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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毫不意外的看到了军帐的顶棚。
豹头环眼的朱寿正蹲伏在窗边,见朕醒了,不满的嚎了一声,朕挥手赶走这畜生,怎么今天交上来的耳朵只有五个?吃不饱饭没力气吗是怎的?
撩开营帐,皇妹正提溜着两个芜菁,用手指着边比划,边对着一帮农兵说教:“你们看,人头的形状呢,就好比大头菜,但人头很硬,寻常的刀剑劈不开,击中面颊也是只伤不死,所以要尽可能打击太阳穴,颈部和眼部的薄弱处。咦?姐你醒啦?”
朕接过她抛来的大头菜,用掌力震成一片片,塞到嘴里当早饭,一日之计在于晨,不吃早饭怎么成。
“你接着说,有啥遗漏的朕给你提点。”
“好嘞,姐姐,我都按你教的在传授呢……小的们,你们看这个头盔,突厥人的头盔两侧有锁帷垂下,头顶也颇厚实,所以我们唯一能取的,就唯有眼珠子这一块,遇到鞑子,直接枪出如龙,扎进他眼睛里,当场就能送他去见胡大。”
有愣头青举手问:“至尊者殿下,直接刺击容易被闪避、格开,而且眼睛这么小一块,战场上一片混乱,不比训练场上扎草人,再说平日我们用枪矛刺杀都多半会刺偏,临阵之时哪里刺得中?”
安娜笑道:“好问题,取人双眼固然难中,但你大可以先取其面颊,以虚招逼其回护,再转而戳他的胸腹、手脚,不要贪恋一击必杀。两军对垒时,手臂废了,便拿不动兵刃,不过是个会走的木桩,腿脚废了,立马就会倒地,大军倾轧,你来我往,踩也踩死他了。”
又有一名士兵问道:“但超长枪很难操控,若是站在后排,更多是听排长的号令,隔着前排胡乱戳刺,这要如何变招?”
朕不等安娜回答,冲他招了招手:“你拿着长枪过来,对,你握住枪,给朕看看你是怎么使的。”
那丘八拿着用空心木杆加长过的超长枪,挥舞了一通,看得朕大摇其头。
“你拿枪的姿势不对,要力从脚起,另外左手托住枪尾的配重时,右手可以握得更靠前些,最后是你的五指,不该是拇指压在另外四根手指上,而是那四根手指压住拇指,这样才握得稳当。若是怕阵前忘了,可以用布条把右手捆在木杆上,这样也不易滑脱。”
众将士听闻,都显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他们毕竟是农兵,平日屯田为主,都是仓促间成军,哪里懂这些?
但命终究是自己的,谁都不介意多学两手真本事,免得变成突厥人的军功,朕愿意教,他们也愿意学,所以精进神速。
不过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身,学得了诀窍是一回事,能不能练成自己的本事又是另一回事,士兵训练,大军合操,不仅要将士愿意吃苦,还要离开田地营生,在军营集训,费时费力,多支靡费。
现在打的是守城战,不需要演练各类大阵,诸多旗号金鼓也只许学最简单的,除了队列训练除了维持军纪之外,都减到了最少,这些新收拢的亚该亚农兵倒还勉强堪用。
何况,朕为鞑子准备了不止红夷大炮这一份礼物,炽热弹炸飞了苏丹整个炮营更是意外之喜,而筑瓮城射杀鞑子虽然精妙,受限于人手不足,这缩水的瓮城最后只坑死了不到两千人,而且往后鄂图曼大军恐怕不会再上当直接攻城门了。
要不是朕加了一道千斤闸,只怕这两千人最后还能逃出去千八百。
其实朕本来是想把整段城墙都拆开,弄出个两百步宽的大口子,然后放两三万鞑子进来,也即是以科林斯城本身为瓮城,把鞑子拖入巷战。
城内设置高塔箭楼,用交叉火力杀伤其大部,挫其锋芒,趁其不熟城内街巷,用铁骑突入割裂为数段,然后再用大军合围,分几口吃掉。
只是此法风险太高,番婆子一心求稳,最后否决了此案。
我们最大的分歧就在于——如果是朕亲自领军,身先士卒,亲冒矢石,是有几分胜算,但番婆子就没辙了,她哪有冲锋陷阵的胆子。
以瓮城杀伤鄂图曼人,需要他们发起总攻来配合,而朕与番婆子的交换,却很难捉摸,是个变数,所以才否了。
那现在朕既然来了,干脆就把这废案拿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