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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觉全身一震,随后天旋地转,眼前金星直冒,耳畔铜钟长鸣,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
发生了什么?
摸了摸胳膊和腿,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脑袋还在脖子上好好的长着,手指上一点油皮都没破,连指甲剪的干干净净。
唯独那颗绿金精黯淡下来,在朕手中碎成了一地的粉末。
跨越万里,时隔百年的遥远联系,本就飘忽不定,但朕分明感应到,随着这颗绿金精的崩碎,我们二人的关系就此中断。
难道番婆子和朕的缘分由此而尽了吗?
拂菻注定救不了,大明多半也要砸在朕的手里吗?
以朕的本事,杀点人,带着亲军把八旗拼光倒也不是问题,但之后十年的旱灾,北方赤地千里,流民不可胜数,那连天的义军杀光一营又会冒出一营,禁军再能打,都是扛不住的。
朕到了四十五岁,天理拳和庶人剑就会由盛转衰,此乃天道,所以最多把国祚撑到崇祯三十年。
就算没有大清,不管是大明朝苟延残喘,还是大顺、大西,只要不变法改革,这“天朝上国”不求上进,只求绵延,等英吉利人打进来,还是一样要割地赔款。
不过话说回来,这颗绿金精是朕入宫之初就无意间得到的,倒是朕一直戴在腕上的这条手串……
怎么感觉一直戴在身上呢?
突然一道炸雷在脑中响起,朕记起来了,这是皇兄给朕的。
万历四十六年,罗斯使节团抵京,想要面圣,但就在这年初,奴儿哈赤发表了七大恨,宣称有一名牛录额真在走失,悍然进攻辽东,朝廷上下都忙着调兵遣将,剿灭建州部。
这时候一个雇佣蒙古通译,从西边草原来的使节团抵京,还想见皇爷爷,根本不可能见得到,直接被礼部拿印好的敕书打发了。
在使团离开前,皇兄倒是与那些罗斯人见过几面,得到了许多礼物,也回赠了不少丝绸瓷器。
这根手串就是那时得来的,皇兄和往常一样,把手串赏给了朕,之前西域番僧进贡的几只獒犬皇兄也看不上,也一并给了朕,朕就记得那些狗脑子虽然不好使,但味道却还不错,故而只顾着吃狗肉,反而把手串给忘在了脑后。
还记得皇兄告诉朕:“藏獒,手串,都是炒作出来糊弄傻子的,赚不了几个大钱,真要赚钱,还是得炒房子,有朝一日,朕……本王会把朝阳区和海淀区的房子炒成一万两一丈,到时候国库没钱了,只消卖一个小区,就能变出几百万两来。”
不愧是皇兄,那时候就知道父皇会赢得国本之争,将来自己会当皇帝!
这条手串平平无奇,不过是丝线穿着一个个石头珠子,除了常年把玩盘出了包浆之外,也不值什么钱,不过直到今天朕才注意到——这珠子的质地和番婆子所用的泥封如出一辙。
随便挑了颗珠子,手指发力捏碎,外头的泥壳迸裂开,露出里头的苍翠青绿之色。
泥壳里裹着的居然也是一颗绿金精,与方才碎裂的那颗几乎一模一样,珠子里也有衔尾蛇般的光辉流淌。
朕本就是夜眼,光一亮起,木架上的书信也落在了朕眼中,上头的字迹居然好似皮影戏一样快速翻动。
但墨迹在纸上扭动了片刻,依然变回了原先的字眼,透过满满一页的“失败了”,番婆子欲哭无泪的样子仿佛就在眼前。
尽管书信的意思没有变,不少遣词用句却已经不同,只是先前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朕不似番婆子,看书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老老实实从衣袖里掏出札记,想抄录一份,免得待会儿字又变动了。
但札记最新的一页上,不知何时多出了几行字。
“朱由检,致昏君崇祯皇帝。”
“这是你第一百五十次看到这段内容。”
是用朕随身携带的羽管笔写的,因为常年在宫外走动,用毛笔多有不便,所以朕也习惯带着羽管笔和墨水瓶。
朕的书法时常被文官看不起,每次写诏书都要司礼监代拟,这歪歪扭扭的字一看就知道是朕的笔迹。
“这一次,一定要救下番婆子。”
原来如此,朕已经是第一百五十一次踏进这个偏殿,已经失败了一百五十一次。
失败的是朕,而不是番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