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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圆,“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估计也不过如此。”
“那是你没见过曹雪芹笔下的美食!”张潜不敢接受对方的恭维,在肚子里悄悄嘀咕。然后笑着开始示范涮锅的吃法。
作为一个文科生,他可不止一次读过《红楼梦》。几乎每一次,都对贾府做食物的仔细程度和奢侈程度,心驰神往。所以,肚子里早就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句话,跟贾府美食画上了等号。万万不敢承认,随便涮个铜锅,就是食不厌精。
然而,那尚撵局的李奉御,在对待食物的表现上,却有点儿跟他“大领导的专职司机”身份不匹配。学着张潜的模样吃了几口羊肉后,竟然像个军汉般连声大呼过瘾。随即,一边下筷如飞,一边频频举盏,根本不用任何人劝,自己就吃了个风卷残云。
看到他胃口如此之好,张潜和周建良等人,顿时也被带起了馋虫。纷纷操起筷子,开始涮肉喝酒,一个个,很快又吃得面色潮红,额头见汗。
“今天不请自来,叨扰张兄,李某实在惭愧。!”两斤羊肉下肚,一大盏白酒喝干,李其拿起小盏,主动向张潜发出邀请,“来,我先拿此酒,恭祝张兄和周兄高升!”
“折煞了,卑职何德何能,敢让李奉御敬酒!”周建良级别低,连忙长身而起,双手抱着酒盏向对方作揖。
“别扯那么多废话,张兄招待你,怎么没见你谦让?既然同席吃酒,就莫问官职高低。否则,你不痛快,我也不痛快。彼此都不痛快了,大伙又何必往一起凑?!”李其非常不满意地朝他翻了个白眼儿,随即,将铜盏中的酒浆一饮而尽。
周建良无奈,只好陪着他喝了。张潜见李其为人爽快,有心跟他交个朋友,也将铜盏中的酒水一口吞下。
二人正准备倒满酒盏,回敬李奉御。却见此人已经从郭怒手里抢过的装酒的葫芦,先给他自己面前的大盏小盏都倒满了。然后第二次将小盏举了起来,笑着补充:“这第二盏呢,就是专门敬张兄的了。李某今天过来,除了公事之外,其实还有个不情之请。等会儿说出来后,还望张兄莫嫌李某鲁莽!”
“李兄尽管说就是,只要力所能及,张某肯定不会推辞!”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究竟准备卖什么药,张潜想了想,举起小酒盏,用目光示意郭怒帮自己斟满,同时笑着表明态度。
“也没啥大事儿!”李其自己先把盏里的白酒干掉了,然后才笑着补充,“肯定不会让张兄太为难。当然,如果张兄觉得为难,尽可以拒绝。”
“李兄请讲当面!”见此人说得认真,张潜也赶紧喝掉了盏中的酒浆,挺直了身体,做洗耳恭听状。
“那李某就不客气了!”李其斟酌了一下词汇,笑着拱手,“李某有个亲戚,姓高,不那么争气。读书不成,种田也不成,所以只好去开了个店铺卖法烛!东市口上,高家老店,就是他的生意。张兄以前用过法烛么,估计那种寻常百姓才用的东西,你肯定看不上眼儿。就是将长安城内百姓穿破的草鞋,麻衣收拢起来,加上泥煤,锯末,黄泥等物,压成的干柴。烧起来味道不太好,但胜在价格便宜,火力也够足!”(注:法烛这个是历史事实,非杜撰。)
“啊?”张潜两眼瞪得又大又圆,嘴巴也迟迟合拢不上。
煤球,居然在唐代就有了煤球,还是绿色环保型的,充分利用了可回收材料!就是不知道,上面压没压出透气的蜂窝!
‘发明此物那个人,会不会也来自二十一世纪!’刹那间,一道闪电从他脑海中劈过,让他好生期待。
正准备问一问,发明法烛那个人,是否还活在世上,居住在何处。却听见郭怒的声音,从自己身侧响起,“东市的高家老店?敢问,李奉御的那位亲戚,可是高守义?前几年仗义救了窦氏一家,接手了窦家法烛产业的那位高老大?”
“正是!没想到,郭主簿也知道我那位亲戚的名号!”李其笑着接过话头,将目光转向郭怒,“救人就算了,他当时也是看上了窦家这份产业有前途,才给了窦家一个好价钱。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谈不上一个救字。”
“李奉御不必替高老大过谦,窦家这份法烛产业,已经做了三代。后代人早没有了前辈那种筚路蓝缕的心气。特别是窦公西去之后,撒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全靠着一群故旧的帮衬,才又多支撑了十几年。”不愧为曾经的长安小霸王,郭怒对市面上的事情,所知甚多。借着跟李其交谈的机会,三言两语,就将此人口中那位亲戚的根底,向张潜暗示了个清清楚楚。“如果不是高老大仗义出手,窦家这份产业,能卖上当时的一半儿价钱,都烧高香了!”
而张潜,听闻法烛生意,已经是第三代人在做,心中未免有些失落。待听闻第一代法烛的发明者已经作古多年,更是好一阵子提不起精神来。
而那李其,却没发现他神态有异。通过跟郭怒的一问一答,做足了铺垫之后,再度将话头转向正题,“张兄,我那位不争气的亲戚,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得知,六神花露的生意,乃是张兄的家人所开,并且已经接连在长安城内募了两次股儿。他消息不够灵通,实力也不济,前两次都没赶上。所以,特地托我来问问,什么时候募集第三次。下一次,可否也让他跟着搭个顺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