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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程车载着路名远绝尘而去,一个小时后,他已站在了西市口献血站的门外。
他有一个习惯,每次在撞大运前,都要在心里默念三声:老天保佑,老天保佑,老天保佑。这次更是不例外,微闭双目,依然按惯例行事。
当他睁开眼朝里走时,远远能看到前面献血的人群。人不是很多,只有二十个左右,排队站在那儿,等候着献血,他一眼便瞧见了其中一个扎马尾辨,穿蓝格子短裙的姑娘,正是秦月月。
一阵激动。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月月。”
喊声够大,姑娘转过头,也看见了朝她走过来的路名远:“路大作家,你怎么来了?”
“我是专门来找你的,懒猫猜的真准,你果然在这里。”路名远一路小跑上前,心的话,这都是老天保佑的结果啊。
“找我?找我干什么?”
望着月月姑娘一脸困惑的神情,路名远不禁拍了一下脑门:“当然有好事了。”于是,把总编的话传达了一遍。
“哈哈,原来是这样啊,那太好了,我这正好有个采访的对象,可以上我们的头版头条。”月月说着,把身边一个男青年介绍给路名远:“他叫李重生,第一次来这里献血。”
乍一听到这个名子,路名远就是一怔,李重生?象是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子。由于刚才只顾得跟月月说话了,完全没有注意到站在她身边的这个被采访对象。
此刻,他这才驻目观瞧,可不是咋的,就那天在楼顶上晒月的“怪人”,对了,那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一家茶楼里,那时他刚搬到这个城区,去杂志社应聘出来闲着无聊,便进去坐了坐,正赶上这个李重生在茶楼献唱。没错,就是他!眉清目秀,带点女儿气。而这次,是第三回见到此人。
见路名远一直盯着自己,已经知晓对方身份的李重生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眼帘,将头顺到一边声音很轻地说:“不好意思,我要进去了。”说完,转身便走向前面的一个印有红十字标志的小白门,还有一个抽血的就轮到他了。
“好的李重生,抽完血回去要好好休息,我再联系你啊。”秦月月对着他的背影说道。
“对,欢迎有空到我们杂志社来。”路名远好象如梦方醒,赶紧也热情地补充了一句。且一直看着这个“怪人”走进献血室,在红十字门后消失不见了。
“你认识这个李重生?”在回去的路上,月月不禁好奇地问,凭她女孩家的直觉和做新闻人的敏锐嗅觉,她断定,路名远一定见过刚才那个被采访者。
路名远听了不觉哑然失笑:“今天才算是认识吧,前两次只是看见,听说。”
“这话怎讲?”月月瞪大了一双杏核眼。
于是,路名远便把之前是怎么见到李重生的两次画面,向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生动描绘了一番。
“哇!那么巧啊主编,你和他住同一个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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