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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小说网 www.255txt.net,最快更新关于喜欢男生的恋爱谎言最新章节!

    不着调的货,这就是我姥姥对于我最情深意切的评价。

    我也曾是一个让大人开心,让长辈高兴的会卖萌会讨喜的小正太,但是在进入青春期之后,从一发不可收拾的迷恋起二次元以来,我姥姥在经过对我几经规劝都视若无睹的毫不改进的失望后,终于连同我一起归入了“不听话还不如不生”的名单之内。

    这个名单的榜首,不是别人,正是我的母亲大人。

    遥想当年,老妈曾经不顾姥姥的强烈反对,在那个还完全不实兴自由恋爱的年代,硬生生的把我爸推进了我姥姥家的大门,据我远在国外的舅舅说,当年的情景是——我妈一边哭号的推着我爸,并且用我爸的当做盾牌抵挡着我姥姥高举笤帚的狂风骤雨,一边从我爸身后伸出头,在我姥姥打累的间歇边哭边喊:“我就要嫁给他!你就是打死我我也要跟他结婚!”

    当然,我姥姥并没有像我妈说的那样,打孩子时有着杀必死的决心,但是在将那把用了好些年的老笤帚活生生在我爸身上打坏后,我姥姥终于狠狠的叹了口气,硬生生的答应下来了这门婚事。

    其实也不是我姥姥对我爸有多大的成见,仅仅是我妈先斩后奏的行径极大触犯了我姥姥一直沉着稳重的神经。

    我姥姥是那个年代极少的会读书的女人,生在书香门第,懂事后更是知书达理,可那个旧时代塑造成的淑女形象就在生完我妈后彻底破功,想必我姥姥怎么样也想不到,自己竟然生了这么一个从来不让人省心的冤家。

    可就算是答应了我父母的婚事,我姥姥在他们结婚后也很少给过我妈好脸色,而这种情景持续到我出生时,才有所缓和。

    老人家嘛,毕竟再置气,对着生出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大胖小子”的闺女,也实在无法气的起来。

    在我还没到青春期的时候,我姥姥和我妈的关系和谐的不得了,就连对我爸,我姥姥的态度也温和了不少。

    可一切的美好,就在我大踏步进入青春期的那刻被无情打破。

    青春期的时候,别人都是对异性萌发念想,或者对同性萌发念想,可我倒好,直接对另外一个次元萌发了无尽的欲念。

    在我第无数次穿着奇形怪状的衣服去我姥姥家蹭吃蹭喝,并且对饭桌上姥姥的教导视若无睹后,我姥姥终于在某次吃着清蒸排骨的饭局上大发雷霆。

    “你们!就没有一个让我省心的!”

    我姥姥的千言万语,汇成了这么一句话,饭局上我穿着一身浦饭幽助的痞子装扮,我妈正和我爸腻来腻去,而我舅舅,心思早就跑到了美帝那边,直到听到自己老娘的拍桌子大喊才终于回过神来。

    我一直觉得姥姥那次的感情上的爆发,除了有我很大的原因外,跟舅舅执意去美帝发展也有脱不了的干系。

    我听到姥姥在隔壁的哭声,哭声充满了委屈和隐忍,我也是在那时候决定,再不在老人家面前穿这些奇奇怪怪的服饰。

    也是在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以来那些自以为是崇尚自由的行径,其实只是一种不在乎他人的自私罢了。

    青春期的少年,从来都是觉得世界不认可自己,社会不认可自己,父母不认可自己,但是不认可又怎样,不认可的话就当这一切都是个屁就是了,自我认可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可是我却忘了,这样的肆意妄为,专行独断,除了在表面上满足了自己对于追求飘渺意义上的自由的执念外,对于现实生活一点屁用都没有。而这样的行径唯一带来的结果就是,在长久的日子里,以任性为借口,不停的伤害着深爱自己的家人。

    我的青春期,就在那半碗没吃完的白饭中结束,虽然还是忍不住在一片沉默中夹了好几筷子排骨,但是我自己依旧是默默的和自己的任性道别,迎向了这个长大了一些的自己。

    可是啊,一首歌里唱的挺好——“脑袋够懂事,可内心不长大。”

    这个看起来长大了一些的自己,却还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忍不住与自己在青春期就刻下的执念温存,我还是那个二次元,可是我却学会了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讨好自己的本领。

    我一直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可是在自己在亲爹妈的“明察秋毫”下依旧是无所遁形。

    他们虽然看出了我心中按捺了多年的蠢蠢欲动,却搞混了我那个蠢蠢欲动的对象。

    我觉得相爱是最自然的日常,没有假装,没有自我伤害,在健康向上的大前提下,大踏步的往美好迈进。这就是我理解的爱情,我不相信什么彼此折磨,也不局限什么男生女生,可是最懂自己的还是自己,我明明就爱着胸部,旁人却还是任性的用猜测臆想来为我担心为我铺路。其实对于外人也就罢了,可对于自己的父母,我除了嬉皮笑脸的默认却没有任何办法。毕竟,百善还是孝为先。

    “他们以爱我为自娱。”这是我从《铁皮鼓》里看来,最常用来自嘲的一句话。

    我也想要及早遇上那个藏在未来的对的人,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自己落汤鸡一样的抱着小屎拖着行李,狼狈不堪的钻进了深夜还在喧嚣着的魔都里的一个小巷弄里面。

    姥姥留给我的房子,便位于这个钻进去就刹那间安静下来的地方。

    巷弄的位置其实极好,可就是因为各种原因,竟然在这片寸土寸金的水泥丛林里生存了下来。

    带着七零年代的风韵,瑟缩在二十一世纪的繁华之内,这片地方从小时候就给我一种很异样的感觉,那是在城市中的孩子,从小生活在车水马龙的喧嚣里,却忽然沉静下来的措手不及。以前总是很逃避到姥姥家来,可是在经过姥姥精进了无数次的厨艺洗礼之后,我才终于对这个小巷弄有了人生的第一抹向往。

    长大了才知道,这是在繁忙的生活中,获得喘息的恩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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