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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一周过去了,王大山早已回到了白龙沟的道观中。
在这一周的时间里,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件就是靠山屯生产大队正式改组为自然村。原先的生产大队已经取消了,生产大队旗下的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靠山屯的大锅饭模式正式成为历史。
屯子里的村民选举出了新的村长,但书记一职依旧由熊宝山熊二爷担任。
最近这几天,村里正忙着处置集体的生产工具并分配耕地。
王正风根据王大山的想法,坚决要求不要农耕地,只是希望屯子里把清风观周围的50亩荒地作为自留地分给了他家,并允许他家在自留地的基础上扩建宅子。
村委会在经过讨论后,答应了他的要求。
第二件事,就是承包山林地的手续已经下来了。
那天,公社的秦书记得知了他媳妇儿马大姐真的怀了孕,兴奋的不得了。又想到王大山盘地的事情,觉得王大山实在不是一般人。
这种人怎么能够轻易得罪?那是交好都来不及的!
于是秦书记赶忙召开公社和林场党委会议,就红旗乡公社靠山屯村民王大山承包5000亩山林地进行中药种植及畜牧养殖的报告进行了讨论。
会议上,秦书记首先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积极作用。
又提出,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构,公社一级就是为农民服务的最基层单位,也是与农民联系最紧密,最亲密的单位。为农民服务,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将最高层的政策钻深吃透。
解放思想,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说说写写,还要有切实的行动作为支撑。
王大山承包山林地,搞活农村经济,是为红旗乡公社探索私营经济和农村经济做出了贡献和表率,做为一级政府,更应该最大限度的支持,而不能束手束脚,指手画脚。
红旗林场,应该配合地方政府,把服务农民、支持农民、帮助农民落实到实处,齐心协力实现红旗乡农业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速。
参与会议的党委委员们,看到一把手如此支持王大山承包山林地的行为,都纷纷举手表示支持。
最终,在公社和林场领导的一致同意下,王大山成功与公社、林场三方签订了5000亩的山林地承包协议。
协议中注明,王大山承包位于白龙沟林场的山林地5000亩作为畜牧种植土地,每亩每年向红旗林场缴纳15元土地租赁金,每十年土地租赁金上浮10%,租期为70年,每年一付。
任何情况下,在未得到王大山同意的情况下,红旗乡公社与林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土地。
土地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王大山享有优先续约权。
作为养殖和种植用土地,王大山可以进行有限度的砍伐,进行一定程度的建设。砍伐山林不超过原有山林面积的40%,建筑类型和建筑用途可由王大山自行决定。
除此之外,王大山再缴纳给公社3000元钱,公社变电所负责把电线拉到王大山承包的土地上,为王大山的土地实现通电。
很好,这个协议签署的非常好,除了土地租借年限只有70年外,其他都达到了王大山意图。
至于为什么是70年?因为农民承包土地的最长年限就是70年,这个规则,还没有人敢去突破。
王大山十分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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