盗,弹劾市面,维护一县平安,并以律决狱。
设教谕郎,掌一县私塾之学的督导并亲任县学之教,宣导律法旨意。
设司空丞,掌一县之工程、器械制造、匠师、并各工坊。
设县主薄,掌一县钱粮赋税之征收、储运、调拨。
都郡之官,则与县相一致,并在各官佐之下,再分其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