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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午,阚参陌就这样抱头埋膝坐了一个下午,身上的电话响个不停,他也不去理会。也不想理会。
阚参陌翻找了一下南宫小荞走前留下的那袋吃的,他找到他喜欢的拿铁,直接开盖牛饮了起来。人走了,茶就凉了,咖啡也凉了,他的心也跟着凉了,他的街舞队凉了,他的音乐估计也跟着凉了。
从小他就和家族里所有的孩子不一样,也不合群,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玩,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他喜欢的东西和别人太不一样,也许是他的想法和别人太不一样,也许是他的聪明和别人太不一样。他太过于超俗脱凡,他太过于标新立异了,他太过于特立独行,他太喜欢走不寻常的路。
当别人家的小孩刚学会爬时,他已经学会走路了。
当别人家的小孩刚学会走路时,他已经学会跑了。
当别人家的小孩还在玩泥巴时,他就已经会背诵古诗百首了。
当别人家的小孩才刚学会背诵古诗时,他已经会作诗了。
当别人家的孩子上一年级时,他已经会做五、六年级的试题了。
当别人家的孩子上初一时,他已经开始接触高中教材了。
当别人家的孩子上高一时,他已经完成常人三年大学教程。
他总是先争于人,他总是先胜于人,他总是先超于人。别人背地里都喜欢叫他变态、怀胎,却很少叫他神童、天才。因为他更多的时候是怪而且吓人。
小时候,他曾为了证明蛆是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当着同龄人的面生吃过活蛆。
他曾为了证明老鼠和人一样也是哺乳动物,他抓来了活的母子一窝的老鼠,并当着同龄人的面解剖了一只死鼠,拿着它的内脏器官和人的内脏器官图片做比对给他们看。
他曾经为了应证书上说的蜜蜂在钉完人后,它会因为尾针脱落而死去,而其他的蜂种则不会,比如马蜂。所以他就用自己的身体一个个试了一遍。
他曾经为了应证书上说水蛭是无性繁殖,且雄雌同体,还能断体后自我分体修复如初。他便用自己的血喂养着一只被他切成两段的水蛭来应证。
他曾经为了应证传闻人死后因灵魂离体而轻了21克,而待在医院和殡仪馆数天就为了给死人生前、后称重。后来才知道人死后的3小时左右的时间里,人的重量缓慢地下降,速度是每小时1安士(28.3495克),是因为人体体液的蒸发所致。
如此等等,在别人眼中的怪胎,在族人眼中的变态,在父母眼中的诅咒。
他曾经分别看着四个老人安详的在他面前离世,他好像就是知道老人们快要不行了,他需要去见他们最后一面。四个老人都在临逝前欣慰的握着他的手让他不要难过,不要哭,你是他们的骄傲。所以他没有哭。这四个老人分别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他认为这世上唯一且仅有最疼爱他的四个老人,没人知道他在不为人知的背地里哭得有多伤心。可父母、长辈和族人们并不知道这些,却责怪着他没有及时通知大人,甚至有族人认为四个老人是被他克死的,受了他的诅咒,他这个怪胎简直就是诅咒一样的存在,从此每逢族里老人去世他在场,都被认为是他的诅咒,自此老人们见他也都远远的躲着。父母也默认了,因此他才在高中毕业后,被父母强迫出国留学,并警告他没事别回来了,缺钱会给你汇银行卡里。
吃蛆、解剖老鼠、让马蜂扎的怪胎,医院殡仪馆守尸的变态,克死老人的诅咒。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是他自己的一句人生格言。却经常被误解为是他的另类。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是他自己的一句玩笑话。却经常被误解为是他的恶毒。
我的世界太大,你的世界太小,我可以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而你却只能看到我全世界里的一角。
在英国留学期间,他结识人生第一位女友,一个华裔女生。她叫夜卯姿,熟悉她的人都叫她“夜猫子”,他则亲切的叫她“夜”。
夜是宁静的,他也喜欢宁静的夜。
夜是哀伤的,他也感同哀伤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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